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 | ||
發布機構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索引號 | 000218077/2019-00056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文號 | 冀環科技函﹝2019﹞156號 |
發布日期 | 2019-03-05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關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開展強制性
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按照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2018年度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總結及2019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環便函﹝2019﹞136號)要求,經各市環保部門篩選和我廳核定,現將2019年度全省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予以公布。請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任務目標
1.鋼鐵、焦化企業圍繞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提出的實施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對照清潔生產國際先進水平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2.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要基本完成低揮發性原料替代、清潔工藝改造。
3.能源、化工、造紙、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產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鉛蓄電池制造等重點行業企業,圍繞碧水保衛戰、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及其他專項環境治理行動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治理任務要求,對照清潔生產國內先進水平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4.按照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規劃要求,保定市及白洋淀上游流域治理管控和生態涵養區域內的釀造、制藥、印染、紡織、制鞋等行業企業,圍繞主要污染物排放治理任務要求,對照清潔生產國際先進水平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二、完成時限
1.評估工作。本年度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要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審核評估申請。組織審核評估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2.驗收工作。本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原則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審核驗收申請。對12月底前難以完成實施的重大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的,可按照審核評估意見中規定時限提出驗收申請。組織審核驗收工作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
3.鋼鐵行業、焦化行業企業審核評估工作可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審核驗收工作可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對按時限要求沒有申請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未申請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企業,將列入下一年度重新開展審核。
三、工作要求
1.加強指導、積極推進。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請各市局及時將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在本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并抄送同級清潔生產綜合協調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同時書面通知企業。按照審核程序工作要求,組織、指導企業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督促企業按進度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2. 認真負責,嚴格把關。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屬于市級負責評估和驗收的工作,各市局要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年度工作時限要求,認真做好并按時完成審核評估和驗收工作,并對審核評估和驗收結果負責。由省廳負責評估驗收的企業,市局應依據《河北省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驗收技術導則》(DB13/T1579-2012),對每個企業申請評估、驗收的條件、提交的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并簽署意見后,采取集中批次申請的方式,向省廳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清潔生產審核評估申請初審表》和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報告、《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申請初審表》和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報告電子文檔。
3、加強督導,依法推進。各市要加強對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督導,對未按規定公布重點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在審核中弄虛作假、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企業,應依法給予處罰。省廳每年對各市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工作進行抽查。
4.加強宣傳,示范推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向企業宣傳國家清潔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重要意義,提高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自覺性。在工作中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優秀的企業進行培育、推薦,省廳將編制全省清潔生產審核典型案例,示范和引領全省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5.按時完成上報工作。全省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驗收結果公布工作由省廳負責。請各市嚴格按照以下時限將本市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驗收結果上報省廳。
審核評估結果上報時限:2019年9月底前。
審核驗收結果上報時限:2020年1月底前。
聯系人:科技與對外合作處 劉志義
電 話:0311-87908907
附件:1.河北省2019年度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3月4日
抄報: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環境保護部清潔生產中心
抄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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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
來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時間:2019-03-05
關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開展強制性
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按照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2018年度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總結及2019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環便函﹝2019﹞136號)要求,經各市環保部門篩選和我廳核定,現將2019年度全省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予以公布。請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任務目標
1.鋼鐵、焦化企業圍繞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提出的實施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對照清潔生產國際先進水平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2.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要基本完成低揮發性原料替代、清潔工藝改造。
3.能源、化工、造紙、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產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鉛蓄電池制造等重點行業企業,圍繞碧水保衛戰、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及其他專項環境治理行動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治理任務要求,對照清潔生產國內先進水平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4.按照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規劃要求,保定市及白洋淀上游流域治理管控和生態涵養區域內的釀造、制藥、印染、紡織、制鞋等行業企業,圍繞主要污染物排放治理任務要求,對照清潔生產國際先進水平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二、完成時限
1.評估工作。本年度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要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審核評估申請。組織審核評估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2.驗收工作。本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原則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審核驗收申請。對12月底前難以完成實施的重大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的,可按照審核評估意見中規定時限提出驗收申請。組織審核驗收工作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
3.鋼鐵行業、焦化行業企業審核評估工作可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審核驗收工作可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對按時限要求沒有申請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未申請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企業,將列入下一年度重新開展審核。
三、工作要求
1.加強指導、積極推進。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請各市局及時將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在本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并抄送同級清潔生產綜合協調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同時書面通知企業。按照審核程序工作要求,組織、指導企業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督促企業按進度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2. 認真負責,嚴格把關。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屬于市級負責評估和驗收的工作,各市局要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年度工作時限要求,認真做好并按時完成審核評估和驗收工作,并對審核評估和驗收結果負責。由省廳負責評估驗收的企業,市局應依據《河北省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驗收技術導則》(DB13/T1579-2012),對每個企業申請評估、驗收的條件、提交的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并簽署意見后,采取集中批次申請的方式,向省廳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清潔生產審核評估申請初審表》和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報告、《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申請初審表》和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報告電子文檔。
3、加強督導,依法推進。各市要加強對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督導,對未按規定公布重點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在審核中弄虛作假、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企業,應依法給予處罰。省廳每年對各市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工作進行抽查。
4.加強宣傳,示范推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向企業宣傳國家清潔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重要意義,提高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自覺性。在工作中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優秀的企業進行培育、推薦,省廳將編制全省清潔生產審核典型案例,示范和引領全省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5.按時完成上報工作。全省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驗收結果公布工作由省廳負責。請各市嚴格按照以下時限將本市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驗收結果上報省廳。
審核評估結果上報時限:2019年9月底前。
審核驗收結果上報時限:2020年1月底前。
聯系人:科技與對外合作處 劉志義
電 話:0311-87908907
附件:1.河北省2019年度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3月4日
抄報: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環境保護部清潔生產中心
抄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