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企業名稱 | 處置方式 | 整改進度 | 生態環境部門具體處理處置情況 | 企業采取具體整改措施 |
1 | 河北唐機重工有限公司(原佳鑫) | 罰款;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9年1月31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唐環責改字[2019]13-10號),責令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019年1月31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唐環罰告字[2019]13-10號),處罰款25萬元。 | 該公司積極調整環保設施,自2018年10月13日9時起,各項污染物均達標排放。 |
2 | 景縣春源熱力有限公司 | 罰款;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11月12日,景縣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景環責改字〔2018〕80號),責令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018年11月14日,景縣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景環罰告字〔2018〕80號),處罰款12.5萬元;2018年11月16日,景縣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景環罰字〔2018〕80號),處罰款12.5萬元。 | 企業計劃供暖結束后對設備進行檢修,預計2019年3月底整改完成。 |
3 | 石家莊市欒城區污水處理廠 | 罰款; | 已處置 | 2018年10月19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石欒環罰聽告字〔2018〕W1010號),處罰款30萬元;2018年11月13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石欒環罰聽告字〔2018〕W1011號),處罰款30萬元; | 企業計劃對污水處理工藝進行調整并提升改造,檢修廠內設備,擬更換預處理的核心設備,己于2018年12月5日在石家莊市欒城區行政審批局進行備案(備案編號:1-20180331;項目代碼:2018-130111-46-03-000171),正在進行項目審批。 |
4 | 國中(秦皇島)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 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12月20日,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海港區分局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秦環責改字(2018)1051號),責令企業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廢水排放口污染物達標排放。 | 企業整改措施為:一是在進水口增加回流中水稀釋進水水質而達到降低污染物濃度目的;二是增加生物池內外回流比例以改善消化菌群生存環境,促進其生長;三是在生物池好氧段增加氣提機防治填料堆積等方式緊急采取處理措施,提高系統的抗沖擊能力,目前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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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4季度國家重點監控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企業處理及整改情況
來源: 時間:2019-01-30
序號 | 企業名稱 | 處置方式 | 整改進度 | 生態環境部門具體處理處置情況 | 企業采取具體整改措施 |
1 | 河北唐機重工有限公司(原佳鑫) | 罰款;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9年1月31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唐環責改字[2019]13-10號),責令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019年1月31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唐環罰告字[2019]13-10號),處罰款25萬元。 | 該公司積極調整環保設施,自2018年10月13日9時起,各項污染物均達標排放。 |
2 | 景縣春源熱力有限公司 | 罰款;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11月12日,景縣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景環責改字〔2018〕80號),責令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018年11月14日,景縣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景環罰告字〔2018〕80號),處罰款12.5萬元;2018年11月16日,景縣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景環罰字〔2018〕80號),處罰款12.5萬元。 | 企業計劃供暖結束后對設備進行檢修,預計2019年3月底整改完成。 |
3 | 石家莊市欒城區污水處理廠 | 罰款; | 已處置 | 2018年10月19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石欒環罰聽告字〔2018〕W1010號),處罰款30萬元;2018年11月13日,石家莊市欒城區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石欒環罰聽告字〔2018〕W1011號),處罰款30萬元; | 企業計劃對污水處理工藝進行調整并提升改造,檢修廠內設備,擬更換預處理的核心設備,己于2018年12月5日在石家莊市欒城區行政審批局進行備案(備案編號:1-20180331;項目代碼:2018-130111-46-03-000171),正在進行項目審批。 |
4 | 國中(秦皇島)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 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已處置 | 2018年12月20日,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海港區分局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秦環責改字(2018)1051號),責令企業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廢水排放口污染物達標排放。 | 企業整改措施為:一是在進水口增加回流中水稀釋進水水質而達到降低污染物濃度目的;二是增加生物池內外回流比例以改善消化菌群生存環境,促進其生長;三是在生物池好氧段增加氣提機防治填料堆積等方式緊急采取處理措施,提高系統的抗沖擊能力,目前正在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