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2022年中央污染防治資金績效自評報告 | ||
發布機構 | 財務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4-00316 |
主題分類 | 重要文件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2023-08-07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河北省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一)資金下達情況
2022年度,中央撥付我省大氣污染防治資金33.9637億元,其中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資金)6.6435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21.3202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6億元。
(二)資金預算下達及績效目標情況
1.資金預算下達情況
根據財政部《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我省及時將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保障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實施。各項資金預算下達情況為:
(1)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資金)。2021年12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通知》(冀財資環〔2021〕112號),將5.9495億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石家莊市3656.5萬元、承德市1887萬元、張家口市384萬元、秦皇島市1300萬元、唐山市7628萬元、廊坊市3852萬元、保定市4399.98萬元、滄州市4683萬元、衡水市2994.2萬元、邢臺市12401萬元、邯鄲市15849.32萬元、辛集市192萬元、省本級268萬元。
2022年7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冀財資環〔2022〕63號),將3940萬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邯鄲市。
2022年7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獎勵)預算的通知》(冀財資環〔2022〕54號),將3000萬元獎勵資金下達衡水市。
(2)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運行補助)預算的通知》(冀財建〔2021〕200號),將21.3202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下達相關地市,其中,石家莊市15777.6萬元、張家口市1995.1萬元、唐山市19339.8萬元、廊坊市11050.5萬元、保定市32748.4萬元、滄州市43913.6萬元、衡水市22717.8萬元、邢臺市28301.4萬元、邯鄲市21487.8萬元、定州市7588.6萬元、辛集市2789.4萬元、雄安新區5492萬元。
(3)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1〕114號),將6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下達相關地市,其中,承德市24000萬元、秦皇島市24000萬元、定州6000萬元、辛集6000萬元。
2.績效目標分解情況
按照我省2022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設定我省的區域總體績效目標為: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4%。產出、效益和群眾滿意度指標主要包含全省細顆粒物濃度下降、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等內容。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本次自查的各項資金均已撥付,資金撥付率100%,全部落實至具體項目上,目前已經支出28.5096億元,預算執行率83.94%。按照《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要求,從項目申報、資金分配、資金管理等各方面均符合規定,資金使用合理,專款專用,支持項目127個。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2022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整體目標設定為:全省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4%。
完成情況:全力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十條措施”,強力推進重點城市“退后十”攻堅,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全省所有設區市歷史性全部退出“后十”,4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位列全國“前十”、數量全國最多,張家口市排名第一,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實現顯著改善。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取得新突破,超額完成年度設定整體績效目標。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目標值為: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企業83家,工業爐窯綜合整治1598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2514個。
完成情況: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企業83家,工業爐窯綜合整治1598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3397個。
2.效益指標
(1)空氣質量優良率
目標值為:空氣質量優良率74%。
完成情況: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
(2)氮氧化物減排
目標值為:氮氧化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我省積極推進氮氧化物減排工作,通過初步核定,預計可完成減排要求。
(3)揮發性有機物減排
目標值為: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我省積極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工作,通過初步核定,預計可完成減排要求。
(4)PM2.5年均濃度
目標值為:PM2.5年均濃度下降5%。
完成情況: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
3.滿意度指標
目標值為:群眾滿意度指標達到90%。
完成情況: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所有設區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歷史性全部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后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取得新突破,群眾滿意度達到90%以上,達到申報時設定的指標要求。
三、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與年度各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相結合,項目申報不積極、項目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項目完成后,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附件: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
標自評表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
(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2年度)
轉移支付 (項目)名稱 |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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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項目承擔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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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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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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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資金總額: |
339637 |
285096.8907 |
8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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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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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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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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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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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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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學性 |
科學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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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及時性 |
下達及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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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合規性 |
