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依法取締獻縣三家造紙廠環境污染問題的函 | ||
發布機構 | 省環境執法監察局 | 索引號 | 0218077J/2021-00061 |
主題分類 | 環境執法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關于依法取締獻縣三家造紙廠環境污染問題的函
獻縣人民政府:
6月15日,省環保廳會同滄州市環保局對你縣本齋鄉本齋西村三家小造紙廠污染環境問題進行了后督察,經查,三家小造紙廠院內和庫房分別存有新進的原料和鍋爐用煤以及成品包裝紙,鍋爐爐膛有余溫,具備生產能力,存在生產跡象。廠區外滲坑中存有生產前期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未做防滲處理)。企業的電力供應正常。以上三家小造紙廠均屬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取締范疇。
請你縣人民政府認真執行2011年環保專項行動和九部委的要求,立即對上述小造紙廠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拆除設備,并采取有效措施對周邊滲坑廢水進行妥善處置,恢復地貌,消除環境隱患,限7月21日前取締到位。依法追究電力、供水等部門違法向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擅自供電等方面的責任。處理結果請于7月21日前函告我廳。
聯系人:滑永輝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抄送:滄州市環保局, 獻縣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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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依法取締獻縣三家造紙廠環境污染問題的函
來源:省環境執法監察局 時間:2011-12-12
關于依法取締獻縣三家造紙廠環境污染問題的函
獻縣人民政府:
6月15日,省環保廳會同滄州市環保局對你縣本齋鄉本齋西村三家小造紙廠污染環境問題進行了后督察,經查,三家小造紙廠院內和庫房分別存有新進的原料和鍋爐用煤以及成品包裝紙,鍋爐爐膛有余溫,具備生產能力,存在生產跡象。廠區外滲坑中存有生產前期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未做防滲處理)。企業的電力供應正常。以上三家小造紙廠均屬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取締范疇。
請你縣人民政府認真執行2011年環保專項行動和九部委的要求,立即對上述小造紙廠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拆除設備,并采取有效措施對周邊滲坑廢水進行妥善處置,恢復地貌,消除環境隱患,限7月21日前取締到位。依法追究電力、供水等部門違法向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擅自供電等方面的責任。處理結果請于7月21日前函告我廳。
聯系人:滑永輝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抄送:滄州市環保局, 獻縣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