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企業名稱 | 處置方式 | 整改進度 | 生態環境部門具體處理處置情況 | 企業采取具體整改措施 |
1 | 石家莊市欒城區污水處理廠 | 行政處罰; | 已處置 | 2018年7月18日,8月1日,8月30日,9月13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保局分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石欒環罰[2018]w1006號,w1007號,w1008號,w1009號),分別罰款5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18年8月10日,10月18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保局分別下達《行政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石欒環連罰字[2018]w1007號,w1009號),分別處以罰款400萬元,900萬元。 | 企業調整處理工藝,預計2018年12月30日整改完成。 |
2 | 秦皇島開發區泰盛水務有限公司(龍海道污水處理廠) | 行政處罰;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6月13日,8月7日,秦皇島市環保局分別下達《責令整改違法行為決定書》(秦環責改字[2018]8017號、秦環責改字[2018]0009號),要求企業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于8月14日、9月19日分別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秦環罰告字[2018]8012號)、(秦環罰告字[2018]0014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秦環罰聽告字[2018]8005號),(秦環罰聽告字[2018]0012號),對企業分別處以罰款20萬元、40萬元。期間區環保局多次采樣監測,實時監控該廠污水外排水質;8月11日-8月17日,會同專家開展為期一周的現場檢查,明確了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建議。 | 1、7月1日開始停止投加PAC和鐵鹽藥劑,改為投加水處理生物制劑后出水總磷數值基本上控制在0.3mg/L低于國家一級A總磷排放標準要求,現每天投加2.5噸水處理生物制劑;2、對MSBR池投加活性污泥,7、8月份共計投加活性污泥35車約700噸,保持MSBR池中的活性污泥濃度在2500mg/L以上,這樣可以有效地降低出水COD和總磷數值;3、對MSBR池投加乙酸鈉藥劑,提高進水碳源增加污泥活性; 4、8月8日—8月20日維修MSBR池北池空氣堰,9月12日—9月16日維修MSBR池南池空氣堰,兩次維修空氣堰有效地降低了出水SS數值,同時也降低了出水總磷數值。 |
3 | 南和縣污水處理廠 | 行政處罰;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8月30日,邢臺市環保局南和縣分局下達《責令整改違法行為決定書》(邢環南和責改[2018]69號),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同時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邢環南和罰告[2018]69號)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邢環南和罰告[2018]69號),對企業處以罰款10萬元。同時要求該企業完成提升改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 企業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提升改造,目前提標工程已完成,出水口氨氮于2018年8月29日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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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3季度國家重點監控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企業處理及整改情況
來源: 時間:2018-11-05
序號 | 企業名稱 | 處置方式 | 整改進度 | 生態環境部門具體處理處置情況 | 企業采取具體整改措施 |
1 | 石家莊市欒城區污水處理廠 | 行政處罰; | 已處置 | 2018年7月18日,8月1日,8月30日,9月13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保局分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石欒環罰[2018]w1006號,w1007號,w1008號,w1009號),分別罰款5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18年8月10日,10月18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保局分別下達《行政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石欒環連罰字[2018]w1007號,w1009號),分別處以罰款400萬元,900萬元。 | 企業調整處理工藝,預計2018年12月30日整改完成。 |
2 | 秦皇島開發區泰盛水務有限公司(龍海道污水處理廠) | 行政處罰;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6月13日,8月7日,秦皇島市環保局分別下達《責令整改違法行為決定書》(秦環責改字[2018]8017號、秦環責改字[2018]0009號),要求企業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于8月14日、9月19日分別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秦環罰告字[2018]8012號)、(秦環罰告字[2018]0014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秦環罰聽告字[2018]8005號),(秦環罰聽告字[2018]0012號),對企業分別處以罰款20萬元、40萬元。期間區環保局多次采樣監測,實時監控該廠污水外排水質;8月11日-8月17日,會同專家開展為期一周的現場檢查,明確了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建議。 | 1、7月1日開始停止投加PAC和鐵鹽藥劑,改為投加水處理生物制劑后出水總磷數值基本上控制在0.3mg/L低于國家一級A總磷排放標準要求,現每天投加2.5噸水處理生物制劑;2、對MSBR池投加活性污泥,7、8月份共計投加活性污泥35車約700噸,保持MSBR池中的活性污泥濃度在2500mg/L以上,這樣可以有效地降低出水COD和總磷數值;3、對MSBR池投加乙酸鈉藥劑,提高進水碳源增加污泥活性; 4、8月8日—8月20日維修MSBR池北池空氣堰,9月12日—9月16日維修MSBR池南池空氣堰,兩次維修空氣堰有效地降低了出水SS數值,同時也降低了出水總磷數值。 |
3 | 南和縣污水處理廠 | 行政處罰;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8月30日,邢臺市環保局南和縣分局下達《責令整改違法行為決定書》(邢環南和責改[2018]69號),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同時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邢環南和罰告[2018]69號)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邢環南和罰告[2018]69號),對企業處以罰款10萬元。同時要求該企業完成提升改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 企業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提升改造,目前提標工程已完成,出水口氨氮于2018年8月29日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