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印發《河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通知 | ||
發布機構 | 大氣環境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17-02203 |
主題分類 | 土壤污染防治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的監督管理,按照《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發〔2017〕3號)安排部署,我廳組織制定了全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企業治污責任
各市環保局要督促相關縣(市、區)政府,2017年底前與列入名單的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設區的市市屬企業,由市或縣政府與企業簽訂都可)。
二、加強環境監察執法
各市、縣(市、區)環保部門要按照重點排污單位(重點污染源)管理相關要求,對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做好監察執法、監督性監測、信息公開、清潔生產、排污申報登記和環境統計等監督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年度監察、監測等工作計劃,發現擅自停運污染防治設施、偷排偷放、超標排放、污染事故等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三、開展土壤環境監測
根據《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市、縣(市、區)環保部門要督促列入名單的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其企業用地每年開展至少1次土壤環境監測,編制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監測數據和報告向當地環保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各市環保部門要制定監測計劃,對重點監管企業周邊土壤環境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重點要監測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監測數據按要求上傳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關于印發《河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通知
來源:大氣環境處 時間:2017-07-2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的監督管理,按照《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發〔2017〕3號)安排部署,我廳組織制定了全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企業治污責任
各市環保局要督促相關縣(市、區)政府,2017年底前與列入名單的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設區的市市屬企業,由市或縣政府與企業簽訂都可)。
二、加強環境監察執法
各市、縣(市、區)環保部門要按照重點排污單位(重點污染源)管理相關要求,對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做好監察執法、監督性監測、信息公開、清潔生產、排污申報登記和環境統計等監督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年度監察、監測等工作計劃,發現擅自停運污染防治設施、偷排偷放、超標排放、污染事故等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三、開展土壤環境監測
根據《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市、縣(市、區)環保部門要督促列入名單的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其企業用地每年開展至少1次土壤環境監測,編制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監測數據和報告向當地環保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各市環保部門要制定監測計劃,對重點監管企業周邊土壤環境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重點要監測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監測數據按要求上傳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