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發揮基層堡壘作用,著力構建農村環境整治工作機構。進一步強化鄉鎮和村兩級環保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兩級組織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堡壘作用,逐步強化對農村環境的監察力度。
二是強化宣傳教育,著力營造全民參與的農村環境整治氛圍。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宣傳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和必要性,使環保理念真正深入鄉鎮、深入街道、深入家庭,構建起廣大農民關心環保、參與環保的濃厚氛圍。
三是以關注民生為出發點,著力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的保護。全面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治理行動,進一步完善飲用水源地規劃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飲用水源地安全。同時,扎實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推廣規模化養殖、生態養殖和示范養殖。
四是不斷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機制,著力開展農村生態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生態創建活動,通過創建生態鄉鎮和村,解決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收集處置、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村環境及農作物秸稈綜合整治利用等。
五是積極爭取資金扶持,著力創造和諧優美的農村環境。充分利用國家和省“以獎促治”資金,積極推進農村環境治理項目的開展,促進重點區域生態環境不斷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