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環評函〔2018〕1032號
關于解除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限制的函
滄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解除建設項目限批的請示》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函復如下:
我廳《關于暫停受理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函》(冀環評函〔2018〕69號)印發后,你市針對水環境改善目標,采取了積極的源頭管控措施,2018年5月第一次近岸海域監測結果,國考監測點位海水水質達到了二類水質要求。鑒于上述原因,自即日起,同意你市恢復正常受理有關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批辦程序。
請你市繼續加強管理,壓實責任,確保水環境改善目標年度任務的完成,推動近岸海域水質持續改善。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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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解除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限制的函
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時間:2018-07-27
冀環評函〔2018〕1032號
關于解除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限制的函
滄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解除建設項目限批的請示》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函復如下:
我廳《關于暫停受理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函》(冀環評函〔2018〕69號)印發后,你市針對水環境改善目標,采取了積極的源頭管控措施,2018年5月第一次近岸海域監測結果,國考監測點位海水水質達到了二類水質要求。鑒于上述原因,自即日起,同意你市恢復正常受理有關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批辦程序。
請你市繼續加強管理,壓實責任,確保水環境改善目標年度任務的完成,推動近岸海域水質持續改善。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