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環保部環監局《關于調查處理廊坊市大城縣奧強電源和金霸電源兩家企業環境問題的函》(環監轉〔2015〕153號)要求,我廳會同廊坊市大城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對群眾反映大城縣奧強電源和金霸電源設備技術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環境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F將《關于廊坊市大城縣奧強電源和金霸電源設備技術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環境問題調查處理情況》在省廳門戶網站進行信息公開,公開時限為60天。
一、企業基本情況
經查,廊坊市大城縣奧強電源廠實名為廊坊奧強蓄電池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工業園區,2011年5月因其不具備生產條件,被大城縣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停;廊坊金霸電源設備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大城工業園區,項目總投資約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80萬元。產品為鉛酸蓄電池,主要原輔材料為電解鉛、鈣鉛合金、鉛鈦合金、蓄電池外殼、玻璃纖維隔板等。2015年9月,該公司向大城縣環保局申請換發排污許可證,由于該公司報送材料不全,大城縣環保局尚未對其發放新的排污許可證。
二、環保部環監局交辦問題和現場調查情況
(一)反映廊坊奧強蓄電池有限公司,無任何環保治理設施、無任何相關合法手續,從事鉛蓄電池生產,場地內危險廢物到處亂排亂放問題。
現場檢查時,廠區內雜草叢生,廠房內存有雜物(破爛)物品,已喪失生產能力。與群眾反映問題不相符。
(二)廊坊金霸電源設備技術有限公司鍋爐有濃煙,生產廢氣刺鼻,未經處理的重金屬污水排放外環境等問題。
現場檢查時,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年產9.9萬KAVh新型高能全密閉免維護鉛酸蓄電池項目于2007年6月由大城縣環保局審批,2009年10月經大城縣環保局驗收。廠區建有一臺1t蒸汽鍋爐,配有脫硫除塵裝置,燃料使用生物質,未發現鍋爐冒濃煙現象;鑄板、合金、制粉、和膏、涂板裝配等工段均裝有集氣罩和煙氣凈化裝置,充電車間裝有硫酸霧集氣罩,經收集后由15米煙囪排放,未發現廠區內廢氣刺鼻問題;充電車間產生的沖洗廢水,建有收集池,未見外排。公司院內東北處存有廢舊鉛蓄電池露天堆放,未采取遮蓋措施,鑄板工段產生的鉛渣(塵)堆放于集氣罩收集處,未進行規范貯存。
三、當地環保部門監管情況
2015年11月29日,大城縣環保局接廊坊市環保局網上信訪交辦件,反映大城縣東阜科技園區奧強電源廠和金霸電源設備有限公司污染環境問題。經大城縣環保局核查發現其存在部分廢舊電池露天堆放,廢鉛渣未及時收集到指定場所存放,廢活性炭處置時未與處理單位簽訂協議等問題。
2015年11月30日,大城縣環保局對該公司下達環境監察現場報告單,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2015年12月1日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大環責改字〔2015〕077號),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立案處罰三萬元,目前正在履行處罰程序。
針對上述情況,我廳已責令廊坊金霸電源設備技術有限公司嚴格按照大城縣環保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整改到位;責成大城縣環保局加強督查,督促該公司按要求整改到位,處罰到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生產。我廳已將其列入督辦案件,擇機開展后督察。調查處理情況,按規定要求已進行公開。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