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除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區域限批意見的函
邯鄲市人民政府: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暫停河北省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環辦督察函〔2018〕217號)要求,我廳于2018年5月15日印發《關于對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實施區域限批的函》(冀環評函〔2018〕580號),暫停你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限批實施后,邯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切實落實黨政責任,開展鋼鐵、焦化等行業深度治理,清理整頓“散亂污”企業,嚴厲查處秸稈禁燒、散煤污染等工作。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1-12月,邯鄲市達標天數較上年同期增加19天,重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數較上年同期減少18天,PM2.5、PM10、SO2、NO2、CO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9.8%、13.6%、38.9%、15.7%、17.6%,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下降15.4%,空氣質量得到改善,基本達到解限要求。
經生態環境部同意(環辦督察函〔2019〕52號),決定自2019年1月14日起解除對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
你市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確??諝赓|量穩定達標。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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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解除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區域限批意見的函
來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時間:2019-01-17
關于解除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區域限批意見的函
邯鄲市人民政府: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暫停河北省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環辦督察函〔2018〕217號)要求,我廳于2018年5月15日印發《關于對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實施區域限批的函》(冀環評函〔2018〕580號),暫停你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限批實施后,邯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切實落實黨政責任,開展鋼鐵、焦化等行業深度治理,清理整頓“散亂污”企業,嚴厲查處秸稈禁燒、散煤污染等工作。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1-12月,邯鄲市達標天數較上年同期增加19天,重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數較上年同期減少18天,PM2.5、PM10、SO2、NO2、CO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9.8%、13.6%、38.9%、15.7%、17.6%,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下降15.4%,空氣質量得到改善,基本達到解限要求。
經生態環境部同意(環辦督察函〔2019〕52號),決定自2019年1月14日起解除對邯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
你市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確??諝赓|量穩定達標。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