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第0464號提案的答復 | ||
發布機構 | 綜合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4-00367 |
主題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第0464號提案的答復
黃新民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優化綠色發展考核機制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進一步強化考核“指揮棒”作用,自2022年起,省委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和經濟發展相關省直部門開展經濟發展績效專項考核,聚焦空氣質量“退后十”和白洋淀生態修復保護兩項重點任務,將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和白洋淀水質指標,作為綠色發展指標的考核內容。您指出“考核辦法”難以全面科學反映地區綠色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真實水平,我廳綜合考慮、全面衡量、科學修定了相關辦法。
一、著力優化綠色發展考核指標。堅持結果導向與過程管理相結合,綜合考慮空氣質量排名受氣象、其他省份城市空氣質量、氣候條件和產業布局差異等影響因素,制發《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改善綜合評價辦法》作為經濟發展績效專項考核中綠色發展指標的考核辦法。新辦法將各設區市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排名情況、環境空氣質量及改善情況、工業企業減排情況及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工作情況納入考核,充分體現各市圍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物工程量”和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全面客觀反映各市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激勵各地統籌抓好治本攻堅,突出人民群眾獲得感,推進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統籌兼顧污染防治考核體系。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任務,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采取評價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各有側重地實施了系列綜合和專項考核。一是統籌兼顧全省通用性和地區差異性設置指標,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組織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考核黨政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監督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及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5方面情況,涉及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等20余項生態環境指標。二是抓好土壤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導向,狠抓源頭防控、風險管控,制發《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全面考核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管控、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等目標完成情況。三是強化水環境治理,印發《河北省落實河湖長制考核問責制度》,將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環境治理與水生態修復等重點任務納入各級河湖長制考核體系。
三、持續完善評價考核體系。我廳將持續優化考核評價機制,推動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目標任務。一是建立美麗河北監測評價體系,制定美麗河北建設成效考核辦法,逐步開展美麗河北建設成效考核。二是探索實現河湖長制考核與綠色發展考核的有機銜接,使綠色發展考核更全面充分反映各縣(市、區)生態文明建設成果。三是將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納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鄉村振興戰略評價指標,嚴格管控污染風險。
我廳將在省委統一領導下,按照部門職責分工,依據《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改善綜合評價辦法》開展綠色發展指標評價,配合做好經濟發展績效專項考核,服務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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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第0464號提案的答復
來源:綜合處 時間:2024-06-07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第0464號提案的答復
黃新民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優化綠色發展考核機制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進一步強化考核“指揮棒”作用,自2022年起,省委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和經濟發展相關省直部門開展經濟發展績效專項考核,聚焦空氣質量“退后十”和白洋淀生態修復保護兩項重點任務,將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和白洋淀水質指標,作為綠色發展指標的考核內容。您指出“考核辦法”難以全面科學反映地區綠色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真實水平,我廳綜合考慮、全面衡量、科學修定了相關辦法。
一、著力優化綠色發展考核指標。堅持結果導向與過程管理相結合,綜合考慮空氣質量排名受氣象、其他省份城市空氣質量、氣候條件和產業布局差異等影響因素,制發《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改善綜合評價辦法》作為經濟發展績效專項考核中綠色發展指標的考核辦法。新辦法將各設區市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排名情況、環境空氣質量及改善情況、工業企業減排情況及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工作情況納入考核,充分體現各市圍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物工程量”和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全面客觀反映各市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激勵各地統籌抓好治本攻堅,突出人民群眾獲得感,推進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統籌兼顧污染防治考核體系。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任務,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采取評價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各有側重地實施了系列綜合和專項考核。一是統籌兼顧全省通用性和地區差異性設置指標,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組織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考核黨政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監督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及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5方面情況,涉及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等20余項生態環境指標。二是抓好土壤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導向,狠抓源頭防控、風險管控,制發《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全面考核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管控、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等目標完成情況。三是強化水環境治理,印發《河北省落實河湖長制考核問責制度》,將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環境治理與水生態修復等重點任務納入各級河湖長制考核體系。
三、持續完善評價考核體系。我廳將持續優化考核評價機制,推動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目標任務。一是建立美麗河北監測評價體系,制定美麗河北建設成效考核辦法,逐步開展美麗河北建設成效考核。二是探索實現河湖長制考核與綠色發展考核的有機銜接,使綠色發展考核更全面充分反映各縣(市、區)生態文明建設成果。三是將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納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鄉村振興戰略評價指標,嚴格管控污染風險。
我廳將在省委統一領導下,按照部門職責分工,依據《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改善綜合評價辦法》開展綠色發展指標評價,配合做好經濟發展績效專項考核,服務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