合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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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范性 |
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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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準確性 |
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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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規范、合理,基本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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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支出總體規范、及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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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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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4%。 |
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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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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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
數量指標 |
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企業數量(家) |
83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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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數量(臺) |
1598 |
1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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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數量(個) |
2514 |
3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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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環境監管平臺數量(個) |
1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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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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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項目開工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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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生態效益 |
PM2.5年均濃度下降(%)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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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優良率(%)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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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數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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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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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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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按照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1〕103號)和《關于下達2022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財資環〔2022〕57號)要求,中央財政下達我省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共6.1405億元,其中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獎勵2億元,分別下達承德市14051萬元、唐山市5949萬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4.1405億元,支持省本級及石家莊、承德、張家口等10市。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止2022年底,資金已全部下達,資金到位率100%。
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共支持項目35個,截止2022年底,已建成6個,正在實施17個,未開工12個。支出26468.74萬元,預算執行率為43.11%。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年度總體目標為:支持省本級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等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完成情況:通過專項資金引領帶動作用,我省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考核要求。白洋淀水質進一步改善,穩定保持Ⅲ類。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灤入津相關生態補償協議考核斷面水質均為Ⅱ類及以上。秦皇島灣北戴河段入選全國首批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及完成情況
(1)新增污染負荷COD削減量6767噸/年。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成新增污染負荷COD削減量1168噸/年。
(2)新增污染負荷氨氮削減量467噸/年。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成新增污染負荷氨氮削減量189.4噸/年。
(3)新增污染負荷總磷削減量87噸/年。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成新增污染負荷總磷削減量26.28噸/年。
(4)新增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量1095(萬噸/年)。自評結果:尚未完成。相關項目尚未完工。
(5)新增濕地恢復面積0.7平方公里。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止2022年底,已完工項目中新增濕地恢復面積約0.12 km2。
(6)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0.2平方公里。自評結果:完成。截止2022年底,已完工項目中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約0.2平方公里。
(7)水生植被修復面積0.46平方公里。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止2022年底,已完工項目中水生植被修復面積約0.10平方公里。
2.質量指標
項目驗收合格率100%。自評結果:完成。已完工6個項目中4個已竣工驗收,其中廊坊市2個,保定市1個,辛集市1個,驗收合格率100%。
3.時效指標
(1)項目開工率100%。自評結果:部分完成。開工或已完成項目23個,開工率65.7%。
(2)項目完工率25%以上。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工項目6個,完工率17.1%。
4.生態效益指標
(1)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
(2)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我省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
(3)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
(4)地下水國控點位Ⅴ類水比例。自評結果:完成。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
1.由于多數水污染防治項目工程量大、投資較高,造成部分地區對專項資金的依賴程度較高,等靠思想嚴重,存在“不見錢不開工”的現象。一些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手續不齊全,資金到位后不能馬上實施,還需要細化或調整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實際與入庫申報內容存在不一致。
