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2022年度省級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 ||
發布機構 | 財務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4-00317 |
主題分類 | 重要文件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2023-08-07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2022年度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按照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下達我省2022年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共9800萬元,用于對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結果“優秀”等次前3名的設區市、考核結果“優秀”等次前20名的縣(市、區)、PM2.5平均濃度改善率排前1-10名、優良天數增幅前1-10名的縣(市、區)進行獎勵。經認真自查,獎勵資金已全部下達受到獎勵的設區市和縣(市、區),預算執行率100%,圓滿完成各項績效目標。
二、績效目標績效實現情況
(一)整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年度預期目標:1.鞏固“退后十”成果,強化重點區域管控,狠抓污染源排查整治,大幅削減污染排放。
完成情況: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大力開展鋼鐵、焦化等7大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創A,精準應對近5年不遇的多輪重污染過程,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所有設區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歷史性全部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后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取得新突破。
2.保障冬奧會空氣質量,扎實抓好賽前治理攻堅。
完成情況:認真貫徹綠色辦奧理念,堅持把做好重點時段空氣質量保障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當好首都政治護城河,加快建設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推動、賽前攻堅、源頭減排、精準管控和責任落實,圓滿完成保障任務。冬奧會、冬殘奧會賽事期間,全省11個設區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36.5%、26.6%,冬奧保障任務完成。
(二)績效指標自評結果
經認真自查,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圓滿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獎勵資金按照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辦法分配方式,及時下達到相關市和縣(市、區),資金到位和執行金額均為980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產出指標和效益指標均圓滿完成。績效自評得分100分。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通過績效自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獎勵資金績效目標設定較為完整、科學合理,績效標準恰當適宜、易于評價。下一步,繼續做好2023年預算項目的績效指標設置,持續提高績效指標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決守住不退回“后十”的底線,精準發力、科學施策,推動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同時,加強資金項目績效管理,科學制定資金項目實施計劃、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持續提升財政預算資金執行效率,確保績效目標有效實現,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
自評工作報告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按照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管理要求,緊緊圍繞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務,結合我省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和區域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進行資金分配,及時謀劃申報項目,加大調度指導頻次,資金及時分解落實到項目,保障我省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順利實施。為確保省級水污染防治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及高效,我省積極組織各市開展績效自評工作,針對2022年度省級水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的實施情況、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并對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和下一步整改。
按照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下達我省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共42750萬元,其中用于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1億元,分別下達承德市7025萬元、唐山市2975萬元;用于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2億元,分別下達承德市11164萬元、張家口市8836萬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12750萬元,分別下達承德市2802萬元,張家口市2659萬元,廊坊市1054萬元,保定市2345萬元,衡水市1890萬元,邯鄲市2000萬元,用于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截止2022年底,資金已全部下達,資金到位率100%。執行數4275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100%。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根據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年度總體目標為:1.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京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2.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津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3.支持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國家規定的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完成情況:通過專項資金引領帶動作用,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十四五”水生態環境保護實現良好開局。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完成國家規定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白河后城,于橋水庫上游黎河黎河橋、沙河沙河橋等考核監測斷面水質均達到生態補償協議要求。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質量指標。
(1)國考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斷面比例達到國家考核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
(2)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達到國家考核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
(3)白河后城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白河后城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Ⅱ類。
(4)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潮河古北口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Ⅱ類,清水河墻子路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Ⅰ類。
(5)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Ⅱ類,達到津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
2.數量指標。
(1)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2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津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2個考核監測斷面相關指標年均值達到Ⅱ類。
(2)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3個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京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3個考核監測斷面相關指標年均值達到Ⅱ類及以上。
3.時效指標。
2022年底,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斷面水質達到相關生態補償協議要求。 自評結果:完成。
4.成本指標。
經費支出完成相關工作不超預算。自評結果:完成。
5.生態效益指標。
(1)潮河流域水質類別保持穩定。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密云水庫上游潮河流域出境斷面均達到或優于Ⅱ類水質,為京津水源安全提供了堅強保障。
