名稱 | 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
發布機構 |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618 |
主題分類 | 事后公開-行政許可 | 文號 | 冀環審【2022】45號 |
發布日期 | 2022-05-27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天津鐵廠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收悉。結合河北省生態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出具的《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的評估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位于邯鄲市涉縣更樂鎮冀·津(涉縣·天鐵)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天鐵工業區,天津鐵廠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1座1780立方米高爐、1座110噸轉爐、1座110噸LF精煉爐、1臺方坯連鑄機、1臺小板坯連鑄機、5萬立方米轉爐煤氣儲配站、1套3.2萬立方米/時制氧機組、1套100兆瓦超高溫亞臨界余熱余氣發電機組、3座110千伏變電站、相關輸配電線路及相關配套設施;二期工程建設1座1780立方米高爐、1條180萬噸/年球團生產線、2座料場、1臺3.2萬立方米/時制氧機組、1套100兆瓦超高溫亞臨界余熱余氣發電機組及相關配套設施。項目建成后煉鐵產能304萬噸、煉鋼產能125萬噸。
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類產業目錄(2015年版)》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鋼鐵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試行)》、《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等相關政策要求。2021年7月22日和30日,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分別對天津市新天鋼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煉鐵、煉鋼產能置換方案進行公告;2021年7月30日,項目經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津發改備〔2021〕27號);2021年11月15日、2022年1月14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出具了《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煤炭替代方案的批復》(津發改批復(能源)〔2021〕3號)、《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對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津發改許可〔2022〕6號)。
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超標,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環境監控、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同時,要嚴格落實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出具的污染物現役源倍量削減方案,進一步加大區域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減排力度,優化環境資源配置,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綜上,我廳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按照“環保優先、綠色發展”目標定位和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理念,采用國內外成熟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友好工藝技術方案,選用優質裝備和原材料,強化各裝置節能降耗措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二)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據各類廢氣污染物的性質分別采用凈化、過濾等處理方式,處理設施能力、效率應滿足需求,排氣筒高度須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要求。
1.備料工序。球團料場火車翻車機及轉運廢氣、球團料場汽車受料槽及轉運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綜合料場汽車受料槽及轉運廢氣、焦炭筒倉原料除塵系統廢氣、焦炭受料槽廢氣均由折疊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2.球團工序。精礦干燥廢氣、精礦輥壓及物料轉運廢氣、造球及布料廢氣、鼓風干燥廢氣、機尾落料及成品篩分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焙燒煙氣及加熱爐煙氣由“雙室四電場靜電除塵器+循環流化床半干法脫硫+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SCR脫硝”處理系統凈化處理;脫硫劑倉、脫硫灰倉廢氣經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處理。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氨排放濃度須滿足《邯鄲市2020年工業企業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實施方案》(邯氣領辦〔2020〕39號)相關要求。
3.煉鐵工序。噴吹煤筒倉及轉運廢氣、煤粉制備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高爐礦槽槽上布料、槽下配料、篩分等廢氣、高爐出鐵場廢氣(含爐頂落料廢氣)均由折疊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高爐熱風爐由“低氮燃燒+SDS脫硫+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高爐渣?;暗诪V渣廢氣配備“重力旋流除塵+降溫+升溫”脫白裝置,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硫化氫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