2.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謀劃和儲備力度不足。按照中央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相關要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應按入庫程序要求納入中央項目儲備庫,未入庫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資金支持。由于唐山等市涉及橫向生態補償地區項目儲備不足,致使補償資金遲遲不能安排到具體項目上。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1.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督促各地加快資金支出,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提出對重點項目的審計建議,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2.加強日常工作調度,開展資金項目業務培訓,指導并組織各地結合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科學謀劃和儲備項目,編制實施方案,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推進項目建設,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四、缺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與年度各市生態環境局職能工作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相結合,項目進展滯后、預算執行率低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附件: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2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水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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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61405 |
26468.74 |
43.11%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61405 |
26468.74 |
43.11% |
||||
地方資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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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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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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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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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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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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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不存在執行數偏離預算數較多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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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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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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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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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省本級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等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
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考核要求。白洋淀水質進一步改善,穩定保持Ⅲ類。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灤入津相關生態補償協議考核斷面水質均為Ⅱ類及以上。秦皇島灣北戴河段入選全國首批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新增污染負荷COD削減量(噸/年) |
6767 |
1168 |
部分項目工程進度較慢,正在督促各地加快項目實施 |
||
新增污染負荷氨氮削減量(噸/年) |
467 |
189.4 |
|||||
新增污染負荷總磷削減量(噸/年) |
87 |
26.28 |
|||||
新增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量(萬噸/年) |
1095 |
0 |
|||||
新增濕地恢復面積(平方公里) |
0.7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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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平方公里) |
0.2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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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植被修復面積(平方公里) |
0.46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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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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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開工率 |
100% |
65.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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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率 |
≥25% |
17.10% |
部分項目工程進度較慢,正在督促各地加快項目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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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生態效益 |
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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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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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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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國控點位Ⅴ類水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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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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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2022年6月,中央財政下達河北省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共計15059萬元。年度總體目標包括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推進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實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全面掌握歷史遺留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等。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我省已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將資金分解下達相關部門及市縣,并將績效目標分解至各項目。資金共支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等20個具體項目。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資金支持的20個項目執行數共計3491.956萬元,年度資金執行率23.19%。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環辦土壤〔2020〕23號)規定,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的周期為2-5年,我省將繼續強化督導調度,推進項目加快實施并取得實效,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堅持從嚴管理,切實提升土壤污染防治類項目儲備和實施質量。
一是完善政策機制。根據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河北實際,我省及時修訂印發《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轉發國家相關資金管理項目通知,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強化幫扶指導。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項目謀劃和推進實施專項活動,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工程化、工程清單化的原則,召開資金項目管理培訓會,組建專家巡回幫扶指導組,幫助全面排查污染隱患,深入挖掘項目潛力,提升項目謀劃質量,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同時,督促各地市加強縣區謀劃項目的指導審核,嚴把項目必要性、精準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建設方案可行性。
三是加強入庫審核。認真落實《河北省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聘請相關行業專家、財務專家、績效管理專家對各地申請中央生態環境資金的項目逐一進行技術審查,擇優申報儲備項目。