(2)白洋淀上游河流水質類別穩定改善。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白洋淀穩定保持Ⅲ類標準,上游有水入淀河流斷面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
綜上,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通過績效自評結果對比倒查,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績效目標設定清晰準確,績效指標全面完整、科學合理,績效標準恰當適宜、易于評價,績效目標設定質量較好。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1.配合省財政廳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督促各地加快資金支出,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提出對重點項目的審計建議,強化生態環境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和支出進度,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提升生態環境資金使用的精準度,為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提供保障。
2.各級生態環境、財政部門加強日常工作調度,開展資金項目業務培訓,指導并組織各地結合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科學謀劃和儲備項目,編制實施方案,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推進項目建設,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3.強化績效監督管理,在各個環節、各項標準和要求實施過程中,進行全過程績效考評。強化責任落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結合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回頭看”,確保項目實施推進和問題整改到位。
2022年度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度省級預算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廳組織對2022年度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對下轉移部分的績效完成情況進行了自評,具體情況如下: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2022年省財政分兩批對下轉移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4500萬元,其中第一批3153萬元共下達3個項目,包括峰峰礦區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988萬元、承德市重點行業企業高風險地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1269萬元、唐山市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項目896萬元(原下達雄安新區鋁灰鋼渣堆存點清運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后調整至該項目);預留1347萬元下達2個項目,包括安新縣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746萬元、唐山市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項目601萬元。
我廳組織項目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對資金績效完成情況認真開展自評估,匯總后形成目前的自評工作報告。各資金執行單位均嚴格落實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嚴格履行相關規定程序,按照相關財務規定及實際合同要求進行資金撥付。我廳為全面推進預算項目績效管理,逐月調度各相關單位預算支出進度,要求各預算單位嚴格按照年度績效目標,加快實施預算項目。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一)預算執行情況
2022年度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對下轉移的兩批次資金已全部下達各地執行。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第一批次對下轉移資金共設置2個年度預期目標,分別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開展、提升市縣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2022年,各地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緊盯目標任務,狠抓工作落實,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開展;組織開展工作培訓,積極支持市縣開展調查監測工作,提升基層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績效目標完成順利。
預留對下轉移資金2共設置個年度預期目標,分別為用于全省受污染農用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調查、用于配套中央資金支持項目。利用省級專項資金作為地方配套支持唐山、雄安新區安新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土壤、農產品監測等工作,績效目標完成順利。
(三)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因部分項目資金下達較晚,加之新冠疫情影響,進度較慢。
(四)整體績效自評結果
根據各預算單位報送情況,完成既定績效目標,績效自評得分100分。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績效目標中預算數為申報省級專項資金時設定,但實際下達資金量調整等原因,導致成本指標出現偏差。但各預算執行單位在實施過程中,積極配合、溝通有效,基本完成年初設置的預算績效目標。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下一步,我廳將繼續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有效防控土壤環境風險為目標,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為主線,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同時,優化項目績效目標設置,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項目實施調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保障績效目標有效實現,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
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度省級預算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對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進行了自評,對資金績效完成情況進行了梳理。
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預算50000萬元,用于白洋淀流域周邊生態環境治理,分別下達石家莊市2808萬元、張家口市1552萬元、保定市37403萬元、雄安新區1505萬元、定州市6732萬元。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一)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年度預期目標:一是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效初顯,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基本實現達標治理,淀中村淀邊村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淀內污染負荷穩步下降,上游入淀河流監測考核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有關目標要求,國考斷面水質達到國家有關目標要求。二是逐步打通河流-淀泊生態廊道,環淀綠化帶初具規模,淀區生態功能逐步增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白洋淀流域管理機制持續完善,流域生態空間智能管控模式基本建立。三是嚴控水質標準,白洋淀流域向環境水體直接排放污水的所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外排水質達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目標完成情況:2022年,白洋淀水質進一步改善,穩定保持Ⅲ類,淀區及上游水質持續提升改善,53個河流考核斷面中除1個斷流外,其他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通過持續推動生態修復保護,重點實施生態緩沖帶建設,結合人工輔助等措施,白洋淀上游流域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淀區生態功能逐步增強。白洋淀流域向環境水體直接排放污水的所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基本達到水質排放標準。完成了預期的總體目標。
(二)具體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產出指標
數量指標。截至2022年底,《2022年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工作要點》確定的白洋淀流域重點工程項目45個項目已完工或主體完工。
質量指標。已經完工或主體完工的白洋淀流域重點工程項目均已發揮了生態環境效益。
時效指標。按時完成了白洋淀流域重點工程項目。
成本指標。按照預算成本完成了年度重點工程任務。
2.效益指標
生態效益指標。白洋淀周邊環境持續改善,白洋淀水質持續問題向好。
3.預算執行率
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預算50000萬元,用于白洋淀流域周邊生態環境治理,截止統計日,預算執行率100%。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根據自評結果對比年初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設定清晰準確,績效指標全面完整、科學合理,績效標準恰當適宜、易于評價。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繼續跟蹤掌握項目進度情況,加大項目督促力度,通過通報、督辦等方式督促項目進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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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2年度省級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來源:財務處 時間:2023-08-07
