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嚴肅查處晉州市電鍍、漿紗等行業污染環境問題的督察通知 | ||
發布機構 | 省環境執法監察局 | 索引號 | 0218077J/2021-00068 |
主題分類 | 環境執法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關于嚴肅查處晉州市電鍍、漿紗等行業
污染環境問題的督察通知
石家莊市環保局:
近年來,省環保廳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先后對晉州市電鍍、拔絲、漂洗、再生棉、漿紗等企業進行了檢查。經調查核實,拔絲和電鍍企業主要分布在晉州市東里鎮北寺小區和東卓宿工業區;漂洗和再生棉主要分布在小樵鎮;漿紗主要分布在宿村。上述企業大多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污染防治設施,有的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
去年以來,石家莊市政府和晉州市政府分別印發了規范再生棉生產經營秩序的有關文件;2010年11月,晉州市政府綜合執法隊派駐小樵鎮對漂洗和再生棉等行業進行清理;我廳也曾向你局和晉州市政府發文要求嚴肅查處上述違法生產的企業。雖然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對上述行業企業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但受利益驅使和相關產業影響,上述行業違法生產的行為屢禁不止、屢屢反彈,嚴重污染了當地環境,群眾反映強烈。
為嚴厲打擊晉州市電鍍、漂洗、漿紗等行業的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現責成你局嚴肅查處晉州市上述行業污染環境的問題,督導晉州市人民政府立即研究制定加強監管的長效機制,組織對晉州市上述行業進行專項檢查、逐一登記造冊。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產業政策、選址不當、生產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的環境違法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對未經環保審批、未落實“三同時”制度、無排污許可證和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立即責令停產;對擅自閑置和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違法處置危險廢物、未進行排污申報和繳納排污費的,依法予以嚴厲處罰。要通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確保企業合法生產、達標排放。有關情況請于11月25日前反饋我廳。
聯系人及電話(傳真):滑永輝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抄送:晉州市人民政府,晉州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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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嚴肅查處晉州市電鍍、漿紗等行業污染環境問題的督察通知
來源:省環境執法監察局 時間:2011-12-14
關于嚴肅查處晉州市電鍍、漿紗等行業
污染環境問題的督察通知
石家莊市環保局:
近年來,省環保廳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先后對晉州市電鍍、拔絲、漂洗、再生棉、漿紗等企業進行了檢查。經調查核實,拔絲和電鍍企業主要分布在晉州市東里鎮北寺小區和東卓宿工業區;漂洗和再生棉主要分布在小樵鎮;漿紗主要分布在宿村。上述企業大多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污染防治設施,有的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
去年以來,石家莊市政府和晉州市政府分別印發了規范再生棉生產經營秩序的有關文件;2010年11月,晉州市政府綜合執法隊派駐小樵鎮對漂洗和再生棉等行業進行清理;我廳也曾向你局和晉州市政府發文要求嚴肅查處上述違法生產的企業。雖然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對上述行業企業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但受利益驅使和相關產業影響,上述行業違法生產的行為屢禁不止、屢屢反彈,嚴重污染了當地環境,群眾反映強烈。
為嚴厲打擊晉州市電鍍、漂洗、漿紗等行業的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現責成你局嚴肅查處晉州市上述行業污染環境的問題,督導晉州市人民政府立即研究制定加強監管的長效機制,組織對晉州市上述行業進行專項檢查、逐一登記造冊。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產業政策、選址不當、生產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的環境違法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對未經環保審批、未落實“三同時”制度、無排污許可證和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立即責令停產;對擅自閑置和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違法處置危險廢物、未進行排污申報和繳納排污費的,依法予以嚴厲處罰。要通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確保企業合法生產、達標排放。有關情況請于11月25日前反饋我廳。
聯系人及電話(傳真):滑永輝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抄送:晉州市人民政府,晉州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