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環環評函〔2019〕66號
關于解除滄東經濟開發區涉水建設項目
區域限批意見的函
滄縣人民政府:
《關于申請解除滄東經濟開發區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限批的請示》(滄縣政呈〔2018〕1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整改落實情況
滄東經濟開發區因未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建成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2017年9月27日,原省環保廳下發《關于暫停審批部分工業園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通知》(冀環水函〔2017〕1064號),對該園區暫停審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
限批后,滄縣人民政府及滄東經濟開發區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力度,目前已完成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建設,處理規模為1萬噸/日,污水處理采用“A2/O+纖維轉盤過濾+紫外線消毒”工藝,設計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廖家洼河。因開發區目前污水產生量少,暫不能滿足已建污水處理廠運行條件的實際情況,滄縣政府將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整合為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冀春分廠,負責處理園區內冀春化工有限公司和其余4家企業的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并邀請有關專家進行了現場考察論證。目前,開發區已鋪設污水管網,將其余4家企業污水經管網收集至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集中處理,處理達標后廢水排入廖家洼排水渠。
二、現場核查結果
2018年12月5日,我廳組織人員檢查了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從核查情況看,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已建成,污水處理設備已安裝到位,污水處理廠進出水口均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污水處理廠尚未投入運行。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配套污水管網工程已完成可研及批復,目前處于工程招標準備階段。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廢水排放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在線監測數據顯示出水達標,處理后廢水通過管道排入廖家洼排水渠;開發區內其余4家涉及生活污水排放企業污水通過管道接入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三、解除限批意見
滄東經濟開發區按要求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了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因園區污水產生量小,污水處理廠尚不具備正常運行條件,結合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實際需要,滄縣人民政府經研究確定通過整合方式,依托園區內現有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對園區其余涉及廢水排放企業污水通過管網收集后實現了集中處理。鑒于此,同意解除滄東經濟開發區涉水項目區域限批,自即日起,恢復有關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批辦程序。
四、后續監管要求
針對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管網建設推進工作,2018年12月28日,滄州市環保局向我廳報送了有關情況報告,滄縣縣委、縣政府為支持開發區建設,已批復計劃實施總投資1.5億元的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管網(一期)工程。污水管網工程(一期)第一、二部分正在進行EPC招投標,設計能夠滿足現有企業及在建項目的污水收集要求,項目資金5400萬元已到位,計劃2019年6月底完工。
請滄縣政府、滄東經濟開發區加快推進園區污水管網建設,確保按期完成,在污水管網未建成前,在建涉水項目一律不得驗收投產。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1月29日
抄報:生態環境部。
抄送:滄州市生態環境局、滄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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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解除滄東經濟開發區涉水建設項目區域限批意見的函
來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時間:2019-01-31
冀環環評函〔2019〕66號
關于解除滄東經濟開發區涉水建設項目
區域限批意見的函
滄縣人民政府:
《關于申請解除滄東經濟開發區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限批的請示》(滄縣政呈〔2018〕1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整改落實情況
滄東經濟開發區因未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建成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2017年9月27日,原省環保廳下發《關于暫停審批部分工業園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通知》(冀環水函〔2017〕1064號),對該園區暫停審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
限批后,滄縣人民政府及滄東經濟開發區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力度,目前已完成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建設,處理規模為1萬噸/日,污水處理采用“A2/O+纖維轉盤過濾+紫外線消毒”工藝,設計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廖家洼河。因開發區目前污水產生量少,暫不能滿足已建污水處理廠運行條件的實際情況,滄縣政府將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整合為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冀春分廠,負責處理園區內冀春化工有限公司和其余4家企業的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并邀請有關專家進行了現場考察論證。目前,開發區已鋪設污水管網,將其余4家企業污水經管網收集至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集中處理,處理達標后廢水排入廖家洼排水渠。
二、現場核查結果
2018年12月5日,我廳組織人員檢查了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從核查情況看,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已建成,污水處理設備已安裝到位,污水處理廠進出水口均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污水處理廠尚未投入運行。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配套污水管網工程已完成可研及批復,目前處于工程招標準備階段。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廢水排放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在線監測數據顯示出水達標,處理后廢水通過管道排入廖家洼排水渠;開發區內其余4家涉及生活污水排放企業污水通過管道接入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三、解除限批意見
滄東經濟開發區按要求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了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因園區污水產生量小,污水處理廠尚不具備正常運行條件,結合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實際需要,滄縣人民政府經研究確定通過整合方式,依托園區內現有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對園區其余涉及廢水排放企業污水通過管網收集后實現了集中處理。鑒于此,同意解除滄東經濟開發區涉水項目區域限批,自即日起,恢復有關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批辦程序。
四、后續監管要求
針對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管網建設推進工作,2018年12月28日,滄州市環保局向我廳報送了有關情況報告,滄縣縣委、縣政府為支持開發區建設,已批復計劃實施總投資1.5億元的滄東經濟開發區污水管網(一期)工程。污水管網工程(一期)第一、二部分正在進行EPC招投標,設計能夠滿足現有企業及在建項目的污水收集要求,項目資金5400萬元已到位,計劃2019年6月底完工。
請滄縣政府、滄東經濟開發區加快推進園區污水管網建設,確保按期完成,在污水管網未建成前,在建涉水項目一律不得驗收投產。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1月29日
抄報:生態環境部。
抄送:滄州市生態環境局、滄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