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
按照環保部《關于開展全國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的通知》(環辦輻射函【2016】1672號)有關要求,省環保廳決定,自2016年10月起開展全省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現就做好我省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以放射源安全和安保相關法規標準為依據,開展全省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全面核實梳理全省放射源現狀,對銷售、使用放射源單位的輻射安全防護設施和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放射源賬目的盤存情況進行檢查,查找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措施,督促整改落實,進一步健全放射源安全和安保體系,全面提升我省放射源安全水平。
二、檢查范圍
全省銷售、使用放射源(不含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的核技術利用單位。
三、檢查內容
(一)放射源應用現狀
各核技術利用單位在用和非在用放射源底數,放射源完整數據信息,賬物相符情況。
(二)放射源輻射安全和安保管理情況
放射源安全保衛設施和措施的運行情況,輻射安全與防護及放射源安保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對輻射安全與防護設施、輻射監測儀器、安全保衛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以及對可能出現的放射源丟失、被盜事件的應對能力情況。
(三)法規要求落實情況
輻射安全許可證制度落實情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情況,放射源進出口、轉讓等審批辦理情況,放射源異地使用備案辦理情況,放射源進出口、轉讓、送貯的事后備案要求落實情況,輻射工作場所監測情況,個人劑量監測情況,輻射工作人員培訓情況,輻射事故應急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各項工作記錄的檔案保存狀況等。
(四)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數據使用情況
管理系統內的單位基本信息、許可活動種類和范圍、單位臺賬(管理系統內的臺賬、單位自有臺賬和放射源實際數量三者應保持一致)、輻射工作人員數據、個人劑量監測數據、放射源的各項審批和備案手續等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一致性。
四、領導機構
為確保專項行動工作順利開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環保廳成立全省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省環保廳輻射安全主管廳領導;
副組長:輻射處處長、輻射站站長;
成員:省廳輻射處、輻射站相關人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輻射安全主管局領導、輻射處(科)長、輻射站站長。
全省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工作由廳輻射處、輻射站負責,制定省環保廳檢查計劃或方案,協助各地開展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并對各地專項行動進度進行督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負責轄區專項行動具體工作。
為確保此次全省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也要成立以主管局領導為組長的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轄區檢查計劃或方案,并充分利用和發揮轄區縣(市、區)環保局的輻射安全監管力量和作用,確保此項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五、檢查方式和進度安排
(一)第一階段:研究部署(2016年10月20日前)
各級環保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專項行動部署、準備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印發行動通知,通知各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啟動自查工作。
(二)第二階段:組織自查(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組織各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完成對本單位放射源應用情況、輻射安全和安保管理情況、法規落實情況及管理系統數據準確性的自查,督促其按時提交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自查表和自查報告。轄區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安全檢查專項行動自查表和自查報告,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匯總后,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將復印件報省環保廳輻射處。
(三)第三階段:實施檢查(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結合上一階段的核技術利用單位的自查情況,確定檢查重點目標和重點內容。對未開展自查、自查不徹底、自查數據與監管部門掌握情況不符以及在以往的檢查中曾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應作為檢查重點。
對本轄區涉及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可能持有放射源的無證單位并將其納入監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在檢查中,對存在放射源底數不清、賬物不符等情況的單位,應梳理清楚放射源底數;對管理系統內數據不完整、不準確或相關審批及備案手續未通過系統辦理完成的,應指導相關單位補充完整相關數據,著力解決管理系統內放射源備案不及時造成的底數不準確和后續手續無法完成等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輻射安全隱患,應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存在的違法行為,要立即查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轄區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的放射源信息核實和檢查工作。
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省環保廳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對轄區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抽查。
(四)第四階段:分析總結(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和總結,于2017年3月1日前向省環保廳報送專項行動總結報告。省廳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各市檢查情況以及抽查情況匯總,于5月31日前形成總報告報送環保部。
六、有關要求
(一)嚴守工作紀律,嚴格工作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等各項黨風廉政規定,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以“嚴、慎、細、實”的工作作風實施檢查工作。
(二)加強組織協調,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取得實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要加強與縣(市、縣)環保局的協調,根據歷年監督檢查結果和自查結果,明確工作重點和難點,細化專項行動工作,做好進度安排,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行動達到預期目的,并避免給核技術單位增加額外負擔。
(三)強化跟蹤落實,注重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
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要繼續對相關核技術利用單位整改要求的落實情況和違法行為的查處進展進行跟蹤,確保檢查成果的落實。針對專項行動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享成功經驗,推動全省放射源監管水平全面提高。
(四)做好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在對放射源安保情況及醫療衛生機構的檢查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應做好與公安、衛生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按照各自監管范圍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附件: 河北省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安全檢查專項行動自查表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