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頂層設計規劃,健全聯防聯控體制機制。2019年,廊坊市與北京通州區、天津武清區聯合建立“通武廊”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信息共享、協同治污、聯合執法、環境事件應急聯動等重點舉措。2020年9月,廊坊市印發《廊坊北三縣生態建設專項規劃》,緊密銜接協同發展規劃體系,為區域協同發展描繪清晰藍圖。
2020年12月,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與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簽訂《突發水污染環境事件聯控機制合作協議》,成立廊坊市與通州區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工作協調小組,有效應對跨界突發水污染事件。2021年4月,通州區生態環境局、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通州區與廊坊市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實施意見》,確定了推動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深化水污染聯保聯治、強化移動源協同管控、生態環境聯合執法、重大項目聯合審議等5項重點工作,對重污染天氣應對、重點河流污染治理、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協同治理、聯合執法、信息通報、應急演練、項目審議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
加強頂層設計的同時,廊坊市生態環境部門不斷推進與京津毗鄰地區生態環境部門聯動機制在實際工作中發揮時效。建立協同治污微信工作群,對應科室之間形成日常溝通交流機制,并根據實際治污工作需要,多次主動對接京津兩地,組織召開現場辦公會、聯席會議等,共同研商區域環境問題。
打破行政區劃壁壘,共同打擊跨界環境違法行為。嚴格落實聯合巡查制度,定期組織現場巡查,發現問題,共同推進整改,有效避免引起跨界糾紛。針對交界地區企業,定期開展區域聯動執法和交叉執法,嚴厲打擊各類企業違法排污行為,依法整治揚塵污染、機動車排放污染、露天焚燒、散煤復燃等環境污染問題。
2020年以來,廊坊市縣兩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聯合京津兩地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30余次。其中,2020年8月,組織與天津市交界地區生態環境部門針對大氣環境開展了聯合執法行動,通過對交界地區進行全面細致排查,共計排查涉氣企業238家次,發現并整改環境違法問題82個,有力震懾了邊界地帶環境違法的行為。2021年5月,聯合北京市大興區生態環境局對兩地交界區域進行日常重點巡查,對對重點區域的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發現的環境問題,由兩地執法人員共同處理,形成了兩地聯防聯控的強大合力。
科學會商研判,有效減少區域重污染天氣。為做好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廊坊市每日組織市氣象臺、監控中心和專家組,綜合分析氣象預報數據和空氣質量實時監測數據,進行空氣質量會商研判,根據會商結果,結合省生態環境廳重污染天氣預警通知,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有效減輕京津冀地區重污染天氣程度,達到區域聯防聯控的目的。與此同時,進一步推進北三縣與通州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探索北三縣與通州區域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廊坊市積極與省大氣辦溝通請示,經省大氣辦研究,同意大廠縣開展探索試點,當大廠縣空氣質量(月均濃度)持平或好于通州區時,可與通州區同步執行北京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
為進一步深化合作交流,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與通州區生態環境局突破行政區劃和條塊分割的掣肘,創新實行雙向任職模式,制定了互派干部實崗鍛煉交流實施方案。兩地生態環境系統內部互派政治素質高、綜合業務能力強、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協調等方面的優秀同志進行實崗鍛煉交流,學習對方先進生態環境治理理念和經驗,充分發揮交流互信的橋梁紐帶作用,真正實現了生態環境保護深度合作,協同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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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推進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再上新臺階
來源:廊坊 時間:2021-06-16
加強頂層設計規劃,健全聯防聯控體制機制。2019年,廊坊市與北京通州區、天津武清區聯合建立“通武廊”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機制,確定了定期會商、信息共享、協同治污、聯合執法、環境事件應急聯動等重點舉措。2020年9月,廊坊市印發《廊坊北三縣生態建設專項規劃》,緊密銜接協同發展規劃體系,為區域協同發展描繪清晰藍圖。
2020年12月,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與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簽訂《突發水污染環境事件聯控機制合作協議》,成立廊坊市與通州區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工作協調小組,有效應對跨界突發水污染事件。2021年4月,通州區生態環境局、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通州區與廊坊市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實施意見》,確定了推動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深化水污染聯保聯治、強化移動源協同管控、生態環境聯合執法、重大項目聯合審議等5項重點工作,對重污染天氣應對、重點河流污染治理、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協同治理、聯合執法、信息通報、應急演練、項目審議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
加強頂層設計的同時,廊坊市生態環境部門不斷推進與京津毗鄰地區生態環境部門聯動機制在實際工作中發揮時效。建立協同治污微信工作群,對應科室之間形成日常溝通交流機制,并根據實際治污工作需要,多次主動對接京津兩地,組織召開現場辦公會、聯席會議等,共同研商區域環境問題。
打破行政區劃壁壘,共同打擊跨界環境違法行為。嚴格落實聯合巡查制度,定期組織現場巡查,發現問題,共同推進整改,有效避免引起跨界糾紛。針對交界地區企業,定期開展區域聯動執法和交叉執法,嚴厲打擊各類企業違法排污行為,依法整治揚塵污染、機動車排放污染、露天焚燒、散煤復燃等環境污染問題。
2020年以來,廊坊市縣兩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聯合京津兩地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30余次。其中,2020年8月,組織與天津市交界地區生態環境部門針對大氣環境開展了聯合執法行動,通過對交界地區進行全面細致排查,共計排查涉氣企業238家次,發現并整改環境違法問題82個,有力震懾了邊界地帶環境違法的行為。2021年5月,聯合北京市大興區生態環境局對兩地交界區域進行日常重點巡查,對對重點區域的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發現的環境問題,由兩地執法人員共同處理,形成了兩地聯防聯控的強大合力。
科學會商研判,有效減少區域重污染天氣。為做好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廊坊市每日組織市氣象臺、監控中心和專家組,綜合分析氣象預報數據和空氣質量實時監測數據,進行空氣質量會商研判,根據會商結果,結合省生態環境廳重污染天氣預警通知,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有效減輕京津冀地區重污染天氣程度,達到區域聯防聯控的目的。與此同時,進一步推進北三縣與通州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探索北三縣與通州區域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廊坊市積極與省大氣辦溝通請示,經省大氣辦研究,同意大廠縣開展探索試點,當大廠縣空氣質量(月均濃度)持平或好于通州區時,可與通州區同步執行北京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
為進一步深化合作交流,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與通州區生態環境局突破行政區劃和條塊分割的掣肘,創新實行雙向任職模式,制定了互派干部實崗鍛煉交流實施方案。兩地生態環境系統內部互派政治素質高、綜合業務能力強、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協調等方面的優秀同志進行實崗鍛煉交流,學習對方先進生態環境治理理念和經驗,充分發揮交流互信的橋梁紐帶作用,真正實現了生態環境保護深度合作,協同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