4.煉鋼工序。散裝料上料及轉運廢氣,鐵水倒罐、拆包廢氣及廢鋼切割廢氣,LF精煉廢氣及LF爐高位料倉廢氣、吹氬喂絲廢氣、鋼包熱修廢氣,連鑄火焰切割煙氣、中間包翻包廢氣及大包回轉平臺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轉爐一次煙氣由LT干法除塵凈化處理,轉爐二次煙氣、三次煙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鋼渣采用有壓熱燜工藝,燜渣廢氣由“洗滌塔+除霧塔+濕式電除塵器”凈化處理。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5.發電工序。發電鍋爐以凈化后的高爐煤氣、轉爐煤氣及焦爐煤氣的混合煤氣為燃料,鍋爐燃燒煙氣與脫硝加熱爐煙氣采用“低氮燃燒+SDS干法脫硫+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SCR脫硝(還原劑為尿素)”處理系統處理,脫硫劑倉廢氣先經配套的倉頂單機布袋除塵器處理后與脫硫灰倉廢氣一并由鍋爐煙氣治理措施中的“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2-2011)表2中燃氣鍋爐標準限值及《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自備電廠燃氣鍋爐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氨排放濃度須滿足《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選擇性催化還原法》(HJ562-2010)相關要求。
6.無組織廢氣。各料場按全封閉式結構建設,地面全部硬化,配備干霧抑塵裝置,出入口設電動大門,作業時須處于全封閉狀態,出口配備車輪清洗裝置,配備新能源地面清掃車,加大清掃頻次;各生產車間產塵點配備整體密閉罩和大容積密閉罩,提高集氣效率;廠內各物料運輸、轉運采用封閉皮帶通廊、密閉車輛、氣力輸送或吸排罐車等方式,實現轉運中物料及除塵灰不落地。生產用生石灰采用全密閉式新能源汽車進行廠區間周轉。各物料運輸門口設置洗車裝置;設置清掃車、灑水車,定期對廠區道路進行清掃及灑水抑塵;主要路段安裝總懸浮顆粒物監控儀,建立車輛運輸揚塵監控系統,納入全廠無組織管控治一體化平臺,實時監控車輛運行中的道路揚塵,并與清掃車、灑水車、霧炮聯動;控制車輛行進速度,對廠區內空閑區域、道路兩側進行綠化。廠界顆粒物濃度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氫須滿足《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863-2018)表2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一期工程實施后,項目顆粒物排放量不得超過197.953噸/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得超過103.826噸/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過365.277噸/年。兩期工程全部實施后,項目顆粒物排放量不得超過409.175噸/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得超過297.936噸/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過814.734噸/年。
(三)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一水多用”的原則建設排水和污水處理系統。進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減少新鮮水用量和廢水產生量,實現廢水零排放。
項目崇鋼廠區煉鋼工序轉爐汽化冷卻系統排污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濁環水系統排污水排入現有鋼軋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調節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濾池”)處理后,排入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進一步處理;煉鋼工序生活污水經崇鋼廠區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調節池+厭氧池+接觸氧化池+斜管沉淀池+混合消毒池”)處理后用于崇鋼廠區煉鋼燜渣補水。主廠區各生產工序凈環系統排污水、沖渣消白冷凝水、鍋爐排污水排入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處理,主廠區生活污水經主廠區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格柵+調節池+氣浮+A2O+MBR+臭氧消毒”)處理后排入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處理。
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采用“調節+高密度沉淀+V型濾池”預處理系統、“多介質過濾+超濾+反滲透”深度處理系統、“濃水高密度沉淀+臭氧氧化+多介質過濾+活性炭吸附+超濾+反滲透+高濃水反滲透”處理系統,處理后水質須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和《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T50050-2017)回用水要求,凈水全部用于廠區各生產工序補水,濃水用于高爐沖渣。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實施后,全廠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不得超過0噸/年,廢水不得外排。
(四)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品的儲運和使用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出廠轉移環節的環境管理和風險防范。按規范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配備足夠的應急發電設施,確保緊急情況下應急設備可有效使用。廠區初期雨水、事故廢水及消防廢水收集控制系統須設置截留設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雨水系統防控措施,嚴禁事故廢水、消防廢水排入外環境。按照分類管理、分級響應、區域聯動的原則,做好項目與冀·津(涉縣·天鐵)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涉縣、邯鄲市以及周邊的突發環境事件聯防聯控工作,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區域環境風險。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減輕或消除環境污染。
