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法規與標準處(內部審計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0-00698 |
主題分類 | 通知公告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向雄安新區下放部分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要求,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已將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管轄區域內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固體廢物跨省貯存或處置審批、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輻射安全許可、在野外進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蹤試驗審批等五項行政許可事項,委托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河北省行政許可委托實施辦法》等規定,現予公告。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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