(三)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是全力推進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選取5個省份在全國率先開展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我省為其中之一。在2021年我省已完成6個行業調查的基礎上,2022-2023年選取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熱力生產和供應、有色金屬鑄造、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5個行業75個企業地塊繼續開展調查。目前已按年度計劃完成全部企業地塊的基礎信息調查、布點方案編制工作環節的質控審核工作以及部分企業樣品采集、分析測試、成果集成等工作,有效支撐典型行業企業用地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
二是積極推進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組織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省級監督檢查,指導各市開展采樣方案、現場采樣、檢測分析等調查全流程關鍵環節監督檢查,切實提升調查工作質量。2022年,全省新增22個地塊納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名錄,9個地塊完成風險管控或修復移出名錄可以安全利用,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
三是持續實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在石家莊市行唐縣、唐山市曹妃甸區等地啟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掌控污染成因,支撐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指導地方組織企業充分利用企業用地調查、隱患排查等成果,謀劃申報提標改造和綠色化改造項目,其中利用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在產企業源頭防控項目8個,有效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四是掌握歷史遺留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組織排查礦區92個,積極推進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污染底泥的調查整治,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整治類項目7個。
(四)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
(1)數量指標
①完成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25個。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測土壤點位238個、周邊監測項目監測土壤點位127個,已采樣監測點位數共365個,完成目標任務。
②完成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面積數(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50畝。2022年,全省共完成土壤污染調查、評估地塊45個,總面積1198.79畝,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完成目標任務。
③完成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個。2022年,全省共有9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完成風險管控或修復移出名錄可以安全利用,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完成目標任務。
④完成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000畝,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行唐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中試)完成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3000畝,完成目標任務。
⑤完成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個。2022年度資金支持的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3個項目均已完工驗收,完成目標任務。
⑥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60畝,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晉州市槐樹鎮歷史遺留固體廢棄物地塊環境調查、晉州市張家莊村附近歷史遺留廢渣地塊環境調查已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面積265.3畝,完成目標任務。
⑦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報告(份)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個。因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6月份下達我省,尚不足1年,我省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項目正在積極推進中,尚未完成調查報告編寫。
(2)質量指標
①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此類項目1個,為河北省行唐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中試),該項目周期2年,尚未完工。
②項目質量達標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河北欣芮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回轉窯含金屬煙氣深度治理項目已完工,項目質量滿足設定要求,完成目標任務。
③項目驗收合格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4個已完工項目項目均通過驗收,完成目標任務。
(3)時效指標
①項目開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0個項目均已開工,完成目標任務。
②項目完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0個項目中已完工項目6個,分別為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河北欣芮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回轉窯含金屬煙氣深度治理、河北冀衡集團有限公司藍天分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治理項目,完工率30%,完成目標任務。
2.效益指標
(1)生態效益指標
①消除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指標目標值為消除。2022年,河北省不斷強化治土力度,緊盯目標真抓實干,聚焦重點強力攻堅,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積極推進耕地分類管理,經組織各地開展效果評估,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著力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建設用地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遏制,有效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②保護污染源周邊耕地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0畝。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河北冀衡集團有限公司藍天分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治理項目保護污染源周邊耕地面積共1580畝,完成任務目標。
③摸清遺留固體廢物存量,調查固體廢棄物堆存區及周邊污染狀況
通過開展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污染源調查項目,查明污染狀況及范圍,提出管控措施建議,降低環境污染風險,維護社會穩定。
3.滿意度指標
①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群眾滿意度指標目標值為90%。已完工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決策提供支撐,改善在產企業設施設備運行環境,群眾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度≥90%,完成目標任務。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進行情況總體良好,績效目標已基本完成。因2022年度資金下達時間較晚,而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實施周期普遍較長,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項目進展稍有延遲。下一步,我省將進一步加大督導力度,督促相關項目所在地政府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制定專題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進項目加快實施,按照合同規定完成資金撥付,并加強項目績效評價,確保專項資金發揮效益。
一是強化實施調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要求項目所在地政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督促協調工程進度。同時,完善治理修復項目效果評估資料和其他竣工驗收資料,總結項目經驗,盡早發揮專項資金項目的示范效應。
二是嚴格項目管理,確保資金依法依規使用。督促各市、縣(市、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加強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定期檢查調度,重點檢查資金使用、實施進度、項目成效等情況。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完畢后,依據項目實施方案,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有效性,以及土壤環境質量改善情況和規定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是加強項目謀劃,提升工程建設水平。以減少區域土壤污染物總量,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嚴控區域土壤環境風險為目標,指導各地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庫建設,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提前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方案編報等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細化、實化項目建設內容,避免資金“等”項目。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與年度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相結合,項目申報不積極、項目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附件: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2年度)