(五)切實落實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的原則進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對出現損壞的防滲設施應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防滲設施牢固安全。加強隱蔽工程泄漏檢測,一旦發現泄漏,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土壤監測制度。根據項目污染物排放特點,合理設置土壤監測點。嚴格落實土壤監測計劃。一旦出現土壤污染,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減少對土壤的不利影響。
(六)提高管理和運營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員培訓力度,加強非正常工況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完善的檢修和維修操作規程,進一步降低非正常工況發生頻次及污染物排放量,嚴禁長時間非正常工況超標排放污染物。結合特殊氣象條件預警,制定和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必要時采取降低主體工程裝置生產負荷等應急措施。
(七)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固體廢物中,備料工序除塵灰送現有燒結工序配料使用;球團工序除塵灰送球團工序配料使用,脫硫灰外售建材企業綜合利用;煉鐵工序除塵灰、重力灰/瓦斯灰送現有燒結工序配料使用,高爐渣外售水泥企業或礦渣微粉生產企業,脫硫灰外售資源回收單位綜合利用;煉鋼工序除塵灰送現有燒結工序配料使用,轉爐鋼渣、鑄余渣經煉鋼車間燜渣處理后送物華鋼渣處理公司處理,廢鋼分揀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送垃圾回收企業,氧化鐵皮、污泥、除塵灰泥送現有備料工序混配料使用,廢耐火材料送生產廠家回收利用;發電工序除塵灰、脫硫灰外售資源回收單位綜合利用;污水處理站污泥、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均送現有備料工序混配料使用;制氧廢固定分子篩作建筑材料外售。
危險廢物中,廢SCR脫硝催化劑、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含油污泥、實驗室廢液、廢鉛蓄電池均在廠區危廢暫存間暫存,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八)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優化高噪聲設備布局,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及4類標準要求。
(九)一期工程碳排放量1877704.0噸二氧化碳/年、二期工程碳排放量2122804.6噸二氧化碳/年,合計4000508.6噸二氧化碳/年。其中球團工序碳排放量154632.4噸二氧化碳/年,碳排放強度0.086噸二氧化碳/噸產品;煉鐵工序碳排放量1359227.6噸二氧化碳/年,碳排放強度0.447噸二氧化碳/噸產品;煉鋼工序(含轉爐煉鋼、LF精煉及連鑄工序)碳排放量57313.6噸二氧化碳/年,碳排放強度0.0459噸二氧化碳/噸產品。
(十)嚴格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的污染源和環境監測計劃。建立包括廢氣、噪聲等各類污染源的監測管理體系,并覆蓋二噁英、鉛、氟化物、氨、硫化氫等特征污染物。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HJ878-2017)及《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等有關標準文件要求,完善環境監測計劃,建立污染源監測臺賬制度,對環境空氣和土壤開展長期環境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定期向公眾公布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升級改造項目須落實報告書關于污染物在線監測相關要求。噴吹煤筒倉廢氣,高爐礦槽廢氣,高爐出鐵場廢氣,高爐熱風爐煙氣,鐵水倒罐、拆包及廢鋼切割廢氣,轉爐二次煙氣、發電鍋爐煙氣、汽車受料槽及轉運站廢氣、球團焙燒煙氣等排氣筒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連續監測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須按照《邯鄲市2020年工業企業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實施方案》(邯氣領辦〔2020〕39號)要求,對球團焙燒煙氣、發電鍋爐煙氣排氣筒安裝氨逃逸自動監測設施。如出現污染物排放超標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進一步污染物減排措施。
(十一)建立與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求相適應的環境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各項生態環境管理措施,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在項目施工和運營過程中,主動發布企業環境保護信息,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渠道,加強宣傳與溝通工作,及時解決公眾反映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十二)項目應確保大宗原料及產品采用鐵路、皮帶通廊、管帶機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5%,其他運輸方式須落實《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中相關要求,采用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或新能源汽車運輸。項目應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主要排放設施采取切實有效的應急減排措施及錯峰運輸要求,嚴禁重型柴油貨車運輸。
(十三)項目建設和運行應嚴格落實冀·津(涉縣·天鐵)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審查意見要求,加快廠區水資源置換工作,確保項目生活用新水近期由涉縣臺北村新建水源井供應,遠期由茅嶺底水庫供水;生產用水近期由天鐵水源地和昊立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聯合供水,遠期由地表水和昊立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聯合供水,嚴禁新增地下水用量。
(十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認真落實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十五)在啟動生產設施或在實際排污之前,按照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認真梳理并確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后,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適時開展后評價工作。
