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 ||
發布機構 | 機動車污染防治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1-01149 |
主題分類 | 機動車污染防治 | 文號 | 冀環規范〔2021〕5號 |
發布日期 | 2021-12-10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文件
冀環規范〔2021〕5號
關于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加強我省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環境管理工作,提高環境監督管理水平,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主體責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檢驗機構主體責任
(一)督促依法開展排放檢驗。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指導規范檢驗機構的檢驗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條例》規定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執行排放檢驗各項要求。
1.檢驗機構申請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時,應按國家《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6〕2號,以下簡稱《監管通知》)要求,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以下簡稱“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提交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設備依法檢定合格的相關材料(含檢驗機構聯網承諾,應包括機構合法性、檢驗規范性、接受監督和責任倒查、檢驗結果真實可靠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
2.檢驗機構檢驗過程中,應依法使用經檢定合格的排放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養,按照《條例》規定和相關規范標準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嚴禁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
3.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和責任倒查。
4.檢驗機構應嚴格落實機動車注冊登記前的工作要求,開展環保信息公開情況核實、排放污染物檢測、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查、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和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檢查等。
5.檢驗機構對在用車檢驗時,發現有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用其他車輛代替檢驗等弄虛作假行為或者破壞機動車車載診斷系統的,應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配合調查處理;對要求配置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的在用汽車,要查驗其裝置的通信是否正常。
6.檢驗機構對排放檢驗超標車輛,應在授權簽字人簽發排放檢驗不合格報告后,將不合格報告由專人單獨保管,并及時交由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簽收,書面告知其到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修理。不合格報告不得提供給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拍照上傳。
(二)指導落實排放檢驗全過程監控。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及聯網規范(試行)》(環辦大氣函〔2016〕2101號,以下簡稱《聯網規范》)有關要求,指導幫扶檢驗機構進一步完善檢驗現場全過程視頻監控,確保視頻監控無盲區。
1.配置完善視頻監控設備,檢驗全過程視頻存儲本地化(按日期保存),歷史檢驗監控視頻保存周期不少于12個月,能實現環境監管平臺遠程調閱。
2.完善全過程視頻監控。在能夠覆蓋監控全部檢測線的位置安裝高清網絡攝像機(720P及以上,應滿足監控要求),設置隔斷的需增加高清網絡攝像機,確保全覆蓋;外觀檢驗、車載診斷系統(OBD)檢查及檢測線控制室應安裝高清網絡攝像機,采集上傳外觀檢驗、OBD檢查過程、檢測設備控制軟件操作的視頻。檢測線前方攝像機能夠拍攝車頭及(左/右側)車身全景,能清晰拍攝駕駛員(檢驗員)正面畫面、車輛號牌;后方攝像機能夠拍攝車輛尾部排氣裝置及(左/右側)車身全景,并能清晰拍攝檢驗過程中尾氣采樣管插入車輛排氣管的畫面及后號牌。其中,重型柴油車和重型燃氣車檢測線還應在車身中部兩側位置分別設置高清網絡攝像機或配置伴隨式移動高清網絡攝像機,應能夠清晰拍攝取樣管插入及拔取過程。視頻應保證連續,不得隨意中斷,覆蓋設備啟動、設備自檢、設備自動校正、檢測和待檢測、關機等全部過程。禁止以任何形式遮擋或關閉視頻監控裝置,保證上傳清晰的檢驗操作視頻。
3.檢測車間內檢測線編號噴涂齊全醒目,顏色與地面及周邊環境有明顯反差,確保在檢驗過程拍攝的視頻監控圖像及錄像中清晰可見。外檢區、待檢區與檢測區等不同功能區域應施劃明顯標識,待檢車輛與在檢車輛應保持合理間距,確保待檢車輛不遮擋攝像機對在檢車輛操作過程的拍攝。
4.檢驗過程全程公開。檢驗機構在企業官方網站或辦事業務大廳顯示屏,通過高清視頻實時公開車輛排放檢驗全過程和檢驗結果。
二、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責任
(一)全面履行監管職責。根據國家《監管通知》有關規定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通過現場檢查排放檢驗過程、審查原始檢驗記錄或報告等資料、審核年度工作報告、組織檢驗能力比對實驗、檢測過程及數據聯網監控等方式加強檢驗機構監管,實現對檢驗機構的年度監管全覆蓋,推進檢驗機構規范化運營。
(二)加強現場檢查。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要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排放檢驗機構日常監管力度,實施清單式、臺帳制管理,建立監管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監管方式。結合遠程巡查結果,組織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對轄區內檢驗機構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對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由檢查組及時固定證據,查證屬實的,由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約談相關檢驗機構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加大非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依托機動車環境監管平臺,通過遠程視頻監控、檢驗數據排查等技術手段,加大對檢驗機構檢驗數據的遠程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重點核查路檢路查及入戶抽測、遙感監測、黑煙抓拍等監督抽測方式(以下簡稱“三種方式”)發現的超標車輛,以及定期排放檢驗初檢或日常監督抽測發現的超標柴油車、外地登記的柴油車、運營5年以上的老舊柴油車(以下簡稱“三類柴油車”)的檢測過程數據、視頻圖像和檢測報告。
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要建立超標柴油車動態數據庫,并對檢驗機構開展遠程巡查,對“三類柴油車”排放檢驗數據的年度核查率不低于30%;結合“三種方式”發現的超標車輛,對檢驗機構進行溯源,每月對溯源前5名的檢驗機構進行重點檢查。
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對轄區所有檢驗機構按月進行全面遠程巡查,重點巡查外省登記車輛排放檢驗比較集中、排放檢驗數據異常率高、遠程溯源“三種方式”發現的超標車輛多的檢驗機構,對“三類柴油車”核查率不低于85%。
對于非現場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組織現場核查,對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嚴格規范聯網程序
(一)首次聯網。收到檢驗機構首次申請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時,應按照國家《監管通知》規定要求提交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設備依法檢定合格的相關材料(見附件1)。經材料審查,結合必要的現場核查(見附件2)及省、市、檢驗機構間聯網測試,對符合《聯網規范》要求的檢驗機構,由當地市生態環境部門向省廳書面報告;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分配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編碼號段后,由各市生態環境部門予以聯網,并及時公開已聯網的檢驗機構名單。
(二)變更信息。機構法定代表人、機構負責人、機構名稱、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或經營地點發生變化,以及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監督員等主要人員,檢驗范圍、檢測線數量、檢測線技術等檢測條件,設備標定證書等證件發生變化,應按要求提交“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變更登記表”(見附件3)并附相關材料。