轉移支付 (項目)名稱 |
土壤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
||||
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15059 |
3491.956 |
23.19%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15059 |
3491.956 |
23.19% |
||||
地方資金 |
|
|
|
||||
其他資金 |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
|||||
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
|||||
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
|||||
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
|||||
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 |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1.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
1.全力推進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積極推進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工作,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 3.持續實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4.推進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固體廢物調查,掌握歷史遺留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降低糧食等農產品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個) |
≥225 |
365 |
|
||
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面積(畝) |
≥50 |
1198.79 |
|
||||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塊) |
≥1 |
9 |
|
||||
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畝) |
≥3000 |
3000 |
|
||||
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個) |
≥2 |
3 |
|
||||
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面積(畝) |
≥260 |
265.3 |
|
||||
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報告(份) |
≥3 |
正在編制 |
因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6月份下達我省,尚不足1年,我省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項目正在積極推進中,尚未完成調查報告編寫。 |
||||
質量指標 |
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
100% |
100% |
|
|||
項目質量達標率 |
100% |
100% |
|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時效指標 |
項目開工率 |
100% |
100% |
|
|||
項目完工率 |
≥20% |
30% |
|
||||
效益指標 |
生態效益 |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
消除 |
消除 |
|
||
保護污染源周邊耕地面積(畝) |
≥1000 |
1580 |
|
||||
摸清遺留固體廢物存量,調查固體廢棄物堆存區及周邊污染狀況 |
明確污染狀況 |
明確污染狀況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90%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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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2年中央污染防治資金績效自評報告
來源:財務處 時間:2023-08-07
河北省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一)資金下達情況
2022年度,中央撥付我省大氣污染防治資金33.9637億元,其中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資金)6.6435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21.3202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6億元。
(二)資金預算下達及績效目標情況
1.資金預算下達情況
根據財政部《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我省及時將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保障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實施。各項資金預算下達情況為:
(1)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資金)。2021年12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通知》(冀財資環〔2021〕112號),將5.9495億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石家莊市3656.5萬元、承德市1887萬元、張家口市384萬元、秦皇島市1300萬元、唐山市7628萬元、廊坊市3852萬元、保定市4399.98萬元、滄州市4683萬元、衡水市2994.2萬元、邢臺市12401萬元、邯鄲市15849.32萬元、辛集市192萬元、省本級268萬元。
2022年7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冀財資環〔2022〕63號),將3940萬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邯鄲市。
2022年7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獎勵)預算的通知》(冀財資環〔2022〕54號),將3000萬元獎勵資金下達衡水市。
(2)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運行補助)預算的通知》(冀財建〔2021〕200號),將21.3202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下達相關地市,其中,石家莊市15777.6萬元、張家口市1995.1萬元、唐山市19339.8萬元、廊坊市11050.5萬元、保定市32748.4萬元、滄州市43913.6萬元、衡水市22717.8萬元、邢臺市28301.4萬元、邯鄲市21487.8萬元、定州市7588.6萬元、辛集市2789.4萬元、雄安新區5492萬元。
(3)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1〕114號),將6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下達相關地市,其中,承德市24000萬元、秦皇島市24000萬元、定州6000萬元、辛集6000萬元。
2.績效目標分解情況
按照我省2022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設定我省的區域總體績效目標為: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4%。產出、效益和群眾滿意度指標主要包含全省細顆粒物濃度下降、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等內容。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本次自查的各項資金均已撥付,資金撥付率100%,全部落實至具體項目上,目前已經支出28.5096億元,預算執行率83.94%。按照《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要求,從項目申報、資金分配、資金管理等各方面均符合規定,資金使用合理,專款專用,支持項目127個。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2022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整體目標設定為:全省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4%。
完成情況:全力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十條措施”,強力推進重點城市“退后十”攻堅,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全省所有設區市歷史性全部退出“后十”,4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位列全國“前十”、數量全國最多,張家口市排名第一,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實現顯著改善。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取得新突破,超額完成年度設定整體績效目標。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目標值為: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企業83家,工業爐窯綜合整治1598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2514個。
完成情況: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企業83家,工業爐窯綜合整治1598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3397個。
2.效益指標
(1)空氣質量優良率
目標值為:空氣質量優良率74%。
完成情況: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
(2)氮氧化物減排
目標值為:氮氧化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我省積極推進氮氧化物減排工作,通過初步核定,預計可完成減排要求。
(3)揮發性有機物減排
目標值為: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我省積極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工作,通過初步核定,預計可完成減排要求。
(4)PM2.5年均濃度
目標值為:PM2.5年均濃度下降5%。
完成情況: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
3.滿意度指標
目標值為:群眾滿意度指標達到90%。
