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環保廳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 ||
發布機構 | 省生態環境信息中心 | 索引號 | 0218077J/2015-02046 |
主題分類 | 輻射安全管理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冀環辦發〔2015〕11號
河北省環保廳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
根據環保部《關于開展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的通知》(環辦函〔2014〕1099號)和國家核安全局《關于印發〈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核技術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核安函〔2014〕133號)文件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宣貫對象
一是全省輻射安全監管工作人員,二是輻射安全許可證所有持證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的所有骨干人員(班組長以上)。確保做到兩個“全覆蓋”即覆蓋全體持證單位,覆蓋所有骨干人員。落實兩個“零容忍”,即對隱瞞虛報“零容忍”,對違規操作“零容忍”的要求。三是公眾宣傳,提高公眾的輻射防護與安全基本知識水平。
二、宣貫內容和教材
以核與輻射安全法規及核安全文化基本要求為核心,重點針對杜絕弄虛作假和違規操作行為開展此次核安全文化推進宣貫活動。以環保部編制的《核技術利用法規、標準匯編》和《輻射事故經驗反饋》為教材。
三、宣貫分工和方式
一是環保廳:舉辦監管人員培訓班培訓教員。組織全省輻射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宣貫活動專題培訓,提升環保部門監管人員的自身核安全文化素質,使之成為核安全文化暨兩個“全覆蓋”宣貫的教員;并對全省宣貫工作進行督查。二是各地市環保局:經過省廳培訓的各地市監管人員,組織開展對所有持證單位輻射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并對全市宣貫工作進行督查。三是各持證單:位負責組織對本單位從事輻射工作的骨干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的核安全文化宣貫工作;并確保工作落實。通過培訓,強化他們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敬畏意識、守法意識、誠信意識,養成誠信敬業、自覺守法的習慣,提高企業的核安全文化氛圍,達到核安全文化宣貫的目的。
四、組織保障
為切實做好核安全文化宣貫工作,省環保廳成立以主管廳長為組長的宣講督導小組,負責督導宣貫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上報宣貫工作的成效情況。
組長:宋春嬰
副組長:張增杰、軒少偉
成員:李麗梅、胡焱照、張運國、郝鳳蘭、張計華、李潔、李賢軍、孫聚杰、張忠衛、楊哲、王樹剛、王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張增杰,副主任郝鳳蘭、張忠衛。聯系電話87908503、85296591
五、進度安排
1、準備階段(2014年12月)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參照省廳實施方案制定本市的宣貫行動實施方案并開展工作。一是將本市制定的宣貫方案上報省廳。二是各設區市環保局,正定、辛集市環保局負責審定轄區內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制定的方案(包括省廳發證的持證單位)。各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宣貫實施方案報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審定。
2、實施階段(2015年1月-5月)
省環保廳對全省輻射監管工作人員進行核安全文化宣貫培訓。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對轄區內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的宣貫工作進行培訓(包括省廳發證的持證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根據審定的宣貫實施方案,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開展宣貫活動,確保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
3、檢查總結階段(2015年6月-8月)
第一步,檢查考核(2015年6月-7月)
省環保廳督導組成員,分組對各市的宣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檢查核安全文化宣貫成績,剖析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下一步改進措施。對各持證單位宣貫實施效果和核安全文化培植情況進行評估。
第二步,總結階段(2015年8月)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及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認真進行宣貫總結,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于8月上旬將總結上報省環保廳,省環保廳于8月中旬將全省活動總結上報環保部。同時,根據督導及對各市的檢查情況,召開宣貫活動經驗交流會,對宣貫活動中好的做法進行推廣,取長補短,相互借鑒。進一步夯實核安全文化基礎,促進我省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健康發展。
六、幾點要求
1、各宣貫單位對此次活動要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這次宣貫活動。
2、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要利用多種形式組織好核與輻射安全防護與基礎知識的公眾宣傳活動。
3、實行宣傳、督導、調度及信息反饋制度,要明確一名同志負責信息上報工作,每月10日前和20日前上報省廳活動辦信息各一篇以上。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5年2月10日
