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印發《河北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程序》的通知 | ||
發布機構 | 土壤生態環境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19-01495 |
主題分類 | 土壤污染防治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規劃局、行政審批局,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局、河北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強對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的聯動監管,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制定了《河北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程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做好全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監管工作。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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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河北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程序》的通知
來源:土壤生態環境處 時間:2019-01-0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規劃局、行政審批局,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局、河北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強對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的聯動監管,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制定了《河北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程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做好全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監管工作。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