三、你公司應配合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人民政府、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落實升級改造項目污染物倍量削減方案,如期完成有關設備拆除工作,確保升級改造項目建成投產前削減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不少于821.752噸/年、640.071噸/年、1773.538噸/年。升級改造項目申領排污許可之前,須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確保上述大氣污染物減排工程落實到位。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所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按期完成焦化廢水處理改造、廢水零排放改造、焦爐爐體無組織廢氣治理、棒材軋機除塵改造、6號3200立方米高爐礦槽區域布袋除塵提升改造,焦炭轉運區域漏點封堵,180噸轉爐煉鋼工序大包回轉臺集塵罩提升改造工作。同時,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完成各項區域現役源削減、相關工程及依托的各項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環境風險應急能力建設。未完成上述工作,邯鄲市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不得核發項目排污許可證,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四、按照政策法規要求,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的區域污染物削減、產能替代工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管理。相關工作落實情況,由邯鄲市生態環境局匯總報送我廳。
五、我廳委托邯鄲市生態環境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組織開展升級改造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等文件分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生態環境執法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要求,定期向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和邯鄲市生態環境局報告項目環保“三同時”進展情況。升級改造項目“三同時”制度落實日常監管由邯鄲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5月27日
抄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執法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涉縣人民政府,河北涉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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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時間:2022-05-27
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天津鐵廠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收悉。結合河北省生態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出具的《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的評估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位于邯鄲市涉縣更樂鎮冀·津(涉縣·天鐵)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天鐵工業區,天津鐵廠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1座1780立方米高爐、1座110噸轉爐、1座110噸LF精煉爐、1臺方坯連鑄機、1臺小板坯連鑄機、5萬立方米轉爐煤氣儲配站、1套3.2萬立方米/時制氧機組、1套100兆瓦超高溫亞臨界余熱余氣發電機組、3座110千伏變電站、相關輸配電線路及相關配套設施;二期工程建設1座1780立方米高爐、1條180萬噸/年球團生產線、2座料場、1臺3.2萬立方米/時制氧機組、1套100兆瓦超高溫亞臨界余熱余氣發電機組及相關配套設施。項目建成后煉鐵產能304萬噸、煉鋼產能125萬噸。
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類產業目錄(2015年版)》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鋼鐵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試行)》、《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等相關政策要求。2021年7月22日和30日,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分別對天津市新天鋼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煉鐵、煉鋼產能置換方案進行公告;2021年7月30日,項目經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津發改備〔2021〕27號);2021年11月15日、2022年1月14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出具了《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煤炭替代方案的批復》(津發改批復(能源)〔2021〕3號)、《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對天津鐵廠有限公司裝備升級改造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津發改許可〔2022〕6號)。