完成情況: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所有設區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歷史性全部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后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取得新突破,群眾滿意度達到90%以上,達到申報時設定的指標要求。
三、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與年度各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相結合,項目申報不積極、項目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項目完成后,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附件: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
標自評表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
(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2年度)
轉移支付 (項目)名稱 |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項目承擔單位 |
||||
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339637 |
285096.8907 |
83.94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
|
|
||||
地方資金 |
|
|
|
||||
其他資金 |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科學合理 |
|
|||||
下達及時性 |
下達及時 |
|
|||||
撥付合規性 |
合規 |
|
|||||
使用規范性 |
規范 |
|
|||||
執行準確性 |
準確 |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規范、合理,基本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支出總體規范、及時 |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全省顆粒物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4%。 |
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企業數量(家) |
83 |
83 |
|
||
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數量(臺) |
1598 |
1598 |
|
||||
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數量(個) |
2514 |
3397 |
|
||||
新增環境監管平臺數量(個) |
1 |
2 |
|
||||
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時效指標 |
項目開工率 |
100% |
100% |
|
|||
效 |
生態效益 |
PM2.5年均濃度下降(%)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5.20% |
|
||
空氣質量優良率(%)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74% |
|
||||
重污染天數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90% |
|
河北省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按照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1〕103號)和《關于下達2022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財資環〔2022〕57號)要求,中央財政下達我省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共6.1405億元,其中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獎勵2億元,分別下達承德市14051萬元、唐山市5949萬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4.1405億元,支持省本級及石家莊、承德、張家口等10市。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止2022年底,資金已全部下達,資金到位率100%。
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共支持項目35個,截止2022年底,已建成6個,正在實施17個,未開工12個。支出26468.74萬元,預算執行率為43.11%。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年度總體目標為:支持省本級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等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完成情況:通過專項資金引領帶動作用,我省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考核要求。白洋淀水質進一步改善,穩定保持Ⅲ類。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灤入津相關生態補償協議考核斷面水質均為Ⅱ類及以上。秦皇島灣北戴河段入選全國首批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及完成情況
(1)新增污染負荷COD削減量6767噸/年。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成新增污染負荷COD削減量1168噸/年。
(2)新增污染負荷氨氮削減量467噸/年。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成新增污染負荷氨氮削減量189.4噸/年。
(3)新增污染負荷總磷削減量87噸/年。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成新增污染負荷總磷削減量26.28噸/年。
(4)新增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量1095(萬噸/年)。自評結果:尚未完成。相關項目尚未完工。
(5)新增濕地恢復面積0.7平方公里。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止2022年底,已完工項目中新增濕地恢復面積約0.12 km2。
(6)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0.2平方公里。自評結果:完成。截止2022年底,已完工項目中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約0.2平方公里。
(7)水生植被修復面積0.46平方公里。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止2022年底,已完工項目中水生植被修復面積約0.10平方公里。
2.質量指標
項目驗收合格率100%。自評結果:完成。已完工6個項目中4個已竣工驗收,其中廊坊市2個,保定市1個,辛集市1個,驗收合格率100%。
3.時效指標
(1)項目開工率100%。自評結果:部分完成。開工或已完成項目23個,開工率65.7%。
(2)項目完工率25%以上。自評結果:部分完成。完工項目6個,完工率17.1%。
4.生態效益指標
(1)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
(2)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我省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
(3)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
(4)地下水國控點位Ⅴ類水比例。自評結果:完成。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
1.由于多數水污染防治項目工程量大、投資較高,造成部分地區對專項資金的依賴程度較高,等靠思想嚴重,存在“不見錢不開工”的現象。一些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手續不齊全,資金到位后不能馬上實施,還需要細化或調整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實際與入庫申報內容存在不一致。
2.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謀劃和儲備力度不足。按照中央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相關要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應按入庫程序要求納入中央項目儲備庫,未入庫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資金支持。由于唐山等市涉及橫向生態補償地區項目儲備不足,致使補償資金遲遲不能安排到具體項目上。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1.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督促各地加快資金支出,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提出對重點項目的審計建議,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2.加強日常工作調度,開展資金項目業務培訓,指導并組織各地結合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科學謀劃和儲備項目,編制實施方案,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推進項目建設,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四、缺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與年度各市生態環境局職能工作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相結合,項目進展滯后、預算執行率低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附件: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2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水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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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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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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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資金總額: |
61405 |
26468.74 |
43.11%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61405 |
