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水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將全市范圍內消除納污坑塘確定為2019年市政府民生實事項目之一,我市在2018年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全部完成的基礎上,對納污坑塘開展“改造提升”。
為順利推進工作開展,我市多次在饒陽縣組織召開現場觀摩調度會,在全市范圍內著力推廣饒陽縣納污坑塘治理的“四種模式”。一是項目拉動模式,利用坑塘土地性質優勢,抓好項目的謀劃和包裝,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推動坑塘治理;二是市場經營模式,通過與企業簽訂合同,由企業墊資進行坑塘治理,承諾當治理出的土地開發利用時,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墊資企業享有土地優先開發權,真正利用市場機制,在零投入的情況下,推動坑塘治理;三是出租轉讓模式,由村“兩委”將坑塘組織統一清理后,將其承包到戶,不僅盤活集體經濟,而且節省了每年的清理費用;四是鎮村共建模式,對一些需要作為公共設施用地的坑塘,有鎮政府統一出動機械,村“兩委”組織黨員群眾出義務工或半義務工進行集中整治,實現花最少的錢,達到最理想的效果。同時結合正在開展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堅持一坑一特色,一坑一景觀,對全縣坑塘對癥施治、分類制定生態治理方案,對一般坑塘進行三個階段的治理。第一階段,對所有坑塘進行垃圾清理,凈化、綠化整治,種植經濟林木,在整治坑塘的同時,增加村鎮集體收入;第二階段,對周邊居民較多的坑塘,結合實際地形地勢,建設成為小型公園、休息場地,供周邊居民休息、游玩;第三階段,對觀光線沿途坑塘進行景觀整治,結合主題小鎮創建,將坑塘建成主題花園、景觀公園、休閑娛樂設施等公共設施,為發展鄉村旅游奠定基礎。
下一步,我市將定期調度各縣市區納污坑塘“改造提升”工作進展,確保順利完成民事實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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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開展納污坑塘“改造提升”
來源: 時間:2019-06-28
2019年,衡水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將全市范圍內消除納污坑塘確定為2019年市政府民生實事項目之一,我市在2018年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全部完成的基礎上,對納污坑塘開展“改造提升”。
為順利推進工作開展,我市多次在饒陽縣組織召開現場觀摩調度會,在全市范圍內著力推廣饒陽縣納污坑塘治理的“四種模式”。一是項目拉動模式,利用坑塘土地性質優勢,抓好項目的謀劃和包裝,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推動坑塘治理;二是市場經營模式,通過與企業簽訂合同,由企業墊資進行坑塘治理,承諾當治理出的土地開發利用時,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墊資企業享有土地優先開發權,真正利用市場機制,在零投入的情況下,推動坑塘治理;三是出租轉讓模式,由村“兩委”將坑塘組織統一清理后,將其承包到戶,不僅盤活集體經濟,而且節省了每年的清理費用;四是鎮村共建模式,對一些需要作為公共設施用地的坑塘,有鎮政府統一出動機械,村“兩委”組織黨員群眾出義務工或半義務工進行集中整治,實現花最少的錢,達到最理想的效果。同時結合正在開展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堅持一坑一特色,一坑一景觀,對全縣坑塘對癥施治、分類制定生態治理方案,對一般坑塘進行三個階段的治理。第一階段,對所有坑塘進行垃圾清理,凈化、綠化整治,種植經濟林木,在整治坑塘的同時,增加村鎮集體收入;第二階段,對周邊居民較多的坑塘,結合實際地形地勢,建設成為小型公園、休息場地,供周邊居民休息、游玩;第三階段,對觀光線沿途坑塘進行景觀整治,結合主題小鎮創建,將坑塘建成主題花園、景觀公園、休閑娛樂設施等公共設施,為發展鄉村旅游奠定基礎。
下一步,我市將定期調度各縣市區納污坑塘“改造提升”工作進展,確保順利完成民事實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