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超標,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環境監控、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同時,要嚴格落實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出具的污染物現役源倍量削減方案,進一步加大區域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減排力度,優化環境資源配置,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綜上,我廳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按照“環保優先、綠色發展”目標定位和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理念,采用國內外成熟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友好工藝技術方案,選用優質裝備和原材料,強化各裝置節能降耗措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二)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據各類廢氣污染物的性質分別采用凈化、過濾等處理方式,處理設施能力、效率應滿足需求,排氣筒高度須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要求。
1.備料工序。球團料場火車翻車機及轉運廢氣、球團料場汽車受料槽及轉運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綜合料場汽車受料槽及轉運廢氣、焦炭筒倉原料除塵系統廢氣、焦炭受料槽廢氣均由折疊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2.球團工序。精礦干燥廢氣、精礦輥壓及物料轉運廢氣、造球及布料廢氣、鼓風干燥廢氣、機尾落料及成品篩分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焙燒煙氣及加熱爐煙氣由“雙室四電場靜電除塵器+循環流化床半干法脫硫+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SCR脫硝”處理系統凈化處理;脫硫劑倉、脫硫灰倉廢氣經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處理。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氨排放濃度須滿足《邯鄲市2020年工業企業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實施方案》(邯氣領辦〔2020〕39號)相關要求。
3.煉鐵工序。噴吹煤筒倉及轉運廢氣、煤粉制備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高爐礦槽槽上布料、槽下配料、篩分等廢氣、高爐出鐵場廢氣(含爐頂落料廢氣)均由折疊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高爐熱風爐由“低氮燃燒+SDS脫硫+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高爐渣粒化及底濾渣廢氣配備“重力旋流除塵+降溫+升溫”脫白裝置,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硫化氫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
4.煉鋼工序。散裝料上料及轉運廢氣,鐵水倒罐、拆包廢氣及廢鋼切割廢氣,LF精煉廢氣及LF爐高位料倉廢氣、吹氬喂絲廢氣、鋼包熱修廢氣,連鑄火焰切割煙氣、中間包翻包廢氣及大包回轉平臺廢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轉爐一次煙氣由LT干法除塵凈化處理,轉爐二次煙氣、三次煙氣均由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鋼渣采用有壓熱燜工藝,燜渣廢氣由“洗滌塔+除霧塔+濕式電除塵器”凈化處理。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限值要求。
5.發電工序。發電鍋爐以凈化后的高爐煤氣、轉爐煤氣及焦爐煤氣的混合煤氣為燃料,鍋爐燃燒煙氣與脫硝加熱爐煙氣采用“低氮燃燒+SDS干法脫硫+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SCR脫硝(還原劑為尿素)”處理系統處理,脫硫劑倉廢氣先經配套的倉頂單機布袋除塵器處理后與脫硫灰倉廢氣一并由鍋爐煙氣治理措施中的“袋式除塵器”凈化處理。上述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須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2-2011)表2中燃氣鍋爐標準限值及《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自備電廠燃氣鍋爐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氨排放濃度須滿足《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選擇性催化還原法》(HJ562-2010)相關要求。
6.無組織廢氣。各料場按全封閉式結構建設,地面全部硬化,配備干霧抑塵裝置,出入口設電動大門,作業時須處于全封閉狀態,出口配備車輪清洗裝置,配備新能源地面清掃車,加大清掃頻次;各生產車間產塵點配備整體密閉罩和大容積密閉罩,提高集氣效率;廠內各物料運輸、轉運采用封閉皮帶通廊、密閉車輛、氣力輸送或吸排罐車等方式,實現轉運中物料及除塵灰不落地。生產用生石灰采用全密閉式新能源汽車進行廠區間周轉。各物料運輸門口設置洗車裝置;設置清掃車、灑水車,定期對廠區道路進行清掃及灑水抑塵;主要路段安裝總懸浮顆粒物監控儀,建立車輛運輸揚塵監控系統,納入全廠無組織管控治一體化平臺,實時監控車輛運行中的道路揚塵,并與清掃車、灑水車、霧炮聯動;控制車輛行進速度,對廠區內空閑區域、道路兩側進行綠化。廠界顆粒物濃度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氫須滿足《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863-2018)表2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一期工程實施后,項目顆粒物排放量不得超過197.953噸/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得超過103.826噸/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過365.277噸/年。兩期工程全部實施后,項目顆粒物排放量不得超過409.175噸/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得超過297.936噸/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過814.734噸/年。
(三)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一水多用”的原則建設排水和污水處理系統。進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減少新鮮水用量和廢水產生量,實現廢水零排放。