26468.74 |
43.11% |
||||
地方資金 |
|
|
|
||||
其他資金 |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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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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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
|||||
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
|||||
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
|||||
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不存在執行數偏離預算數較多的問題 |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支持省本級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等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
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考核要求。白洋淀水質進一步改善,穩定保持Ⅲ類。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灤入津相關生態補償協議考核斷面水質均為Ⅱ類及以上。秦皇島灣北戴河段入選全國首批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新增污染負荷COD削減量(噸/年) |
6767 |
1168 |
部分項目工程進度較慢,正在督促各地加快項目實施 |
||
新增污染負荷氨氮削減量(噸/年) |
467 |
189.4 |
|||||
新增污染負荷總磷削減量(噸/年) |
87 |
26.28 |
|||||
新增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量(萬噸/年) |
1095 |
0 |
|||||
新增濕地恢復面積(平方公里) |
0.7 |
0.12 |
|||||
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平方公里) |
0.2 |
0.2 |
|||||
水生植被修復面積(平方公里) |
0.46 |
0.1 |
|||||
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時效指標 |
開工率 |
100% |
65.70% |
|
|||
完工率 |
≥25% |
17.10% |
部分項目工程進度較慢,正在督促各地加快項目實施 |
||||
效 |
生態效益 |
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地下水國控點位Ⅴ類水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完成 |
|
河北省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2022年6月,中央財政下達河北省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共計15059萬元。年度總體目標包括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推進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實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全面掌握歷史遺留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等。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我省已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將資金分解下達相關部門及市縣,并將績效目標分解至各項目。資金共支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等20個具體項目。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資金支持的20個項目執行數共計3491.956萬元,年度資金執行率23.19%。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環辦土壤〔2020〕23號)規定,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的周期為2-5年,我省將繼續強化督導調度,推進項目加快實施并取得實效,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堅持從嚴管理,切實提升土壤污染防治類項目儲備和實施質量。
一是完善政策機制。根據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河北實際,我省及時修訂印發《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轉發國家相關資金管理項目通知,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強化幫扶指導。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項目謀劃和推進實施專項活動,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工程化、工程清單化的原則,召開資金項目管理培訓會,組建專家巡回幫扶指導組,幫助全面排查污染隱患,深入挖掘項目潛力,提升項目謀劃質量,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同時,督促各地市加強縣區謀劃項目的指導審核,嚴把項目必要性、精準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建設方案可行性。
三是加強入庫審核。認真落實《河北省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聘請相關行業專家、財務專家、績效管理專家對各地申請中央生態環境資金的項目逐一進行技術審查,擇優申報儲備項目。
(三)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是全力推進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選取5個省份在全國率先開展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我省為其中之一。在2021年我省已完成6個行業調查的基礎上,2022-2023年選取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熱力生產和供應、有色金屬鑄造、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5個行業75個企業地塊繼續開展調查。目前已按年度計劃完成全部企業地塊的基礎信息調查、布點方案編制工作環節的質控審核工作以及部分企業樣品采集、分析測試、成果集成等工作,有效支撐典型行業企業用地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
二是積極推進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組織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省級監督檢查,指導各市開展采樣方案、現場采樣、檢測分析等調查全流程關鍵環節監督檢查,切實提升調查工作質量。2022年,全省新增22個地塊納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名錄,9個地塊完成風險管控或修復移出名錄可以安全利用,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
三是持續實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在石家莊市行唐縣、唐山市曹妃甸區等地啟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掌控污染成因,支撐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指導地方組織企業充分利用企業用地調查、隱患排查等成果,謀劃申報提標改造和綠色化改造項目,其中利用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在產企業源頭防控項目8個,有效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四是掌握歷史遺留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組織排查礦區92個,積極推進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污染底泥的調查整治,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整治類項目7個。
(四)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
(1)數量指標
①完成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25個。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測土壤點位238個、周邊監測項目監測土壤點位127個,已采樣監測點位數共365個,完成目標任務。
②完成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面積數(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50畝。2022年,全省共完成土壤污染調查、評估地塊45個,總面積1198.79畝,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完成目標任務。
③完成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個。2022年,全省共有9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完成風險管控或修復移出名錄可以安全利用,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完成目標任務。
④完成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000畝,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行唐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中試)完成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3000畝,完成目標任務。
⑤完成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個。2022年度資金支持的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3個項目均已完工驗收,完成目標任務。
⑥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60畝,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晉州市槐樹鎮歷史遺留固體廢棄物地塊環境調查、晉州市張家莊村附近歷史遺留廢渣地塊環境調查已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面積265.3畝,完成目標任務。
