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 “關于滄州泊頭工業開發區環境問題調查處理情況”予以公開,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公開期限自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7月10日。
關于滄州泊頭工業開發區環境
問題調查處理情況
按照環保部環監局要求,2016年4月20日我廳組成專項調查組配合環保部赴滄州泊頭市,對群眾舉報的泊頭工業開發區附近河溝水呈紅色的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
群眾舉報的滄州市泊頭工業開發區附近河溝位于泊頭市泊鎮十八務邢村村南,溝長約100米,為封閉河溝,無徑流,東側為土橋,土橋下封閉。該河溝南側100米建有一座泵站。經了解,該河溝主要水源為雨水和附近村莊生活廢水(十八務邢村不具備集中收集生活廢水能力),近三年來,該河溝水量很少,因今春雨水較多,且該地域地勢低洼,地下水位較淺,今年3月開始存水漸多,自3月中旬開始逐漸變紅,4月上旬河溝內存水呈深紅色,進入4月中旬紅色漸退。
2016年4月11日,泊頭市環保局接到群眾反映河溝水變紅的舉報后,立即趕赴現場展開調查工作,組織人員對河溝附近進行了排查,未發現工業企業及排污口,未發現傾倒跡象,同時對河溝水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COD、氨氮濃度分別超過地表水Ⅴ類環境質量標準1.95倍、5.6倍。4月13日,泊頭市政府采取緊急措施,將河溝內污水抽至泊頭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4月20日晚,按照環保部環監局調查人員的要求,滄州市環境監測站于對河溝內存水進行現場采樣,監測結果對照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88 )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17項監測指標中色度、懸浮物、氨氮、總氮、鐵超標,其他指標均符合標準。
4月21日,泊頭市疾控中心對十八務邢村自來水進行了監測,所檢項目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泊頭市泊鎮政府向河溝周邊群眾公開了相關情況。同時,泊頭市政府與媒體記者進行了溝通,邀請其再次實地勘察,并如實報道。媒體記者對泊頭市政府的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4月20日、4月21日,環保部會同我廳執法人員、滄州市環保局、泊頭市政府、泊頭市環保局先后兩次實地勘察,該河溝內存水約1米深,未看到媒體報道的紅色水體。
我廳已責成滄州市環保局、泊頭市政府調查河溝水超標原因,對水體附近污染源進行嚴密排查,一旦發現違法排污現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