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
發布機構 |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197 |
主題分類 | 事后公開-行政許可 | 文號 | 冀環審〔2022〕4號 |
發布日期 | 2022-01-11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收悉。結合河北省生態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出具的《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估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位于唐山市灤州市雷莊鎮東、205國道南側,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西區,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按照1.25:1置換比例要求,通過淘汰現有的1#1080立方米高爐、5#680立方米高爐,減量置換建設1座1650立方米高爐(新1#,由原1#1080立方米高爐改建),配套新建(或改建)高爐原料供應儲礦槽系統、卷揚上料系統及爐頂系統、高爐本體、風口平臺出鐵場、粗煤氣系統、煤氣凈化系統、熱風爐系統、爐渣處理系統、噴煤系統、鼓風機站、凈環水泵站、濁環水泵站、中心控制室等,以及給排水系統、電氣、通風及環保除塵系統等公共輔助設施。項目建成后,年產生鐵139萬噸。
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類產業目錄(2015年版)》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鋼鐵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試行)》、《鋼鐵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修訂)》等相關政策要求。2019年2月2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本項目產能置換方案進行了公告;2021年6月11日,本項目經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冀發改政務備字〔2021〕116號);2021年9月16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冀發改環資〔2021〕1266號)。
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超標,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環境監控、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同時,要嚴格落實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出具的污染物現役源倍量削減方案,進一步加大區域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減排力度,優化環境資源配置,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綜上,我廳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按照“環保優先、綠色發展”的目標定位和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的理念,采用國內外成熟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的工藝技術方案,選用優質裝備和原材料,強化各裝置節能降耗措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二)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據各類廢氣污染物的性質分別采用凈化、過濾等處理方式,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效率應滿足需求,排氣筒高度須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要求。
供料系統、高爐礦槽、出鐵場 (含高爐爐頂進料廢氣)等廢氣由脈沖袋式除塵器(覆膜濾料)處理;高爐熱風爐以凈化后(霧化堿洗)的高爐煤氣為燃料,采用“智能燃燒技術+ SDS脫硫+脈沖袋式除塵器(覆膜濾料)”處理;煤粉制備干燥廢氣由覆膜濾料低壓脈沖除塵器處理(回收煤粉);高爐沖渣粒化廢氣由“冷凝器+除霧器”處理。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出鐵場硫化氫排放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高爐熱風爐煙氣排放須同時滿足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號)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要求。
高爐礦槽、出鐵口等產塵點均設置集氣罩,鐵溝、渣溝封閉。焦炭、煤炭等大宗物料運輸采用密閉皮帶通廊從鐵路專用線裝卸車場直接輸送到綜合料場,綜合料場出入口設為電動大門,作業時全封閉,采用大型機械化自動堆取料機和裝卸車進行上料,場內設有霧炮抑塵裝置,出口區域設置洗車裝置。廠界顆粒物濃度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滿足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號)相關要求;廠界硫化氫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限值要求;廠界一氧化碳濃度需滿足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93號)相關要求。
本項目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不得超過103.757噸/年、33.432噸/年、119.385噸/年。
(三)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一水多用”的原則建設排水及污水處理系統。進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減少新鮮水用量和廢水產生量,實現廢水零排放。本項目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部分用于除塵灰加濕,剩余排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煤氣脫硫廢水全部用于高爐沖渣補水,沖渣廢水循環利用。
本項目實施后,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不得超過0噸/年,廢水不得外排。
(四)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品的儲運和使用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出廠轉移環節的環境管理和風險防范。按規范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配備足夠的應急發電設施,確保緊急情況下應急設備可有效使用。
廠區初期雨水、事故廢水及消防廢水收集控制系統須設置截留設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雨水系統防控措施,嚴禁事故廢水、消防廢水排入外環境。
按照分類管理、分級響應、區域聯動的原則,做好項目與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灤州市、唐山市以及周邊的突發環境事件聯防聯控工作,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區域環境風險。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減輕和消除環境污染。
(五)切實落實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的原則進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對出現損害的防滲設施應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防滲設施牢固安全。加強隱蔽工程泄漏檢測,一旦發現泄漏,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土壤監測制度。根據項目污染物排放特點,合理設置土壤監測點。嚴格落實土壤監測計劃。一旦出現土壤污染,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減少對土壤的不利影響。
(六)提高管理和運營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員培訓力度,加強非正常工況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完善的檢修和維修操作規程,進一步降低非正常工況發生頻次及污染物排放量,嚴禁長時間非正常工況超標排放污染物。結合特殊氣象條件預警,制定和落實環境應急預案,必要時采取降低主體工程裝置生產負荷等應急措施。
