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對“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解除省級掛牌督辦的通知 | ||
發布機構 | 法規與標準處(內部審計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1-00295 |
主題分類 | 環境執法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冀環法函〔2017〕68號
邢臺市環境保護局:
沙河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進行摘牌的請示》(沙環字[2016]89號)和《沙河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給予摘牌的請示》(沙環字[2016]138號)收悉。根據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掛牌督辦和區域限批試行辦法》,我廳會同你市進行了現場核查,認為你市已經完成掛牌督辦通知中提出的督辦要求。
經廳常務會議研究,現對“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解除省級掛牌督辦。
請你局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繼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積極指導沙河市嚴格落實法律法規,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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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解除省級掛牌督辦的通知
來源:法規與標準處(內部審計處) 時間:2017-01-23
冀環法函〔2017〕68號
邢臺市環境保護局:
沙河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進行摘牌的請示》(沙環字[2016]89號)和《沙河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給予摘牌的請示》(沙環字[2016]138號)收悉。根據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掛牌督辦和區域限批試行辦法》,我廳會同你市進行了現場核查,認為你市已經完成掛牌督辦通知中提出的督辦要求。
經廳常務會議研究,現對“河北東興玻璃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未運行”問題解除省級掛牌督辦。
請你局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繼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積極指導沙河市嚴格落實法律法規,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