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將變更情況及時報送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四、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一)對違法檢驗機構加大查處力度。對檢驗機構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條例》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落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對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的檢驗機構,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國家《監管通知》的要求暫停其網絡聯接和檢驗報告打印功能,并依法予以處罰。
(二)嚴格恢復聯網審核。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對采取暫停網絡聯接措施的檢驗機構,應在將其所有存在問題徹底查清、處理到位、整改到位后,方可受理其恢復聯網的申請。經全面復核合格后,方予恢復聯網。
五、加強日常監管問效
(一)強化屬地監管。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檢驗機構的規范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親自督辦,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主動對接本級市場監管部門,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的聯合抽查方式,加強轄區內檢驗機構日常監管,開展經常性的指導幫扶活動,不斷提高轄區內檢驗機構守法的自覺性、相關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和排放檢驗業務水平。
(二)加強聯合懲戒。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將檢驗機構相關違法行為以及行政處罰結果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納入社會信用信息平臺,依法實行聯合懲戒,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
(三)嚴格監管責任。對執法檢查中屢查屢犯的檢驗機構,除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外,還將依據《關于建立實行重點生態環境問題“一案雙查”制度的通知》(冀環辦發〔2020〕6號)要求,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實行“一案雙查”,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加強業務學習,增強履職能力,不斷提升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管水平。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環規范〔2020〕1號)同時廢止。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工作要求,并按照國家《聯網規范》,進一步完善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功能和聯網配置(見附件4)。
附件:1.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聯網申請書
2.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現場核實情況表
3.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變更登記表
4.省、市機動車環境管理平臺和檢驗機構軟件系統
重點功能要求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聯網申請書
生態環境局:
我單位在河北省( 具體地點 )從事機動車排放檢驗工作,現向貴單位提出聯網申請,并提交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設備依法檢定合格的相關材料(含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基本信息表、設備明細表)。現鄭重承諾:
一、我單位所提交的材料內容全部準確、完整、合法,并對其真實性承擔全部責任。
二、我單位及工作人員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從事機動車排放污染治理維修業務。
三、我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聯網并開展排放檢驗業務后,按照國家和本省各項法律法規要求,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使用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實時上傳排放檢驗數據、視頻監控數據及其他相關管理數據和資料;對排放檢驗過程中發生的檢驗安全、車輛損壞等法律、安全、民事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四、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規定的排放檢驗程序、范圍、標準、方法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出具由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編碼的排放檢驗報告,對檢驗結果真實性、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接受執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責任倒查。按時完成規定和臨時性排放檢驗任務。
五、保證檢驗場地符合要求,確保檢驗設備準確有效,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資料檔案等齊全、完整,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申請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基本信息表
檢驗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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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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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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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期限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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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認證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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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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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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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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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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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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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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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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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監督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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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線條數(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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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簽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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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輕型汽油車檢測線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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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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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柴油車檢測線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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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排放檢驗職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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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汽柴混合檢測線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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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設備明細表
