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大氣辦印發《秦皇島市2020年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落實《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突出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引導重點用車單位全部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或清潔能源、新能源車,完成國三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任務。同時,加大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執法力度,推進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為實現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提供有力支撐。
一是強化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和治理。促進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推進高排放車輛深度治理,6月底前完成環衛、園林、郵政等事業單位78輛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任務,完成3000輛其他具備治理條件的國三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任務,治理后安裝在線監控。
二是推進監控體系建設和應用。加強遙感監測的推廣應用,合理增設黑煙抓拍設備,加密監控點位,完善遙感監測網絡;全力實施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新生產、銷售的重型柴油貨車在登記注冊前須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8月底前,全市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3119輛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管,年底前新生產、銷售的工程機械按規定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
三是加強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強化源頭管控,7月1日起,全市銷售、注冊登記的城市車輛(指主要在城市運行的公交車、郵政車和環衛車)實施重型柴油車第六階段標準。進口二手非道路移動機械和發動機應達到國家現行的新生產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要求;加強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氣排放不達標、不依法公開環保信息等行為;嚴格重點用車單位管控,強化繞行管控措施,完善禁限行政策,加大高排放重型柴油貨車管控力度,加強過境車輛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期間車輛管控。
四是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和油氣回收設施運行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氣和車用尿素行為,,健全燃油及清凈增效劑和車用尿素管理制度。開展燃油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和工礦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強化成品油儲運系統油氣排放污染管控。組織開展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抽檢,重點抽測液阻、密閉性、氣液比,每季度抽查覆蓋率不低于本轄區成品油經營企業的25%。
五是強化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車。強化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落實新能源汽車便利通行政策,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80%以上;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推進大宗貨物鐵路集疏港,嚴格落實禁止汽運煤集港政策,禁止通過鐵路運輸至港口附近貨場后汽車短駁集港行為;加快港口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設備改造,提高岸電設施使用效率。
六是不斷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加強排放檢驗機構及維修單位管理。加強對排放檢驗機構和維修單位的監督管理,全面實施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I/M)制度;開展路檢路查和入戶抽查,在物流園、工業園、貨物集散地、公交場站等車輛集中停放地,以及物流貨運、工礦企業、長途客運、環衛、郵政、旅游、維修等重點單位,開展監督性檢測,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車輛;開展重型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執法檢查專項行動,施工工地和工業企業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經生態環境部門編碼登記并取得環保號碼及標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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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市多措并舉,全面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來源: 時間:2020-05-13
秦皇島市大氣辦印發《秦皇島市2020年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落實《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突出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引導重點用車單位全部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或清潔能源、新能源車,完成國三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任務。同時,加大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執法力度,推進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為實現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提供有力支撐。
一是強化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和治理。促進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推進高排放車輛深度治理,6月底前完成環衛、園林、郵政等事業單位78輛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任務,完成3000輛其他具備治理條件的國三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深度治理任務,治理后安裝在線監控。
二是推進監控體系建設和應用。加強遙感監測的推廣應用,合理增設黑煙抓拍設備,加密監控點位,完善遙感監測網絡;全力實施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新生產、銷售的重型柴油貨車在登記注冊前須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8月底前,全市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3119輛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管,年底前新生產、銷售的工程機械按規定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
三是加強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強化源頭管控,7月1日起,全市銷售、注冊登記的城市車輛(指主要在城市運行的公交車、郵政車和環衛車)實施重型柴油車第六階段標準。進口二手非道路移動機械和發動機應達到國家現行的新生產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要求;加強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氣排放不達標、不依法公開環保信息等行為;嚴格重點用車單位管控,強化繞行管控措施,完善禁限行政策,加大高排放重型柴油貨車管控力度,加強過境車輛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期間車輛管控。
四是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和油氣回收設施運行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氣和車用尿素行為,,健全燃油及清凈增效劑和車用尿素管理制度。開展燃油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和工礦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強化成品油儲運系統油氣排放污染管控。組織開展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抽檢,重點抽測液阻、密閉性、氣液比,每季度抽查覆蓋率不低于本轄區成品油經營企業的25%。
五是強化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車。強化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落實新能源汽車便利通行政策,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80%以上;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推進大宗貨物鐵路集疏港,嚴格落實禁止汽運煤集港政策,禁止通過鐵路運輸至港口附近貨場后汽車短駁集港行為;加快港口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設備改造,提高岸電設施使用效率。
六是不斷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加強排放檢驗機構及維修單位管理。加強對排放檢驗機構和維修單位的監督管理,全面實施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I/M)制度;開展路檢路查和入戶抽查,在物流園、工業園、貨物集散地、公交場站等車輛集中停放地,以及物流貨運、工礦企業、長途客運、環衛、郵政、旅游、維修等重點單位,開展監督性檢測,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車輛;開展重型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執法檢查專項行動,施工工地和工業企業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經生態環境部門編碼登記并取得環保號碼及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