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環評函〔2018〕1117號
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水利(灌區工程)兩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審批原則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環境保護局、審批局,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現將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水利(灌區工程)兩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1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水利(灌區工程)兩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17號)
環辦環評〔2018〕17號附件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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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水利(灌區工程)兩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的通知》的通知
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時間:2018-08-06
冀環評函〔2018〕1117號
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水利(灌區工程)兩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審批原則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環境保護局、審批局,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現將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水利(灌區工程)兩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1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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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