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重點行業移動源監管與核查技術指南》的通知 | ||
發布機構 | 機動車污染防治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4-00242 |
主題分類 | 機動車污染防治 | 文號 | 冀環辦字函〔2024〕104號 |
發布日期 | 2024-03-29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關于加快落實《重點行業移動源監管與核查技術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
為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環境部發布《重點行業移動源監管與核查技術指南》(HJ1321-2023,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將于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為落實好《技術指南》有關要求,結合《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24〕17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做好實施準備。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知本轄區重點用車單位(日常進出10輛或日運輸量150噸以上的用車單位),嚴格按照《技術指南》要求做好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完善升級工作,以確保滿足標準要求,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二、認真開展幫扶督導。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按照《技術指南》中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要求,于6月20日前對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用車單位進行一輪摸排幫扶,對未能落實相關要求的,及時督促整改。
三、嚴格落實信息核查。自2024年7月1日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按照《技術指南》相關要求開展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情況核查,對未能落實《技術指南》相關要求的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用車單位,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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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重點行業移動源監管與核查技術指南》的通知
來源:機動車污染防治處 時間:2024-04-01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關于加快落實《重點行業移動源監管與核查技術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
為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環境部發布《重點行業移動源監管與核查技術指南》(HJ1321-2023,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將于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為落實好《技術指南》有關要求,結合《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24〕17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做好實施準備。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知本轄區重點用車單位(日常進出10輛或日運輸量150噸以上的用車單位),嚴格按照《技術指南》要求做好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完善升級工作,以確保滿足標準要求,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二、認真開展幫扶督導。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按照《技術指南》中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要求,于6月20日前對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用車單位進行一輪摸排幫扶,對未能落實相關要求的,及時督促整改。
三、嚴格落實信息核查。自2024年7月1日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按照《技術指南》相關要求開展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情況核查,對未能落實《技術指南》相關要求的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用車單位,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