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會現場。記者 李文鵬 攝
長城網5月31日訊(記者 李文鵬)5月31日下午,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會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何書堂、河北省環保廳副廳長趙軍向記者介紹了《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出臺情況以及推進工作。
會上,何書堂向記者介紹了《條例》的立法背景和指導思想,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是1997年制定的,距今已有20余年,已不能完全滿足當前工作需要。在去年,國家水污染防治法進行了全面修訂,為維護法制統一,河北省條例也應相應作出調整。
何書堂指出,本次條例具有八大亮點:構建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局面;提高重點流域防治標準;優先保護飲用水;加強重點領域水污染防治;加強區域協作,促進聯防聯控;建立完善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考核以及生態補償機制;創新監管方式;實行最嚴格的法律責任追究。
河北省環保廳副廳長趙軍表示,2017年河北省水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但水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下一步工作就是狠抓國家《水十條》各項工作落實;有序推進納污坑塘污染整治以及加快實施近岸海域綜合整治。
趙軍認為,修訂《條例》,是厲行法治、依法防治水污染的需要,是解決我省突出水污染問題、保護和改善水環境質量的需要,此次修訂《條例》,非常必要和及時。
趙軍表示,《條例》提供了水環境監管工作遵循,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制度,履行法定職責;明確了排污單位行為規范,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突出了飲用水源地保護,必須嚴格執行有關保護制度,保障飲用水安全;豐富了水污染防治監管手段,必須嚴格落實法定舉措,解決突出水污染問題;規定了流域污染防治要求,必須加強綜合整治力度,提升區域水環境質量;加嚴了水污染法律責任,必須嚴格執法嚴懲重罰,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