項目崇鋼廠區煉鋼工序轉爐汽化冷卻系統排污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濁環水系統排污水排入現有鋼軋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調節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濾池”)處理后,排入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進一步處理;煉鋼工序生活污水經崇鋼廠區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調節池+厭氧池+接觸氧化池+斜管沉淀池+混合消毒池”)處理后用于崇鋼廠區煉鋼燜渣補水。主廠區各生產工序凈環系統排污水、沖渣消白冷凝水、鍋爐排污水排入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處理,主廠區生活污水經主廠區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格柵+調節池+氣浮+A2O+MBR+臭氧消毒”)處理后排入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處理。
提標改造后的主廠區鐵前綜合污水處理站采用“調節+高密度沉淀+V型濾池”預處理系統、“多介質過濾+超濾+反滲透”深度處理系統、“濃水高密度沉淀+臭氧氧化+多介質過濾+活性炭吸附+超濾+反滲透+高濃水反滲透”處理系統,處理后水質須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和《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T50050-2017)回用水要求,凈水全部用于廠區各生產工序補水,濃水用于高爐沖渣。
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實施后,全廠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不得超過0噸/年,廢水不得外排。
(四)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品的儲運和使用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出廠轉移環節的環境管理和風險防范。按規范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配備足夠的應急發電設施,確保緊急情況下應急設備可有效使用。廠區初期雨水、事故廢水及消防廢水收集控制系統須設置截留設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雨水系統防控措施,嚴禁事故廢水、消防廢水排入外環境。按照分類管理、分級響應、區域聯動的原則,做好項目與冀·津(涉縣·天鐵)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涉縣、邯鄲市以及周邊的突發環境事件聯防聯控工作,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區域環境風險。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減輕或消除環境污染。
(五)切實落實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的原則進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對出現損壞的防滲設施應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防滲設施牢固安全。加強隱蔽工程泄漏檢測,一旦發現泄漏,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土壤監測制度。根據項目污染物排放特點,合理設置土壤監測點。嚴格落實土壤監測計劃。一旦出現土壤污染,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減少對土壤的不利影響。
(六)提高管理和運營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員培訓力度,加強非正常工況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完善的檢修和維修操作規程,進一步降低非正常工況發生頻次及污染物排放量,嚴禁長時間非正常工況超標排放污染物。結合特殊氣象條件預警,制定和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必要時采取降低主體工程裝置生產負荷等應急措施。
(七)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固體廢物中,備料工序除塵灰送現有燒結工序配料使用;球團工序除塵灰送球團工序配料使用,脫硫灰外售建材企業綜合利用;煉鐵工序除塵灰、重力灰/瓦斯灰送現有燒結工序配料使用,高爐渣外售水泥企業或礦渣微粉生產企業,脫硫灰外售資源回收單位綜合利用;煉鋼工序除塵灰送現有燒結工序配料使用,轉爐鋼渣、鑄余渣經煉鋼車間燜渣處理后送物華鋼渣處理公司處理,廢鋼分揀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送垃圾回收企業,氧化鐵皮、污泥、除塵灰泥送現有備料工序混配料使用,廢耐火材料送生產廠家回收利用;發電工序除塵灰、脫硫灰外售資源回收單位綜合利用;污水處理站污泥、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均送現有備料工序混配料使用;制氧廢固定分子篩作建筑材料外售。
危險廢物中,廢SCR脫硝催化劑、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含油污泥、實驗室廢液、廢鉛蓄電池均在廠區危廢暫存間暫存,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八)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優化高噪聲設備布局,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及4類標準要求。
(九)一期工程碳排放量1877704.0噸二氧化碳/年、二期工程碳排放量2122804.6噸二氧化碳/年,合計4000508.6噸二氧化碳/年。其中球團工序碳排放量154632.4噸二氧化碳/年,碳排放強度0.086噸二氧化碳/噸產品;煉鐵工序碳排放量1359227.6噸二氧化碳/年,碳排放強度0.447噸二氧化碳/噸產品;煉鋼工序(含轉爐煉鋼、LF精煉及連鑄工序)碳排放量57313.6噸二氧化碳/年,碳排放強度0.0459噸二氧化碳/噸產品。
