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環評函〔2018〕330號
關于繼續對辛集市涉水建設項目
環評文件實施限批的函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我廳印發了《關于對辛集市涉水建設項目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的函》(冀環評函〔2017〕967號),暫停了你市涉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2018年2月1日,根據你市《關于解除涉水建設項目限批的請示》(辛政呈〔2018〕5號)的請示,我廳組織對你市相關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結合有關監測數據資料和現場勘查情況,經復核,你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等次為不合格,不能滿足解除限批條件。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對你市繼續實施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限批,限批期限為三個月。期間,省環保廳將繼續暫停審批你市涉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請你市進一步采取措施,強化治理,盡快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任務,經驗收達到解除限批條件后,我廳將按照程序規定解除你市涉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3月27日
抄報:生態環境部
抄送:辛集市環保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關于繼續對辛集市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實施限批的函
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時間:2018-06-12
冀環評函〔2018〕330號
關于繼續對辛集市涉水建設項目
環評文件實施限批的函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我廳印發了《關于對辛集市涉水建設項目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的函》(冀環評函〔2017〕967號),暫停了你市涉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2018年2月1日,根據你市《關于解除涉水建設項目限批的請示》(辛政呈〔2018〕5號)的請示,我廳組織對你市相關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結合有關監測數據資料和現場勘查情況,經復核,你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等次為不合格,不能滿足解除限批條件。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對你市繼續實施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限批,限批期限為三個月。期間,省環保廳將繼續暫停審批你市涉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請你市進一步采取措施,強化治理,盡快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任務,經驗收達到解除限批條件后,我廳將按照程序規定解除你市涉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3月27日
抄報:生態環境部
抄送:辛集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