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846號建議的答復 | ||
發布機構 | 索引號 | 0218077J/2020-00545 | |
主題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是否同意公開:是
辦理結果:B
冀環辦字〔2020〕98號
張佳林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扶持海洋環境保護社會公益組織”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環保社會團體、環保基金會和環保社會服務機構為主體組成的環保社會組織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我廳一直通過多種渠道和途徑鼓勵環保公益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有效促進了環保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2018年12月11日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的《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提出“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肯定了公眾參與的價值并向社會組織發出了參加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的邀請。為鼓勵和支持環保組織和社會團體參與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發揮公眾參與的作用,下一步我廳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
面對環境保護新形勢、新要求,特別是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迫切性和復雜性,我廳將繼續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政府主導、陸海統籌、屬地管理、問題導向、多方監督”原則,按照2017年,環境保護部、民政部共同出臺的《關于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目標要求和生態環境部、發改委、自然資源部等三部門共同制定的《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公眾參與指導舉措,強化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完善環保社會組織的扶持政策,積極培育發展環保社會組織,積極推動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以省海洋環境保護公益事業單位為紐帶,搭建政府與海洋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平臺和溝通協調機制,落實綜合監管,繼續引導支持海洋環保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提高海洋環保社會公益組織參與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事物的能力,共同為我省海洋環境保護攻堅任務獻計出力。在近期河北省“六五”環境日宣傳,征集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問題及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我廳將主動對接征求意見建議,邀請參加省市組織的海洋環境保護宣傳和志愿者行動,在編制我省海洋保護“十四五”規劃調研階段,邀請參加座談會,聽取對我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對策的意見建議并積極采納。
二、通過不同形式,增加對海洋環保公益組織的扶持力度
提升公眾海洋保護意識和參與深度是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指標。我廳將進一步完善引導海洋環保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搭建溝通平臺,加大對海洋環保公益組織的激勵和資金支持力度,在海洋環境保護的關鍵領域和熱點領域,遴選定位準確、功能完善、充滿活力、有序發展、誠信自律的海洋環保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給予適當資金支持。通過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和省級海洋環境保護公益事業單位業務指導,監督資金使用合理性和科學性,引導公益組織發展成為我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參與海洋環保宣傳、海洋環境監測、環境保護社會監督等公益活動,形成良性循環,推動我省海洋環境保護事業健康發展。
三、增加向海洋環保社會組織購買服務
我廳將通過建立海洋環境保護項目庫,鼓勵海洋環保社會組織申報項目,通過購買服務,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扶持和引導海洋環保社會組織開展活動,激發其投身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形成雙贏格局,有效有力推進我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經過嚴格考核對公眾參與度高的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可直接打包委托海洋環境保護組織來完成,同時將嘗試以省海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事業單位為第三方機構,輔導海洋環境保護組織的相關專業技術,對海洋環境保護組織承擔的公益服務進行全面監督指導,提升財政資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務管理水平。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米令月,13932195899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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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846號建議的答復
來源: 時間:2020-05-11
是否同意公開:是
辦理結果:B
冀環辦字〔2020〕98號
張佳林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扶持海洋環境保護社會公益組織”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環保社會團體、環保基金會和環保社會服務機構為主體組成的環保社會組織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我廳一直通過多種渠道和途徑鼓勵環保公益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有效促進了環保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2018年12月11日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的《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提出“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肯定了公眾參與的價值并向社會組織發出了參加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的邀請。為鼓勵和支持環保組織和社會團體參與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發揮公眾參與的作用,下一步我廳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
面對環境保護新形勢、新要求,特別是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迫切性和復雜性,我廳將繼續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政府主導、陸海統籌、屬地管理、問題導向、多方監督”原則,按照2017年,環境保護部、民政部共同出臺的《關于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目標要求和生態環境部、發改委、自然資源部等三部門共同制定的《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公眾參與指導舉措,強化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完善環保社會組織的扶持政策,積極培育發展環保社會組織,積極推動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以省海洋環境保護公益事業單位為紐帶,搭建政府與海洋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平臺和溝通協調機制,落實綜合監管,繼續引導支持海洋環保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提高海洋環保社會公益組織參與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事物的能力,共同為我省海洋環境保護攻堅任務獻計出力。在近期河北省“六五”環境日宣傳,征集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問題及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我廳將主動對接征求意見建議,邀請參加省市組織的海洋環境保護宣傳和志愿者行動,在編制我省海洋保護“十四五”規劃調研階段,邀請參加座談會,聽取對我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對策的意見建議并積極采納。
二、通過不同形式,增加對海洋環保公益組織的扶持力度
提升公眾海洋保護意識和參與深度是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指標。我廳將進一步完善引導海洋環保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搭建溝通平臺,加大對海洋環保公益組織的激勵和資金支持力度,在海洋環境保護的關鍵領域和熱點領域,遴選定位準確、功能完善、充滿活力、有序發展、誠信自律的海洋環保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給予適當資金支持。通過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和省級海洋環境保護公益事業單位業務指導,監督資金使用合理性和科學性,引導公益組織發展成為我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參與海洋環保宣傳、海洋環境監測、環境保護社會監督等公益活動,形成良性循環,推動我省海洋環境保護事業健康發展。
三、增加向海洋環保社會組織購買服務
我廳將通過建立海洋環境保護項目庫,鼓勵海洋環保社會組織申報項目,通過購買服務,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扶持和引導海洋環保社會組織開展活動,激發其投身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形成雙贏格局,有效有力推進我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經過嚴格考核對公眾參與度高的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可直接打包委托海洋環境保護組織來完成,同時將嘗試以省海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事業單位為第三方機構,輔導海洋環境保護組織的相關專業技術,對海洋環境保護組織承擔的公益服務進行全面監督指導,提升財政資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務管理水平。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米令月,13932195899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