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主要職責 | ||
發布機構 | 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 | 索引號 | 0218077J/2014-01431 |
主題分類 | 重污染天氣預警與響應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1、負責環境應急、評估和檢查以及重污染天氣預警的相關技術性工作。
2、協助組織全省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破壞事件及重點工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備案和實施工作,督導檢查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物資的日常管理及落實情況等。
3、負責全省突發環境事件及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統計分析、定期調度和通報工作,承擔省廳環境應急值守及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負責與省反恐辦、省安委辦、省公安消防部隊、省維穩辦等相關部門的日常工作聯系、相關信息反饋及聯動機制建設工作。
4、協助開展對全省各類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檢查和評估工作,協助組織開展全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建立全省環境風險源動態數據信息庫。
5、開展全省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技術性工作,承擔跨設區市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現場調查技術性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較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損失評估、鑒定工作。
6、對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研判,評價治理效果;與相關部門聯合會商,確認達到預警等級時,綜合污染排放情況和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結果,編報區域及全省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7、配合開展對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情況的督導檢查;協調組織重大環境突發事件及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協助通知相關設區市、省管縣及成員單位啟動應急響應;協助督導檢查各設區市、省管縣及成員單位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
8、協調組織全省重污染天氣預警系統建設和日常運行維護工作。
9、負責對全省空氣站的運行管理質量及數據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全省質控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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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主要職責
來源: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 時間:2014-11-27
1、負責環境應急、評估和檢查以及重污染天氣預警的相關技術性工作。
2、協助組織全省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破壞事件及重點工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備案和實施工作,督導檢查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物資的日常管理及落實情況等。
3、負責全省突發環境事件及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統計分析、定期調度和通報工作,承擔省廳環境應急值守及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負責與省反恐辦、省安委辦、省公安消防部隊、省維穩辦等相關部門的日常工作聯系、相關信息反饋及聯動機制建設工作。
4、協助開展對全省各類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檢查和評估工作,協助組織開展全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建立全省環境風險源動態數據信息庫。
5、開展全省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技術性工作,承擔跨設區市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現場調查技術性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較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損失評估、鑒定工作。
6、對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研判,評價治理效果;與相關部門聯合會商,確認達到預警等級時,綜合污染排放情況和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結果,編報區域及全省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7、配合開展對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情況的督導檢查;協調組織重大環境突發事件及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協助通知相關設區市、省管縣及成員單位啟動應急響應;協助督導檢查各設區市、省管縣及成員單位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
8、協調組織全省重污染天氣預警系統建設和日常運行維護工作。
9、負責對全省空氣站的運行管理質量及數據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全省質控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