序號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生產廠家 |
設備檢定有效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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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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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現場核查表
年 月 日
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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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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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認證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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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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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情況 |
檢測線條數(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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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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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汽油車檢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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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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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柴油車檢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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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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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汽柴混合檢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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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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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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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監督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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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簽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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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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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檢驗機構確認意見 |
負責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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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組組長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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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組其他成員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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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變更登記表
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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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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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變更備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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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變更事項 |
變更前 |
變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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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 |
法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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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請將變更后相關證明復印件附后
附件4
省、市機動車環境管理平臺
和檢驗機構軟件系統重點功能要求
一、省平臺要求
(一)查詢統計。省平臺須能夠分類查詢統計全省定期檢驗、遙感監測、黑煙抓拍、路檢路查等數據信息,調閱所有檢驗機構檢測有效視頻和實時視頻。
(二)管理功能。省平臺須擁有數據查詢統計的最高權限。
二、市平臺要求
(一)對接要求。與省平臺實現無縫對接,向省平臺開放提供必要權限;遠程調閱本市所有檢驗機構檢測有效視頻和實時視頻。
(二)管理功能。能夠對本市所有檢驗機構及其設備進行遠程管理。
(三)自動管控功能。對資質或設備證書到期,設備未按要求進行日常檢查和標定,以及標定不通過的設備自動鎖定。
(四)數據補發機制。市平臺需建立數據自動補發機制,并且每周自查數據上傳情況,發現漏傳數據信息情況立即采取補發措施,確保國家、省、市三級平臺信息一致性。
(五)數據格式審核。市平臺應當按照“三級聯網”和省平臺傳輸協議,對本市機動車環保數據格式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數據不得入庫。
三、檢驗機構要求
(一)視頻監控。檢測機構應當在外觀檢驗、排氣檢測等區域適當位置設置高清攝像機,保證能夠觀測到車輛檢測全過程,不能出現攝像機被遮擋現象。
(二)數據和報告存儲。按照“三級聯網”和國家標準GB 18285-2018、GB 3847-2018要求,檢測全過程歷史視頻保存不少于1年,報告紙質檔案保存不少于6年,電子檔案不少于10年。
(三)機構軟件系統要求。
1.應當向市管理平臺開放必要權限,保證管理部門能夠全面管理機構檢測業務。