(七)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并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固體廢物中,除塵灰、瓦斯灰送燒結工序配料使用,熱風爐煙氣脫硫灰外售綜合利用,高爐渣送礦渣微粉線工序綜合利用,廢耐火材料由生產廠家統一回收處理;危險廢物中,廢潤滑油和廢油桶在廠區危險廢物暫存間暫存,定期送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八)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優化高噪聲設備布局,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要求。
(九)本項目二氧化碳排放量673968噸,碳排放績效值0.485噸二氧化碳/噸鐵水。項目實施后,全廠二氧化碳排放量8230935噸,全廠碳排放績效值1.904噸二氧化碳/噸粗鋼。
(十)嚴格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的污染源和環境監測計劃。建立包括廢氣、噪聲等各類污染源的監測管理體系,并覆蓋硫化氫等特征污染物。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HJ878-2017)、《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關于加強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動監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6〕1488號)等有關標準文件要求,完善環境監測計劃,建立污染源監測臺賬制度,對環境空氣、聲環境、土壤和地下水開展長期環境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定期向公眾公布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本項目須落實報告書關于污染物在線監測相關要求。高爐礦槽、高爐出鐵場、熱風爐及沖渣粒化廢氣等排氣筒均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安裝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高爐出鐵場等無組織排放;料場等易產塵點位安裝顆粒物、細顆粒物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相關部門聯網。如出現污染物排放超標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進一步污染物減排措施。
(十一)建立與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求相適應的環境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各項生態環境管理措施,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在項目施工和運營過程中,主動發布企業環境保護信息,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渠道,加強宣傳與溝通工作,及時解決公眾反映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十二)本項目應確保大宗原料及產品采用鐵路、皮帶通廊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5%,其他運輸方式須落實《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中相關要求,采用新能源汽車或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運輸。本項目應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主要排放設施采取切實有效的應急減排措施及錯峰運輸要求,嚴禁重型柴油貨車運輸。
(十三)本項目建設和運行應嚴格落實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審查意見要求,以污水處理廠中水作為新鮮水來源,嚴禁使用地下水用于生產。本項目應嚴格落實報告書要求,依托使用1#料棚,嚴禁違規使用2#料棚和4#料棚。
(十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認真落實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本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十五)在啟動生產設施或在實際排污之前,按照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認真梳理并確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后,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適時開展后評價工作。
三、你公司應協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人民政府、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落實本項目污染物倍量削減方案,如期完成方案提出的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1#1080立方米高爐和5#680立方米高爐關停淘汰工作、帶鋼加熱爐煙氣脫硫脫硝改造、煉鋼廠80萬除塵改造等。確保本項目投產前削減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不少于207.514噸/年、66.864噸/年、238.770噸/年。本項目申領排污許可之前,須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上述大氣污染物減排工程落實到位,被淘汰工程排污許可證完成變更前,唐山市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不得核發本項目排污許可證。
(二)配合省發展改革委落實煤炭替代方案,如期完成相關設備改造和清潔能源置換工作;配合省工信廳落實產能置換方案,如期完成相關設備拆除(封停)工作,確保滿足產能置換要求。未完成上述煤炭替代、設備拆除(封停)工作,本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四、你公司須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所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同時,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完成各項區域現役源削減、相關工程及依托的各項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環境風險應急能力建設。在上述工作完成前,唐山市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不得核發本項目排污許可證,本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五、你公司應加快廠區水源置換工作,確保項目建成前生產用水全部替換為灤州市污水處理廠中水。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抓緊調整園區規劃,在項目建成前履行規劃環評程序,使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料棚和4#料棚占地符合規劃要求。
六、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的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產能替代方案等工作內容,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管理。相關工作落實情況由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匯總形成專題報告,并定期報送我廳。
七、我廳委托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組織開展本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等文件分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要求,定期向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和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報告項目環保“三同時”進展情況。本項目“三同時”制度落實日常監管由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月11日
抄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灤州市人民政府,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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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時間:2022-01-11
