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實施細則》(冀環辦發〔2017〕76號),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通知》(環辦規財函〔2017〕787號)要求,穩步推進我省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確保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順利推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積極推進排污許可制試點,在重點行業、領域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技術規范、統一的審核標準、統一編碼,實施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實現企業持證排污、自證守法、誠實守信,依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無證排污行為實施依法懲處。
二、工作目標
按照《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通知》(環辦規財函〔2017〕787號)要求,2017年應完成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屬、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農藥、農副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2017年8月31日前,唐山市、保定市完成鋼鐵企業許可證核發,石家莊市完成原料藥企業首批許可證核發;10月31日前石家莊市完成轄區內原料藥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其他非試點市8月31日前完成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省各市10月31日前完成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各市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除鋼鐵、水泥外的11個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三、工作總體安排部署
(一)省環保廳負責統籌協調全省試點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調度會、交流會,省排污權交易中心負責試點工作的全部技術支持和指導工作,各試點市環保局和行政審批局負責在本轄區內實施相關行業試點工作,落實環境保護部關于試點工作的各項安排。
(二)試點工作結束后,各試點市形成工作成果報告;在試點成果中反映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改善需求,保障試點任務涉及的各類調研和資料收集工作,督促企業在申報環節詳細填報產污、治污、排污的相關信息,制定實施對無證排污行為的監管執法計劃。
(三)省環保廳組織協調各試點市積極參與開展試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培訓,并嚴格督辦各試點市相應試點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驗證,按時完成試點行業發證任務。各市負責組織本轄區范圍內企業相關培訓工作。
(四)各試點市環保部門、行政審批部門確定試點工作總負責人、責任處室、聯系人和經辦人,填寫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聯系人表(附件1)。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唐山市、保定市于8月5日前,完成本轄區內鋼鐵企業的企業調查摸底工作(附件2),8月5日-15日,完成轄區內鋼鐵企業的培訓工作,并選取一至兩家企業進行試填報。其他非試點市于8月10日前上報企業摸底情況。8月31日前,全省各市完成本轄區內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二)石家莊市按照原料藥制造行業技術規范(初稿)于8月5日前,完成本轄區原料藥制造行企業調查摸底工作(附件2),配合環保部評估中心進行企業試填報及技術規范的修改完善工作。待原料藥制造行業技術規范正式印發后,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培訓,并選取一至兩家企業進行試填報,8月31日完成本轄區內第一批原料藥制造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原料藥制造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三)鑒于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較重,各市于8月20日前完成水泥行業企業摸底調查工作(附件2),10月31日前完成本轄區內水泥企業許可證核發工作。
(四)其他試點行業,各市根據行業技術規范(初稿)于8月31日前完成初步摸底,并填報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調查摸底情況表上報省環保廳。在行業技術規范正式印發后10日內進行核實,再次匯總上報省廳。2017年11月30日前,各市完成除鋼鐵、水泥外其他11個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五)邢臺市牽頭平板玻璃行業試點工作,保定市參與北京市牽頭的水泥行業試點工作,兩市應根據環保部和北京市環保局工作安排,做好相關許可證管理試點工作。
附件:1.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聯系人表;
2.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調查摸底情況表
附件1
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聯系人表
填報單位: 填表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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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聯系電話 (固定電話及手機) |
傳真 |
郵箱 |
責任處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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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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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處室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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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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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摸底調查情況表
填報單位: 填表人: 電話:
序號 |
企業名稱 |
規模 |
主要設備 |
所在縣(區) |
類型 |
聯系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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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河北省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時間:2017-11-29
河北省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實施細則》(冀環辦發〔2017〕76號),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通知》(環辦規財函〔2017〕787號)要求,穩步推進我省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確保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順利推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積極推進排污許可制試點,在重點行業、領域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技術規范、統一的審核標準、統一編碼,實施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實現企業持證排污、自證守法、誠實守信,依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無證排污行為實施依法懲處。
二、工作目標
按照《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通知》(環辦規財函〔2017〕787號)要求,2017年應完成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屬、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農藥、農副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2017年8月31日前,唐山市、保定市完成鋼鐵企業許可證核發,石家莊市完成原料藥企業首批許可證核發;10月31日前石家莊市完成轄區內原料藥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其他非試點市8月31日前完成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省各市10月31日前完成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各市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除鋼鐵、水泥外的11個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三、工作總體安排部署
(一)省環保廳負責統籌協調全省試點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調度會、交流會,省排污權交易中心負責試點工作的全部技術支持和指導工作,各試點市環保局和行政審批局負責在本轄區內實施相關行業試點工作,落實環境保護部關于試點工作的各項安排。
(二)試點工作結束后,各試點市形成工作成果報告;在試點成果中反映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改善需求,保障試點任務涉及的各類調研和資料收集工作,督促企業在申報環節詳細填報產污、治污、排污的相關信息,制定實施對無證排污行為的監管執法計劃。
(三)省環保廳組織協調各試點市積極參與開展試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培訓,并嚴格督辦各試點市相應試點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驗證,按時完成試點行業發證任務。各市負責組織本轄區范圍內企業相關培訓工作。
(四)各試點市環保部門、行政審批部門確定試點工作總負責人、責任處室、聯系人和經辦人,填寫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聯系人表(附件1)。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唐山市、保定市于8月5日前,完成本轄區內鋼鐵企業的企業調查摸底工作(附件2),8月5日-15日,完成轄區內鋼鐵企業的培訓工作,并選取一至兩家企業進行試填報。其他非試點市于8月10日前上報企業摸底情況。8月31日前,全省各市完成本轄區內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二)石家莊市按照原料藥制造行業技術規范(初稿)于8月5日前,完成本轄區原料藥制造行企業調查摸底工作(附件2),配合環保部評估中心進行企業試填報及技術規范的修改完善工作。待原料藥制造行業技術規范正式印發后,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培訓,并選取一至兩家企業進行試填報,8月31日完成本轄區內第一批原料藥制造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原料藥制造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三)鑒于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較重,各市于8月20日前完成水泥行業企業摸底調查工作(附件2),10月31日前完成本轄區內水泥企業許可證核發工作。
(四)其他試點行業,各市根據行業技術規范(初稿)于8月31日前完成初步摸底,并填報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調查摸底情況表上報省環保廳。在行業技術規范正式印發后10日內進行核實,再次匯總上報省廳。2017年11月30日前,各市完成除鋼鐵、水泥外其他11個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五)邢臺市牽頭平板玻璃行業試點工作,保定市參與北京市牽頭的水泥行業試點工作,兩市應根據環保部和北京市環保局工作安排,做好相關許可證管理試點工作。
附件:1.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聯系人表;
2.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調查摸底情況表
附件1
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聯系人表
填報單位: 填表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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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固定電話及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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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摸底調查情況表
填報單位: 填表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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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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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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