2.應當對本機構檢測過程進行審核和確認,外觀檢驗、OBD檢查不合格或檢測過程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中止檢測。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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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來源:機動車污染防治處 時間:2021-12-13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文件
冀環規范〔2021〕5號
關于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加強我省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環境管理工作,提高環境監督管理水平,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主體責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檢驗機構主體責任
(一)督促依法開展排放檢驗。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指導規范檢驗機構的檢驗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條例》規定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執行排放檢驗各項要求。
1.檢驗機構申請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時,應按國家《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6〕2號,以下簡稱《監管通知》)要求,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以下簡稱“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提交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設備依法檢定合格的相關材料(含檢驗機構聯網承諾,應包括機構合法性、檢驗規范性、接受監督和責任倒查、檢驗結果真實可靠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
2.檢驗機構檢驗過程中,應依法使用經檢定合格的排放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養,按照《條例》規定和相關規范標準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嚴禁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
3.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和責任倒查。
4.檢驗機構應嚴格落實機動車注冊登記前的工作要求,開展環保信息公開情況核實、排放污染物檢測、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查、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和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檢查等。
5.檢驗機構對在用車檢驗時,發現有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用其他車輛代替檢驗等弄虛作假行為或者破壞機動車車載診斷系統的,應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配合調查處理;對要求配置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的在用汽車,要查驗其裝置的通信是否正常。
6.檢驗機構對排放檢驗超標車輛,應在授權簽字人簽發排放檢驗不合格報告后,將不合格報告由專人單獨保管,并及時交由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簽收,書面告知其到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修理。不合格報告不得提供給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拍照上傳。
(二)指導落實排放檢驗全過程監控。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及聯網規范(試行)》(環辦大氣函〔2016〕2101號,以下簡稱《聯網規范》)有關要求,指導幫扶檢驗機構進一步完善檢驗現場全過程視頻監控,確保視頻監控無盲區。
1.配置完善視頻監控設備,檢驗全過程視頻存儲本地化(按日期保存),歷史檢驗監控視頻保存周期不少于12個月,能實現環境監管平臺遠程調閱。
2.完善全過程視頻監控。在能夠覆蓋監控全部檢測線的位置安裝高清網絡攝像機(720P及以上,應滿足監控要求),設置隔斷的需增加高清網絡攝像機,確保全覆蓋;外觀檢驗、車載診斷系統(OBD)檢查及檢測線控制室應安裝高清網絡攝像機,采集上傳外觀檢驗、OBD檢查過程、檢測設備控制軟件操作的視頻。檢測線前方攝像機能夠拍攝車頭及(左/右側)車身全景,能清晰拍攝駕駛員(檢驗員)正面畫面、車輛號牌;后方攝像機能夠拍攝車輛尾部排氣裝置及(左/右側)車身全景,并能清晰拍攝檢驗過程中尾氣采樣管插入車輛排氣管的畫面及后號牌。其中,重型柴油車和重型燃氣車檢測線還應在車身中部兩側位置分別設置高清網絡攝像機或配置伴隨式移動高清網絡攝像機,應能夠清晰拍攝取樣管插入及拔取過程。視頻應保證連續,不得隨意中斷,覆蓋設備啟動、設備自檢、設備自動校正、檢測和待檢測、關機等全部過程。禁止以任何形式遮擋或關閉視頻監控裝置,保證上傳清晰的檢驗操作視頻。
3.檢測車間內檢測線編號噴涂齊全醒目,顏色與地面及周邊環境有明顯反差,確保在檢驗過程拍攝的視頻監控圖像及錄像中清晰可見。外檢區、待檢區與檢測區等不同功能區域應施劃明顯標識,待檢車輛與在檢車輛應保持合理間距,確保待檢車輛不遮擋攝像機對在檢車輛操作過程的拍攝。
4.檢驗過程全程公開。檢驗機構在企業官方網站或辦事業務大廳顯示屏,通過高清視頻實時公開車輛排放檢驗全過程和檢驗結果。
二、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責任
(一)全面履行監管職責。根據國家《監管通知》有關規定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通過現場檢查排放檢驗過程、審查原始檢驗記錄或報告等資料、審核年度工作報告、組織檢驗能力比對實驗、檢測過程及數據聯網監控等方式加強檢驗機構監管,實現對檢驗機構的年度監管全覆蓋,推進檢驗機構規范化運營。
(二)加強現場檢查。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要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排放檢驗機構日常監管力度,實施清單式、臺帳制管理,建立監管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監管方式。結合遠程巡查結果,組織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對轄區內檢驗機構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對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由檢查組及時固定證據,查證屬實的,由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約談相關檢驗機構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加大非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依托機動車環境監管平臺,通過遠程視頻監控、檢驗數據排查等技術手段,加大對檢驗機構檢驗數據的遠程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重點核查路檢路查及入戶抽測、遙感監測、黑煙抓拍等監督抽測方式(以下簡稱“三種方式”)發現的超標車輛,以及定期排放檢驗初檢或日常監督抽測發現的超標柴油車、外地登記的柴油車、運營5年以上的老舊柴油車(以下簡稱“三類柴油車”)的檢測過程數據、視頻圖像和檢測報告。
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要建立超標柴油車動態數據庫,并對檢驗機構開展遠程巡查,對“三類柴油車”排放檢驗數據的年度核查率不低于30%;結合“三種方式”發現的超標車輛,對檢驗機構進行溯源,每月對溯源前5名的檢驗機構進行重點檢查。
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對轄區所有檢驗機構按月進行全面遠程巡查,重點巡查外省登記車輛排放檢驗比較集中、排放檢驗數據異常率高、遠程溯源“三種方式”發現的超標車輛多的檢驗機構,對“三類柴油車”核查率不低于85%。
對于非現場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組織現場核查,對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嚴格規范聯網程序
(一)首次聯網。收到檢驗機構首次申請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時,應按照國家《監管通知》規定要求提交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設備依法檢定合格的相關材料(見附件1)。經材料審查,結合必要的現場核查(見附件2)及省、市、檢驗機構間聯網測試,對符合《聯網規范》要求的檢驗機構,由當地市生態環境部門向省廳書面報告;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分配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編碼號段后,由各市生態環境部門予以聯網,并及時公開已聯網的檢驗機構名單。
(二)變更信息。機構法定代表人、機構負責人、機構名稱、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或經營地點發生變化,以及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監督員等主要人員,檢驗范圍、檢測線數量、檢測線技術等檢測條件,設備標定證書等證件發生變化,應按要求提交“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變更登記表”(見附件3)并附相關材料。