2022年度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按照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下達我省2022年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共9800萬元,用于對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結果“優秀”等次前3名的設區市、考核結果“優秀”等次前20名的縣(市、區)、PM2.5平均濃度改善率排前1-10名、優良天數增幅前1-10名的縣(市、區)進行獎勵。經認真自查,獎勵資金已全部下達受到獎勵的設區市和縣(市、區),預算執行率100%,圓滿完成各項績效目標。
二、績效目標績效實現情況
(一)整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年度預期目標:1.鞏固“退后十”成果,強化重點區域管控,狠抓污染源排查整治,大幅削減污染排放。
完成情況: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大力開展鋼鐵、焦化等7大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創A,精準應對近5年不遇的多輪重污染過程,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所有設區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歷史性全部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后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取得新突破。
2.保障冬奧會空氣質量,扎實抓好賽前治理攻堅。
完成情況:認真貫徹綠色辦奧理念,堅持把做好重點時段空氣質量保障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當好首都政治護城河,加快建設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推動、賽前攻堅、源頭減排、精準管控和責任落實,圓滿完成保障任務。冬奧會、冬殘奧會賽事期間,全省11個設區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36.5%、26.6%,冬奧保障任務完成。
(二)績效指標自評結果
經認真自查,2022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優良天數270天,同比增加1天,優良天數比率達74%,圓滿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獎勵資金按照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辦法分配方式,及時下達到相關市和縣(市、區),資金到位和執行金額均為980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產出指標和效益指標均圓滿完成。績效自評得分100分。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通過績效自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獎勵資金績效目標設定較為完整、科學合理,績效標準恰當適宜、易于評價。下一步,繼續做好2023年預算項目的績效指標設置,持續提高績效指標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決守住不退回“后十”的底線,精準發力、科學施策,推動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同時,加強資金項目績效管理,科學制定資金項目實施計劃、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持續提升財政預算資金執行效率,確保績效目標有效實現,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
自評工作報告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按照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管理要求,緊緊圍繞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務,結合我省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和區域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進行資金分配,及時謀劃申報項目,加大調度指導頻次,資金及時分解落實到項目,保障我省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順利實施。為確保省級水污染防治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及高效,我省積極組織各市開展績效自評工作,針對2022年度省級水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的實施情況、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并對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和下一步整改。
按照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下達我省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共42750萬元,其中用于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1億元,分別下達承德市7025萬元、唐山市2975萬元;用于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2億元,分別下達承德市11164萬元、張家口市8836萬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12750萬元,分別下達承德市2802萬元,張家口市2659萬元,廊坊市1054萬元,保定市2345萬元,衡水市1890萬元,邯鄲市2000萬元,用于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截止2022年底,資金已全部下達,資金到位率100%。執行數4275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100%。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根據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年度總體目標為:1.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京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2.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津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3.支持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國家規定的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完成情況:通過專項資金引領帶動作用,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十四五”水生態環境保護實現良好開局。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完成國家規定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白河后城,于橋水庫上游黎河黎河橋、沙河沙河橋等考核監測斷面水質均達到生態補償協議要求。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質量指標。
(1)國考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斷面比例達到國家考核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4.4%,同比提升9.8個百分點,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0.5個百分點。
(2)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達到國家考核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3.3個百分點。
(3)白河后城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白河后城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Ⅱ類。
(4)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潮河古北口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Ⅱ類,清水河墻子路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Ⅰ類。
(5)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Ⅱ類,達到津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
2.數量指標。
(1)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2個考核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津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2個考核監測斷面相關指標年均值達到Ⅱ類。
(2)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3個考核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年均值達到京冀生態補償協議相關要求。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3個考核監測斷面相關指標年均值達到Ⅱ類及以上。
3.時效指標。
2022年底,潮河古北口、清水河墻子路、白河后城、沙河沙河橋、黎河黎河橋斷面水質達到相關生態補償協議要求。 自評結果:完成。
4.成本指標。
經費支出完成相關工作不超預算。自評結果:完成。
5.生態效益指標。
(1)潮河流域水質類別保持穩定。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密云水庫上游潮河流域出境斷面均達到或優于Ⅱ類水質,為京津水源安全提供了堅強保障。