⑦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報告(份)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個。因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6月份下達我省,尚不足1年,我省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項目正在積極推進中,尚未完成調查報告編寫。
(2)質量指標
①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此類項目1個,為河北省行唐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中試),該項目周期2年,尚未完工。
②項目質量達標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河北欣芮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回轉窯含金屬煙氣深度治理項目已完工,項目質量滿足設定要求,完成目標任務。
③項目驗收合格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4個已完工項目項目均通過驗收,完成目標任務。
(3)時效指標
①項目開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0個項目均已開工,完成目標任務。
②項目完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0%。截至目前,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0個項目中已完工項目6個,分別為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河北欣芮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回轉窯含金屬煙氣深度治理、河北冀衡集團有限公司藍天分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治理項目,完工率30%,完成目標任務。
2.效益指標
(1)生態效益指標
①消除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指標目標值為消除。2022年,河北省不斷強化治土力度,緊盯目標真抓實干,聚焦重點強力攻堅,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積極推進耕地分類管理,經組織各地開展效果評估,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著力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建設用地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遏制,有效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②保護污染源周邊耕地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0畝。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河北冀衡集團有限公司藍天分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治理項目保護污染源周邊耕地面積共1580畝,完成任務目標。
③摸清遺留固體廢物存量,調查固體廢棄物堆存區及周邊污染狀況
通過開展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污染源調查項目,查明污染狀況及范圍,提出管控措施建議,降低環境污染風險,維護社會穩定。
3.滿意度指標
①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群眾滿意度指標目標值為90%。已完工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試點調查、廊坊新奧龍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臨界工藝裝置區技術升級改造、國藥集團工業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污水管路改造、霸州市青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級改造,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決策提供支撐,改善在產企業設施設備運行環境,群眾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度≥90%,完成目標任務。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進行情況總體良好,績效目標已基本完成。因2022年度資金下達時間較晚,而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實施周期普遍較長,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項目進展稍有延遲。下一步,我省將進一步加大督導力度,督促相關項目所在地政府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制定專題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進項目加快實施,按照合同規定完成資金撥付,并加強項目績效評價,確保專項資金發揮效益。
一是強化實施調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要求項目所在地政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督促協調工程進度。同時,完善治理修復項目效果評估資料和其他竣工驗收資料,總結項目經驗,盡早發揮專項資金項目的示范效應。
二是嚴格項目管理,確保資金依法依規使用。督促各市、縣(市、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加強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定期檢查調度,重點檢查資金使用、實施進度、項目成效等情況。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完畢后,依據項目實施方案,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有效性,以及土壤環境質量改善情況和規定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是加強項目謀劃,提升工程建設水平。以減少區域土壤污染物總量,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嚴控區域土壤環境風險為目標,指導各地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庫建設,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提前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方案編報等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細化、實化項目建設內容,避免資金“等”項目。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與年度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相結合,項目申報不積極、項目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附件: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2年度)
轉移支付 (項目)名稱 |
土壤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
||||
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15059 |
3491.956 |
23.19%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15059 |
3491.956 |
23.19% |
||||
地方資金 |
|
|
|
||||
其他資金 |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
|||||
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
|||||
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
|||||
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
|||||
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 |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1.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
1.全力推進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積極推進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工作,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 3.持續實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4.推進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固體廢物調查,掌握歷史遺留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降低糧食等農產品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個) |
≥225 |
365 |
|
||
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面積(畝) |
≥50 |
1198.79 |
|
||||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塊) |
≥1 |
9 |
|
||||
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畝) |
≥3000 |
3000 |
|
||||
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個) |
≥2 |
3 |
|
||||
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面積(畝) |
≥260 |
265.3 |
|
||||
完成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報告(份) |
≥3 |
正在編制 |
因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6月份下達我省,尚不足1年,我省歷史遺留污染源調查項目正在積極推進中,尚未完成調查報告編寫。 |
||||
質量指標 |
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
100% |
100% |
|
|||
項目質量達標率 |
100% |
100% |
|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時效指標 |
項目開工率 |
100% |
100% |
|
|||
項目完工率 |
≥20% |
30% |
|
||||
效益指標 |
生態效益 |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
消除 |
消除 |
|
||
保護污染源周邊耕地面積(畝) |
≥1000 |
1580 |
|
||||
摸清遺留固體廢物存量,調查固體廢棄物堆存區及周邊污染狀況 |
明確污染狀況 |
明確污染狀況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90%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