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
根據省環境保護廳、省衛生廳《關于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實施方案》(冀環防[2011]130號)要求,年產或貯存危險廢物100噸以上、10-100噸、1-10噸的單位,分別列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重點監管源,產生含氰等劇毒類危險廢物以及被劇毒化學品污染的廢棄包裝容器的單位,納入市級以上環保部門的重點監管范圍。為切實做好我省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省環保廳依據污染源普查數據,初步確定了年產危廢10噸以上的企業作為省級及以上重點監管源,現將名單印發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各地對監管源名單的確認要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參考典型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見附件1),特別突出化工、鋼鐵、醫藥、造紙等重點產危廢行業,對名單中企業的調整變更,請逐企業說明理由,于3月22日前書面反饋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同時報送電子版(聯系人及電話:趙倩 0311-83016296,電子郵箱:hbggzx@163.com)。
附件:1.典型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典型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
序號 |
行業 |
危險廢物 |
1 |
木材防腐 |
廢雜酚油、沾染防腐劑的廢棄木材殘片、廢水處理污泥、含重金屬廢物(銅、砷、鉻等) |
2 |
印刷出版業 |
廢顯(定)影液、膠片、廢像紙、易燃油墨廢物、廢水處理污泥等 |
3 |
各種石化、化工產品 |
廢白土、酸渣;廢礦物油(廢機油、清罐油、浮渣等);過濾廢渣、過濾母液、蒸餾殘渣;廢有機溶劑、廢棄化學品;廢催化劑、廢活性炭、廢棄的離子交換樹脂;廢棄的粘稠物;污水處理污泥;含有機鹵化物廢物、廢鹵化有機溶劑;重金屬廢物;爆炸性廢物;染料涂料廢物;廢酸;廢堿 |
4 |
鋼鐵冶煉及表面處理 |
軋制油、乳化液、焦油渣、廢酸、廢堿;電鍍廢渣;石棉廢物; |
5 |
有色金屬冶煉、鑄造及熱處理 |
乳化液、廢酸、廢堿;含氰熱處理廢物;含重金屬飛灰、污泥、殘渣、浮渣、底泥、浸出渣等(含銅廢物、含鋅廢物、含鎘廢物、含銻廢物、含鉛廢物、含汞廢物、含鉈廢物、廢酸、含鎳廢物、含鋇廢物等);焦油渣、污水處理污泥 |
6 |
機加工及電鍍 |
乳化液、切削液、廢機油、淬火油、廢油漆及漆渣、污水處理污泥;廢顯(定)影液、膠片、廢像紙;表面處理廢物、廢堿、石棉廢物、無機氰化物廢物、含銅廢物、含鋅廢物、含鉛廢物、含汞廢物、含鎳廢物等 |
7 |
醫藥制造 |
蒸餾渣、反應殘渣、廢吸附劑、廢催化劑、廢溶劑、廢母液、廢反應基、廢培養基、廢藥品及過期原料等 |
8 |
造紙 |
廢液、廢渣、脫墨渣等 |
9 |
電子電器、電機、變壓器 |
廢機油、蝕刻液;石棉廢物、鉛酸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汞開關 |
10 |
廢油加工 |
過濾渣、酸渣、廢白土、污水處理污泥等 |
11 |
印染及皮革加工 |
含鉻廢物、廢堿、廢酸、廢鹵化有機溶劑、廢有機溶劑、廢染料等 |
12 |
黃金 |
氰化物、廢酸、廢堿、廢有機溶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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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全省危險廢物重點監管源名單征求意見的函
來源: 時間:2012-03-07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
根據省環境保護廳、省衛生廳《關于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實施方案》(冀環防[2011]130號)要求,年產或貯存危險廢物100噸以上、10-100噸、1-10噸的單位,分別列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重點監管源,產生含氰等劇毒類危險廢物以及被劇毒化學品污染的廢棄包裝容器的單位,納入市級以上環保部門的重點監管范圍。為切實做好我省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省環保廳依據污染源普查數據,初步確定了年產危廢10噸以上的企業作為省級及以上重點監管源,現將名單印發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各地對監管源名單的確認要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參考典型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見附件1),特別突出化工、鋼鐵、醫藥、造紙等重點產危廢行業,對名單中企業的調整變更,請逐企業說明理由,于3月22日前書面反饋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同時報送電子版(聯系人及電話:趙倩 0311-83016296,電子郵箱:hbggzx@163.com)。
附件:1.典型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典型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
序號 |
行業 |
危險廢物 |
1 |
木材防腐 |
廢雜酚油、沾染防腐劑的廢棄木材殘片、廢水處理污泥、含重金屬廢物(銅、砷、鉻等) |
2 |
印刷出版業 |
廢顯(定)影液、膠片、廢像紙、易燃油墨廢物、廢水處理污泥等 |
3 |
各種石化、化工產品 |
廢白土、酸渣;廢礦物油(廢機油、清罐油、浮渣等);過濾廢渣、過濾母液、蒸餾殘渣;廢有機溶劑、廢棄化學品;廢催化劑、廢活性炭、廢棄的離子交換樹脂;廢棄的粘稠物;污水處理污泥;含有機鹵化物廢物、廢鹵化有機溶劑;重金屬廢物;爆炸性廢物;染料涂料廢物;廢酸;廢堿 |
4 |
鋼鐵冶煉及表面處理 |
軋制油、乳化液、焦油渣、廢酸、廢堿;電鍍廢渣;石棉廢物; |
5 |
有色金屬冶煉、鑄造及熱處理 |
乳化液、廢酸、廢堿;含氰熱處理廢物;含重金屬飛灰、污泥、殘渣、浮渣、底泥、浸出渣等(含銅廢物、含鋅廢物、含鎘廢物、含銻廢物、含鉛廢物、含汞廢物、含鉈廢物、廢酸、含鎳廢物、含鋇廢物等);焦油渣、污水處理污泥 |
6 |
機加工及電鍍 |
乳化液、切削液、廢機油、淬火油、廢油漆及漆渣、污水處理污泥;廢顯(定)影液、膠片、廢像紙;表面處理廢物、廢堿、石棉廢物、無機氰化物廢物、含銅廢物、含鋅廢物、含鉛廢物、含汞廢物、含鎳廢物等 |
7 |
醫藥制造 |
蒸餾渣、反應殘渣、廢吸附劑、廢催化劑、廢溶劑、廢母液、廢反應基、廢培養基、廢藥品及過期原料等 |
8 |
造紙 |
廢液、廢渣、脫墨渣等 |
9 |
電子電器、電機、變壓器 |
廢機油、蝕刻液;石棉廢物、鉛酸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汞開關 |
10 |
廢油加工 |
過濾渣、酸渣、廢白土、污水處理污泥等 |
11 |
印染及皮革加工 |
含鉻廢物、廢堿、廢酸、廢鹵化有機溶劑、廢有機溶劑、廢染料等 |
12 |
黃金 |
氰化物、廢酸、廢堿、廢有機溶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