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選任程序,規范選任。《辦法》對任職資格、選任程序作出了詳細規定,樹立“以德為先、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明確規定各單位黨委(黨組)集體決定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強化黨委(黨組)政治把關責任。《辦法》規定,各單位擬調整交流中層干部,需事先制定實施方案,報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強化組織(人事)部門在動議階段的事前把關作用。《辦法》規定,各單位中層干部選任情況納入“一報告兩評議”內容,開展民主評議,落實普通群眾對干部選任工作的知情權、監督權。
加強廉政審查,選廉任賢。《辦法》規定,健全廉政風險監督體系,完善中層干部廉政檔案制度,各單位動議中層干部選拔任職和輪崗交流事項前需征求所在單位紀委(紀檢組)黨風廉政意見;各單位研究中層干部任免會議,必須邀請縣委干部監督員到場監督,并充分聽取他們日常收集到的情況和問題。對有重大疑問或重大分歧時“凡疑必停”,對工作作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個人檔案等方面存疑的,“一律”放下,防止“帶病提拔”。對違反規定的人事任免決定,予以撤銷,并通報批評,同時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落實述責述廉,傳導壓力。《辦法》規定,各擬任職干部要對照崗位職責、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要求,對任期內要達到的目標作出書面承諾。完不成任期目標的,不得參與下一任期的職位競爭。每年終每名中層干部都需書面對當年工作進行述職,并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書面或口頭向所在單位紀委(紀檢組)述責述廉。重點崗位中層干部向縣紀委全會現場述責述廉并接受質詢。將實績考核和述職述責述廉作為中層干部升降留轉的重要依據,促進“五小長”主動履職盡責轉作風,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放下“架子”親民愛民,做出好“樣子”率先垂范。
定期輪崗交流,治惰性增活性。《辦法》規定,中層干部實行任期制,任期5年。任職期滿,職務自動消失,必須重新按規定選任。在同一職務上任職滿5年的,必須輪崗交流;專業技術性交強的崗位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8年,且需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應及時交流。通過中層干部的定期內部輪崗和跨部門交流,促進中層干部合理流動,保持中層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避免行政職權長時間掌握在少數人手里,缺乏監督力,易滋生腐敗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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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榮縣:著力“五小長” 治理政治微生態
來源: 時間:2017-07-19
明確選任程序,規范選任。《辦法》對任職資格、選任程序作出了詳細規定,樹立“以德為先、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明確規定各單位黨委(黨組)集體決定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強化黨委(黨組)政治把關責任。《辦法》規定,各單位擬調整交流中層干部,需事先制定實施方案,報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強化組織(人事)部門在動議階段的事前把關作用。《辦法》規定,各單位中層干部選任情況納入“一報告兩評議”內容,開展民主評議,落實普通群眾對干部選任工作的知情權、監督權。
加強廉政審查,選廉任賢。《辦法》規定,健全廉政風險監督體系,完善中層干部廉政檔案制度,各單位動議中層干部選拔任職和輪崗交流事項前需征求所在單位紀委(紀檢組)黨風廉政意見;各單位研究中層干部任免會議,必須邀請縣委干部監督員到場監督,并充分聽取他們日常收集到的情況和問題。對有重大疑問或重大分歧時“凡疑必停”,對工作作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個人檔案等方面存疑的,“一律”放下,防止“帶病提拔”。對違反規定的人事任免決定,予以撤銷,并通報批評,同時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落實述責述廉,傳導壓力。《辦法》規定,各擬任職干部要對照崗位職責、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要求,對任期內要達到的目標作出書面承諾。完不成任期目標的,不得參與下一任期的職位競爭。每年終每名中層干部都需書面對當年工作進行述職,并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書面或口頭向所在單位紀委(紀檢組)述責述廉。重點崗位中層干部向縣紀委全會現場述責述廉并接受質詢。將實績考核和述職述責述廉作為中層干部升降留轉的重要依據,促進“五小長”主動履職盡責轉作風,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放下“架子”親民愛民,做出好“樣子”率先垂范。
定期輪崗交流,治惰性增活性。《辦法》規定,中層干部實行任期制,任期5年。任職期滿,職務自動消失,必須重新按規定選任。在同一職務上任職滿5年的,必須輪崗交流;專業技術性交強的崗位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8年,且需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應及時交流。通過中層干部的定期內部輪崗和跨部門交流,促進中層干部合理流動,保持中層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避免行政職權長時間掌握在少數人手里,缺乏監督力,易滋生腐敗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