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收悉。結合河北省生態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出具的《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估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位于唐山市灤州市雷莊鎮東、205國道南側,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西區,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按照1.25:1置換比例要求,通過淘汰現有的1#1080立方米高爐、5#680立方米高爐,減量置換建設1座1650立方米高爐(新1#,由原1#1080立方米高爐改建),配套新建(或改建)高爐原料供應儲礦槽系統、卷揚上料系統及爐頂系統、高爐本體、風口平臺出鐵場、粗煤氣系統、煤氣凈化系統、熱風爐系統、爐渣處理系統、噴煤系統、鼓風機站、凈環水泵站、濁環水泵站、中心控制室等,以及給排水系統、電氣、通風及環保除塵系統等公共輔助設施。項目建成后,年產生鐵139萬噸。
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類產業目錄(2015年版)》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鋼鐵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試行)》、《鋼鐵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修訂)》等相關政策要求。2019年2月2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本項目產能置換方案進行了公告;2021年6月11日,本項目經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冀發改政務備字〔2021〕116號);2021年9月16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關于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減量置換轉型升級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冀發改環資〔2021〕1266號)。
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超標,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環境監控、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同時,要嚴格落實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出具的污染物現役源倍量削減方案,進一步加大區域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減排力度,優化環境資源配置,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綜上,我廳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按照“環保優先、綠色發展”的目標定位和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的理念,采用國內外成熟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的工藝技術方案,選用優質裝備和原材料,強化各裝置節能降耗措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二)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據各類廢氣污染物的性質分別采用凈化、過濾等處理方式,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效率應滿足需求,排氣筒高度須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要求。
供料系統、高爐礦槽、出鐵場 (含高爐爐頂進料廢氣)等廢氣由脈沖袋式除塵器(覆膜濾料)處理;高爐熱風爐以凈化后(霧化堿洗)的高爐煤氣為燃料,采用“智能燃燒技術+ SDS脫硫+脈沖袋式除塵器(覆膜濾料)”處理;煤粉制備干燥廢氣由覆膜濾料低壓脈沖除塵器處理(回收煤粉);高爐沖渣粒化廢氣由“冷凝器+除霧器”處理。污染物排放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出鐵場硫化氫排放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高爐熱風爐煙氣排放須同時滿足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號)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要求。
高爐礦槽、出鐵口等產塵點均設置集氣罩,鐵溝、渣溝封閉。焦炭、煤炭等大宗物料運輸采用密閉皮帶通廊從鐵路專用線裝卸車場直接輸送到綜合料場,綜合料場出入口設為電動大門,作業時全封閉,采用大型機械化自動堆取料機和裝卸車進行上料,場內設有霧炮抑塵裝置,出口區域設置洗車裝置。廠界顆粒物濃度須滿足《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滿足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號)相關要求;廠界硫化氫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新擴改建廠界二級標準限值要求;廠界一氧化碳濃度需滿足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93號)相關要求。
本項目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不得超過103.757噸/年、33.432噸/年、119.385噸/年。
(三)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一水多用”的原則建設排水及污水處理系統。進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減少新鮮水用量和廢水產生量,實現廢水零排放。本項目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部分用于除塵灰加濕,剩余排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煤氣脫硫廢水全部用于高爐沖渣補水,沖渣廢水循環利用。
本項目實施后,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不得超過0噸/年,廢水不得外排。
(四)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品的儲運和使用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出廠轉移環節的環境管理和風險防范。按規范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配備足夠的應急發電設施,確保緊急情況下應急設備可有效使用。
廠區初期雨水、事故廢水及消防廢水收集控制系統須設置截留設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雨水系統防控措施,嚴禁事故廢水、消防廢水排入外環境。
按照分類管理、分級響應、區域聯動的原則,做好項目與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灤州市、唐山市以及周邊的突發環境事件聯防聯控工作,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區域環境風險。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減輕和消除環境污染。
(五)切實落實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的原則進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對出現損害的防滲設施應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防滲設施牢固安全。加強隱蔽工程泄漏檢測,一旦發現泄漏,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土壤監測制度。根據項目污染物排放特點,合理設置土壤監測點。嚴格落實土壤監測計劃。一旦出現土壤污染,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減少對土壤的不利影響。
(六)提高管理和運營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員培訓力度,加強非正常工況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完善的檢修和維修操作規程,進一步降低非正常工況發生頻次及污染物排放量,嚴禁長時間非正常工況超標排放污染物。結合特殊氣象條件預警,制定和落實環境應急預案,必要時采取降低主體工程裝置生產負荷等應急措施。