(2)白洋淀上游河流水質類別穩定改善。自評結果:完成。2022年,白洋淀穩定保持Ⅲ類標準,上游有水入淀河流斷面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
綜上,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通過績效自評結果對比倒查,2022年省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部分)績效目標設定清晰準確,績效指標全面完整、科學合理,績效標準恰當適宜、易于評價,績效目標設定質量較好。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1.配合省財政廳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督促各地加快資金支出,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提出對重點項目的審計建議,強化生態環境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和支出進度,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提升生態環境資金使用的精準度,為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提供保障。
2.各級生態環境、財政部門加強日常工作調度,開展資金項目業務培訓,指導并組織各地結合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科學謀劃和儲備項目,編制實施方案,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推進項目建設,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3.強化績效監督管理,在各個環節、各項標準和要求實施過程中,進行全過程績效考評。強化責任落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結合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回頭看”,確保項目實施推進和問題整改到位。
2022年度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度省級預算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廳組織對2022年度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對下轉移部分的績效完成情況進行了自評,具體情況如下: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2022年省財政分兩批對下轉移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4500萬元,其中第一批3153萬元共下達3個項目,包括峰峰礦區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988萬元、承德市重點行業企業高風險地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1269萬元、唐山市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項目896萬元(原下達雄安新區鋁灰鋼渣堆存點清運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后調整至該項目);預留1347萬元下達2個項目,包括安新縣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746萬元、唐山市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項目601萬元。
我廳組織項目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對資金績效完成情況認真開展自評估,匯總后形成目前的自評工作報告。各資金執行單位均嚴格落實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嚴格履行相關規定程序,按照相關財務規定及實際合同要求進行資金撥付。我廳為全面推進預算項目績效管理,逐月調度各相關單位預算支出進度,要求各預算單位嚴格按照年度績效目標,加快實施預算項目。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一)預算執行情況
2022年度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對下轉移的兩批次資金已全部下達各地執行。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第一批次對下轉移資金共設置2個年度預期目標,分別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開展、提升市縣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2022年,各地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緊盯目標任務,狠抓工作落實,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開展;組織開展工作培訓,積極支持市縣開展調查監測工作,提升基層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績效目標完成順利。
預留對下轉移資金2共設置個年度預期目標,分別為用于全省受污染農用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調查、用于配套中央資金支持項目。利用省級專項資金作為地方配套支持唐山、雄安新區安新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土壤、農產品監測等工作,績效目標完成順利。
(三)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因部分項目資金下達較晚,加之新冠疫情影響,進度較慢。
(四)整體績效自評結果
根據各預算單位報送情況,完成既定績效目標,績效自評得分100分。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績效目標中預算數為申報省級專項資金時設定,但實際下達資金量調整等原因,導致成本指標出現偏差。但各預算執行單位在實施過程中,積極配合、溝通有效,基本完成年初設置的預算績效目標。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下一步,我廳將繼續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有效防控土壤環境風險為目標,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為主線,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同時,優化項目績效目標設置,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項目實施調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保障績效目標有效實現,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
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一、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度省級預算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對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進行了自評,對資金績效完成情況進行了梳理。
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預算50000萬元,用于白洋淀流域周邊生態環境治理,分別下達石家莊市2808萬元、張家口市1552萬元、保定市37403萬元、雄安新區1505萬元、定州市6732萬元。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一)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年度預期目標:一是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效初顯,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基本實現達標治理,淀中村淀邊村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淀內污染負荷穩步下降,上游入淀河流監測考核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有關目標要求,國考斷面水質達到國家有關目標要求。二是逐步打通河流-淀泊生態廊道,環淀綠化帶初具規模,淀區生態功能逐步增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白洋淀流域管理機制持續完善,流域生態空間智能管控模式基本建立。三是嚴控水質標準,白洋淀流域向環境水體直接排放污水的所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外排水質達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目標完成情況:2022年,白洋淀水質進一步改善,穩定保持Ⅲ類,淀區及上游水質持續提升改善,53個河流考核斷面中除1個斷流外,其他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通過持續推動生態修復保護,重點實施生態緩沖帶建設,結合人工輔助等措施,白洋淀上游流域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淀區生態功能逐步增強。白洋淀流域向環境水體直接排放污水的所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基本達到水質排放標準。完成了預期的總體目標。
(二)具體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產出指標
數量指標。截至2022年底,《2022年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工作要點》確定的白洋淀流域重點工程項目45個項目已完工或主體完工。
質量指標。已經完工或主體完工的白洋淀流域重點工程項目均已發揮了生態環境效益。
時效指標。按時完成了白洋淀流域重點工程項目。
成本指標。按照預算成本完成了年度重點工程任務。
2.效益指標
生態效益指標。白洋淀周邊環境持續改善,白洋淀水質持續問題向好。
3.預算執行率
2022年度白洋淀周邊生態環境治理資金預算50000萬元,用于白洋淀流域周邊生態環境治理,截止統計日,預算執行率100%。
三、績效目標設定質量情況
根據自評結果對比年初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設定清晰準確,績效指標全面完整、科學合理,績效標準恰當適宜、易于評價。
四、整改措施及結果應用
繼續跟蹤掌握項目進度情況,加大項目督促力度,通過通報、督辦等方式督促項目進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