(十)嚴格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的污染源和環境監測計劃。建立包括廢氣、噪聲等各類污染源的監測管理體系,并覆蓋二噁英、鉛、氟化物、氨、硫化氫等特征污染物。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HJ878-2017)及《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等有關標準文件要求,完善環境監測計劃,建立污染源監測臺賬制度,對環境空氣和土壤開展長期環境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定期向公眾公布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升級改造項目須落實報告書關于污染物在線監測相關要求。噴吹煤筒倉廢氣,高爐礦槽廢氣,高爐出鐵場廢氣,高爐熱風爐煙氣,鐵水倒罐、拆包及廢鋼切割廢氣,轉爐二次煙氣、發電鍋爐煙氣、汽車受料槽及轉運站廢氣、球團焙燒煙氣等排氣筒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連續監測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須按照《邯鄲市2020年工業企業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實施方案》(邯氣領辦〔2020〕39號)要求,對球團焙燒煙氣、發電鍋爐煙氣排氣筒安裝氨逃逸自動監測設施。如出現污染物排放超標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進一步污染物減排措施。
(十一)建立與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求相適應的環境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各項生態環境管理措施,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在項目施工和運營過程中,主動發布企業環境保護信息,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渠道,加強宣傳與溝通工作,及時解決公眾反映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十二)項目應確保大宗原料及產品采用鐵路、皮帶通廊、管帶機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5%,其他運輸方式須落實《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中相關要求,采用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或新能源汽車運輸。項目應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主要排放設施采取切實有效的應急減排措施及錯峰運輸要求,嚴禁重型柴油貨車運輸。
(十三)項目建設和運行應嚴格落實冀·津(涉縣·天鐵)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審查意見要求,加快廠區水資源置換工作,確保項目生活用新水近期由涉縣臺北村新建水源井供應,遠期由茅嶺底水庫供水;生產用水近期由天鐵水源地和昊立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聯合供水,遠期由地表水和昊立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聯合供水,嚴禁新增地下水用量。
(十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認真落實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十五)在啟動生產設施或在實際排污之前,按照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認真梳理并確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后,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適時開展后評價工作。
三、你公司應配合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人民政府、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落實升級改造項目污染物倍量削減方案,如期完成有關設備拆除工作,確保升級改造項目建成投產前削減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不少于821.752噸/年、640.071噸/年、1773.538噸/年。升級改造項目申領排污許可之前,須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確保上述大氣污染物減排工程落實到位。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所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按期完成焦化廢水處理改造、廢水零排放改造、焦爐爐體無組織廢氣治理、棒材軋機除塵改造、6號3200立方米高爐礦槽區域布袋除塵提升改造,焦炭轉運區域漏點封堵,180噸轉爐煉鋼工序大包回轉臺集塵罩提升改造工作。同時,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完成各項區域現役源削減、相關工程及依托的各項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環境風險應急能力建設。未完成上述工作,邯鄲市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不得核發項目排污許可證,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四、按照政策法規要求,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的區域污染物削減、產能替代工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管理。相關工作落實情況,由邯鄲市生態環境局匯總報送我廳。
五、我廳委托邯鄲市生態環境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組織開展升級改造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等文件分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生態環境執法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要求,定期向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和邯鄲市生態環境局報告項目環保“三同時”進展情況。升級改造項目“三同時”制度落實日常監管由邯鄲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5月27日
抄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執法局,邯鄲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涉縣人民政府,河北涉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邯鄲市生態環境局涉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