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將變更情況及時報送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四、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一)對違法檢驗機構加大查處力度。對檢驗機構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條例》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落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對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的檢驗機構,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國家《監管通知》的要求暫停其網絡聯接和檢驗報告打印功能,并依法予以處罰。
(二)嚴格恢復聯網審核。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對采取暫停網絡聯接措施的檢驗機構,應在將其所有存在問題徹底查清、處理到位、整改到位后,方可受理其恢復聯網的申請。經全面復核合格后,方予恢復聯網。
五、加強日常監管問效
(一)強化屬地監管。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檢驗機構的規范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親自督辦,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主動對接本級市場監管部門,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的聯合抽查方式,加強轄區內檢驗機構日常監管,開展經常性的指導幫扶活動,不斷提高轄區內檢驗機構守法的自覺性、相關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和排放檢驗業務水平。
(二)加強聯合懲戒。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將檢驗機構相關違法行為以及行政處罰結果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納入社會信用信息平臺,依法實行聯合懲戒,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
(三)嚴格監管責任。對執法檢查中屢查屢犯的檢驗機構,除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外,還將依據《關于建立實行重點生態環境問題“一案雙查”制度的通知》(冀環辦發〔2020〕6號)要求,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實行“一案雙查”,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加強業務學習,增強履職能力,不斷提升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管水平。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環規范〔2020〕1號)同時廢止。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工作要求,并按照國家《聯網規范》,進一步完善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功能和聯網配置(見附件4)。
附件:1.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聯網申請書
2.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現場核實情況表
3.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變更登記表
4.省、市機動車環境管理平臺和檢驗機構軟件系統
重點功能要求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聯網申請書
生態環境局:
我單位在河北省( 具體地點 )從事機動車排放檢驗工作,現向貴單位提出聯網申請,并提交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設備依法檢定合格的相關材料(含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基本信息表、設備明細表)。現鄭重承諾:
一、我單位所提交的材料內容全部準確、完整、合法,并對其真實性承擔全部責任。
二、我單位及工作人員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從事機動車排放污染治理維修業務。
三、我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聯網并開展排放檢驗業務后,按照國家和本省各項法律法規要求,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使用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實時上傳排放檢驗數據、視頻監控數據及其他相關管理數據和資料;對排放檢驗過程中發生的檢驗安全、車輛損壞等法律、安全、民事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四、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規定的排放檢驗程序、范圍、標準、方法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出具由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編碼的排放檢驗報告,對檢驗結果真實性、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接受執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責任倒查。按時完成規定和臨時性排放檢驗任務。
五、保證檢驗場地符合要求,確保檢驗設備準確有效,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資料檔案等齊全、完整,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申請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基本信息表
檢驗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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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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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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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期限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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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認證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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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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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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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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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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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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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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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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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監督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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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線條數(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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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簽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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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輕型汽油車檢測線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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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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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柴油車檢測線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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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排放檢驗職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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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汽柴混合檢測線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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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設備明細表