抄報:環保部核一、三司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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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環保廳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來源:省生態環境信息中心 時間:2015-02-10
冀環辦發〔2015〕11號
河北省環保廳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
根據環保部《關于開展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的通知》(環辦函〔2014〕1099號)和國家核安全局《關于印發〈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專項行動核技術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核安函〔2014〕133號)文件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宣貫對象
一是全省輻射安全監管工作人員,二是輻射安全許可證所有持證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的所有骨干人員(班組長以上)。確保做到兩個“全覆蓋”即覆蓋全體持證單位,覆蓋所有骨干人員。落實兩個“零容忍”,即對隱瞞虛報“零容忍”,對違規操作“零容忍”的要求。三是公眾宣傳,提高公眾的輻射防護與安全基本知識水平。
二、宣貫內容和教材
以核與輻射安全法規及核安全文化基本要求為核心,重點針對杜絕弄虛作假和違規操作行為開展此次核安全文化推進宣貫活動。以環保部編制的《核技術利用法規、標準匯編》和《輻射事故經驗反饋》為教材。
三、宣貫分工和方式
一是環保廳:舉辦監管人員培訓班培訓教員。組織全省輻射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宣貫活動專題培訓,提升環保部門監管人員的自身核安全文化素質,使之成為核安全文化暨兩個“全覆蓋”宣貫的教員;并對全省宣貫工作進行督查。二是各地市環保局:經過省廳培訓的各地市監管人員,組織開展對所有持證單位輻射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并對全市宣貫工作進行督查。三是各持證單:位負責組織對本單位從事輻射工作的骨干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的核安全文化宣貫工作;并確保工作落實。通過培訓,強化他們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敬畏意識、守法意識、誠信意識,養成誠信敬業、自覺守法的習慣,提高企業的核安全文化氛圍,達到核安全文化宣貫的目的。
四、組織保障
為切實做好核安全文化宣貫工作,省環保廳成立以主管廳長為組長的宣講督導小組,負責督導宣貫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上報宣貫工作的成效情況。
組長:宋春嬰
副組長:張增杰、軒少偉
成員:李麗梅、胡焱照、張運國、郝鳳蘭、張計華、李潔、李賢軍、孫聚杰、張忠衛、楊哲、王樹剛、王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張增杰,副主任郝鳳蘭、張忠衛。聯系電話87908503、85296591
五、進度安排
1、準備階段(2014年12月)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參照省廳實施方案制定本市的宣貫行動實施方案并開展工作。一是將本市制定的宣貫方案上報省廳。二是各設區市環保局,正定、辛集市環保局負責審定轄區內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制定的方案(包括省廳發證的持證單位)。各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宣貫實施方案報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審定。
2、實施階段(2015年1月-5月)
省環保廳對全省輻射監管工作人員進行核安全文化宣貫培訓。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對轄區內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的宣貫工作進行培訓(包括省廳發證的持證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根據審定的宣貫實施方案,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開展宣貫活動,確保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
3、檢查總結階段(2015年6月-8月)
第一步,檢查考核(2015年6月-7月)
省環保廳督導組成員,分組對各市的宣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檢查核安全文化宣貫成績,剖析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下一步改進措施。對各持證單位宣貫實施效果和核安全文化培植情況進行評估。
第二步,總結階段(2015年8月)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及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認真進行宣貫總結,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于8月上旬將總結上報省環保廳,省環保廳于8月中旬將全省活動總結上報環保部。同時,根據督導及對各市的檢查情況,召開宣貫活動經驗交流會,對宣貫活動中好的做法進行推廣,取長補短,相互借鑒。進一步夯實核安全文化基礎,促進我省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健康發展。
六、幾點要求
1、各宣貫單位對此次活動要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這次宣貫活動。
2、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辛集市環保局,要利用多種形式組織好核與輻射安全防護與基礎知識的公眾宣傳活動。
3、實行宣傳、督導、調度及信息反饋制度,要明確一名同志負責信息上報工作,每月10日前和20日前上報省廳活動辦信息各一篇以上。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5年2月10日
抄報:環保部核一、三司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