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536號提案的答復 | ||
發布機構 |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4-00297 |
主題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第0536號提案的答復
民革河北省委:
貴單位提出的“關于強化電化學儲能全生命周期生態環境安全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貴單位提出的廢舊蓄電池的回收利用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電池退役在內的全生命周期的生態環境安全等建議,對我們做好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和指導作用,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納。針對所涉建議,我們梳理了正在開展的工作情況,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了下一步措施。
一、推動廢鉛蓄電池利用處置能力建設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明確規定廢鉛蓄電池及廢鉛蓄電池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鉛板、廢鉛膏和酸液為危險廢物。為加強相關危險廢物處置,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我廳編制《河北省“十四五”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規劃》,發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引導性通告,對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置、利用項目進行積極引導、科學布局。2023年,兩家廢鉛蓄電池綜合利用企業正式投運,省內廢鉛蓄電池利用能力達到60萬噸/年,還有兩家相關處置利用企業正在開展建設,進一步優化我省利用處置能力結構。
二、加強廢鉛蓄電池全過程環境管理
一是加強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2021年12月,我廳會同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廢鉛蓄電池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各環節監督管理。二是扎實推動全省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試點工作深入有序開展。截止2023年底,我省累計建成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單位67家,各地集中收集轉運體系不斷完善。三是強化相關行業企業監管和幫扶。指導廢鉛蓄電池等危險廢物產生、經營企業認真執行年度申報登記、年度管理計劃備案、電子轉移聯單等制度,確保有效收集、安全貯存、規范轉運、高效利用。研究制定《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發布《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指南》,2023年抽取14家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單位和2家廢鉛蓄電池綜合利用單位開展現場評估和整改提升。
三、按照最新政策做好相關項目服務
2023年12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鋰離子電池及相關電池材料制造等四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明確相關項目入園入區選址、廢氣廢水污染物排放、典型工序應管控污染物種類、有針對性設置處理設施等規定。我廳將按照最新原則,積極做好相關項目服務,提高項目環境管理水平,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落實《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防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拆解環境風險,推動新能源電池等新興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及處置。強化與公安、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督等多部門的溝通協作,完善與周邊省區的聯防聯控合作機制,進一步做好廢鉛蓄電池行業日常環境監督管理。以“無廢城市”制度創新為抓手,推動廢鉛蓄電池相關產業專業化、規模化發展,不斷深化重金屬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支持固體廢物資源利用項目建設,實現環境資源有序高效流轉。
感謝貴單位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4月25日
領導簽發:梅世彤
聯系人及電話:張曄 0311-87803901
抄送: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提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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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536號提案的答復
來源: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 時間:2024-04-28
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第0536號提案的答復
民革河北省委:
貴單位提出的“關于強化電化學儲能全生命周期生態環境安全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貴單位提出的廢舊蓄電池的回收利用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電池退役在內的全生命周期的生態環境安全等建議,對我們做好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和指導作用,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納。針對所涉建議,我們梳理了正在開展的工作情況,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了下一步措施。
一、推動廢鉛蓄電池利用處置能力建設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明確規定廢鉛蓄電池及廢鉛蓄電池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鉛板、廢鉛膏和酸液為危險廢物。為加強相關危險廢物處置,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我廳編制《河北省“十四五”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規劃》,發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引導性通告,對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置、利用項目進行積極引導、科學布局。2023年,兩家廢鉛蓄電池綜合利用企業正式投運,省內廢鉛蓄電池利用能力達到60萬噸/年,還有兩家相關處置利用企業正在開展建設,進一步優化我省利用處置能力結構。
二、加強廢鉛蓄電池全過程環境管理
一是加強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2021年12月,我廳會同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廢鉛蓄電池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各環節監督管理。二是扎實推動全省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試點工作深入有序開展。截止2023年底,我省累計建成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單位67家,各地集中收集轉運體系不斷完善。三是強化相關行業企業監管和幫扶。指導廢鉛蓄電池等危險廢物產生、經營企業認真執行年度申報登記、年度管理計劃備案、電子轉移聯單等制度,確保有效收集、安全貯存、規范轉運、高效利用。研究制定《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發布《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指南》,2023年抽取14家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單位和2家廢鉛蓄電池綜合利用單位開展現場評估和整改提升。
三、按照最新政策做好相關項目服務
2023年12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鋰離子電池及相關電池材料制造等四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明確相關項目入園入區選址、廢氣廢水污染物排放、典型工序應管控污染物種類、有針對性設置處理設施等規定。我廳將按照最新原則,積極做好相關項目服務,提高項目環境管理水平,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落實《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防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拆解環境風險,推動新能源電池等新興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及處置。強化與公安、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督等多部門的溝通協作,完善與周邊省區的聯防聯控合作機制,進一步做好廢鉛蓄電池行業日常環境監督管理。以“無廢城市”制度創新為抓手,推動廢鉛蓄電池相關產業專業化、規模化發展,不斷深化重金屬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支持固體廢物資源利用項目建設,實現環境資源有序高效流轉。
感謝貴單位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4月25日
領導簽發:梅世彤
聯系人及電話:張曄 0311-87803901
抄送: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提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