(七)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并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固體廢物中,除塵灰、瓦斯灰送燒結工序配料使用,熱風爐煙氣脫硫灰外售綜合利用,高爐渣送礦渣微粉線工序綜合利用,廢耐火材料由生產廠家統一回收處理;危險廢物中,廢潤滑油和廢油桶在廠區危險廢物暫存間暫存,定期送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八)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優化高噪聲設備布局,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要求。
(九)本項目二氧化碳排放量673968噸,碳排放績效值0.485噸二氧化碳/噸鐵水。項目實施后,全廠二氧化碳排放量8230935噸,全廠碳排放績效值1.904噸二氧化碳/噸粗鋼。
(十)嚴格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的污染源和環境監測計劃。建立包括廢氣、噪聲等各類污染源的監測管理體系,并覆蓋硫化氫等特征污染物。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HJ878-2017)、《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9-2018)、《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關于加強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動監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6〕1488號)等有關標準文件要求,完善環境監測計劃,建立污染源監測臺賬制度,對環境空氣、聲環境、土壤和地下水開展長期環境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定期向公眾公布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本項目須落實報告書關于污染物在線監測相關要求。高爐礦槽、高爐出鐵場、熱風爐及沖渣粒化廢氣等排氣筒均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安裝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高爐出鐵場等無組織排放;料場等易產塵點位安裝顆粒物、細顆粒物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相關部門聯網。如出現污染物排放超標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進一步污染物減排措施。
(十一)建立與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求相適應的環境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各項生態環境管理措施,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在項目施工和運營過程中,主動發布企業環境保護信息,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渠道,加強宣傳與溝通工作,及時解決公眾反映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十二)本項目應確保大宗原料及產品采用鐵路、皮帶通廊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5%,其他運輸方式須落實《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中相關要求,采用新能源汽車或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運輸。本項目應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主要排放設施采取切實有效的應急減排措施及錯峰運輸要求,嚴禁重型柴油貨車運輸。
(十三)本項目建設和運行應嚴格落實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審查意見要求,以污水處理廠中水作為新鮮水來源,嚴禁使用地下水用于生產。本項目應嚴格落實報告書要求,依托使用1#料棚,嚴禁違規使用2#料棚和4#料棚。
(十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認真落實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本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十五)在啟動生產設施或在實際排污之前,按照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認真梳理并確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后,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適時開展后評價工作。
三、你公司應協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人民政府、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落實本項目污染物倍量削減方案,如期完成方案提出的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1#1080立方米高爐和5#680立方米高爐關停淘汰工作、帶鋼加熱爐煙氣脫硫脫硝改造、煉鋼廠80萬除塵改造等。確保本項目投產前削減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不少于207.514噸/年、66.864噸/年、238.770噸/年。本項目申領排污許可之前,須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上述大氣污染物減排工程落實到位,被淘汰工程排污許可證完成變更前,唐山市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不得核發本項目排污許可證。
(二)配合省發展改革委落實煤炭替代方案,如期完成相關設備改造和清潔能源置換工作;配合省工信廳落實產能置換方案,如期完成相關設備拆除(封停)工作,確保滿足產能置換要求。未完成上述煤炭替代、設備拆除(封停)工作,本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四、你公司須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所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同時,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完成各項區域現役源削減、相關工程及依托的各項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環境風險應急能力建設。在上述工作完成前,唐山市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不得核發本項目排污許可證,本項目不得投入運行。
五、你公司應加快廠區水源置換工作,確保項目建成前生產用水全部替換為灤州市污水處理廠中水。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抓緊調整園區規劃,在項目建成前履行規劃環評程序,使唐山東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料棚和4#料棚占地符合規劃要求。
六、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的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產能替代方案等工作內容,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管理。相關工作落實情況由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匯總形成專題報告,并定期報送我廳。
七、我廳委托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組織開展本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等文件分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要求,定期向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和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報告項目環保“三同時”進展情況。本項目“三同時”制度落實日常監管由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月11日
抄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執法局,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灤州市人民政府,河北灤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州市分局。