序號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生產廠家 |
設備檢定有效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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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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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現場核查表
年 月 日
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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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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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認證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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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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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情況 |
檢測線條數(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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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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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汽油車檢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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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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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柴油車檢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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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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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汽柴混合檢測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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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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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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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監督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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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簽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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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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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檢驗機構確認意見 |
負責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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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組組長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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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組其他成員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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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變更登記表
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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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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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變更備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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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變更事項 |
變更前 |
變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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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 |
法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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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請將變更后相關證明復印件附后
附件4
省、市機動車環境管理平臺
和檢驗機構軟件系統重點功能要求
一、省平臺要求
(一)查詢統計。省平臺須能夠分類查詢統計全省定期檢驗、遙感監測、黑煙抓拍、路檢路查等數據信息,調閱所有檢驗機構檢測有效視頻和實時視頻。
(二)管理功能。省平臺須擁有數據查詢統計的最高權限。
二、市平臺要求
(一)對接要求。與省平臺實現無縫對接,向省平臺開放提供必要權限;遠程調閱本市所有檢驗機構檢測有效視頻和實時視頻。
(二)管理功能。能夠對本市所有檢驗機構及其設備進行遠程管理。
(三)自動管控功能。對資質或設備證書到期,設備未按要求進行日常檢查和標定,以及標定不通過的設備自動鎖定。
(四)數據補發機制。市平臺需建立數據自動補發機制,并且每周自查數據上傳情況,發現漏傳數據信息情況立即采取補發措施,確保國家、省、市三級平臺信息一致性。
(五)數據格式審核。市平臺應當按照“三級聯網”和省平臺傳輸協議,對本市機動車環保數據格式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數據不得入庫。
三、檢驗機構要求
(一)視頻監控。檢測機構應當在外觀檢驗、排氣檢測等區域適當位置設置高清攝像機,保證能夠觀測到車輛檢測全過程,不能出現攝像機被遮擋現象。
(二)數據和報告存儲。按照“三級聯網”和國家標準GB 18285-2018、GB 3847-2018要求,檢測全過程歷史視頻保存不少于1年,報告紙質檔案保存不少于6年,電子檔案不少于10年。
(三)機構軟件系統要求。
1.應當向市管理平臺開放必要權限,保證管理部門能夠全面管理機構檢測業務。
2.應當對本機構檢測過程進行審核和確認,外觀檢驗、OBD檢查不合格或檢測過程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中止檢測。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